「何为沧海」

第十章 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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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李大海这么说,樊必烈眨了眨眼,脸上浮起一抹笑意,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拍了拍李大海的肩,把他安置在一旁坐下,随即走到马龙面前道:

“马哥,那我们现在就开始训练了,大海在我这你放心。”

马龙聪明的很,知道樊必烈是在撵他走,但他还是略有不放心的问道:

“必烈啊,你想给他做哪方面的锻炼?先跟我说说吧。”

“马哥,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那我在这看看也不行吗?”马龙见樊必烈又摇了摇头,无奈只留下一句话:

“别把孩子弄伤了。”

随后转身欲走,李大海见马龙要走,站起身跟他说了声再见,樊必烈担心马龙找不到路,亲自引导马龙走出了房间,也锁上了那扇考究而可靠的大门。

几人再次相见已经是三天后的早晨,马龙一大早就接到了樊必烈打来的电话,听到铃声他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樊必烈是个不善言谈的人,这通电话,他只说了四个字:

“马哥,好了。”

马龙撂下电话,飞快的穿好了衣服,他对李大海视如己出,正因如此,他急切的想知道李大海的实际情况,这几天他每天都会去樊必烈那里逛几圈,但怕打扰樊必烈对李大海的训练,总是强忍着没有进去,除此之外他还特意找人去打探了王灵东的一些情况,以做万全准备,撂下电话后,他给刘岩也打了电话,两人碰面后一起来到了别墅,樊必烈把两人迎进了屋,带到了客厅,马龙离老远就看见了背对着自己的李大海,两步并一步的走到他身边,拍着李大海的肩问道:

“大海,怎么样了。”

李大海转过头笑着望着马龙,没说话,马龙惊讶地发现,李大海原本略胖的脸此时竟显出了刚硬的线条,颇具硬汉风格,他手上不自觉得用力捏了捏李大海的肩膀,他深切地感受到了一种来自于强健肉体的肌肉反馈,他瞪大了眼睛,不知该说些什么,转而望像了一旁微笑着的樊必烈。

“马哥,大海已经脱胎换骨了,他熬过来了,他是个真正的硬汉。”

马龙虽然并不相信短短的三天能完全的改变一个人,但他又不得不相信,眼前的李大海不仅是身体发生了变化,甚至眼神中也透露着阵阵成熟而坚毅,原来玩世不恭,嘻嘻哈哈的态度也一扫而光,现在的他的气质就像一个因历经风霜变得无比可靠的中年人,尽管此时他的面容还带着一丝稚气。

“大海,你感觉怎么样。”

李大海嗖地站了起来,微笑着握了握马龙的手道:

“马叔,放心吧,这一次,我肯定能赢。”

李大海的声音中气十足,极具感染力,马龙虽然心里有些打鼓,但看到李大海那种无与伦比的自信,他也莫名其妙的乐观了起来,咧着嘴笑道:

“好小子!真像样!走,我带你们几个吃点好的去!”

马龙说着,带着一行人走向车库,他那时的座驾是一辆霸气十足的宝马740,刘岩开车,樊必烈坐在副驾,马龙和李大海坐在后排,这辆车的车内空间非常宽敞,但这两个185+的壮汉还是把座位占的满满当当。这辆车是一辆改装车,发动机比同款车型的马力要强劲一倍以上,但马龙从来没跟刘岩说过,因为刘岩这个人一开车就仿佛变了一个人,平时和和气气,与世无争,但只要他把着方向盘,他的前面就别想有车,见车就想超,费尽心机也要超,马龙苦口婆心的说了他好多次,刘岩每次都满口答应,但一上车就把马龙的教诲全忘到了爪哇国,所以马龙平时也很少让刘岩开车。一般情况下,马龙出门都是由自己的另一个小兄弟于振彬开车,但于振彬最近回老家相亲了,马龙又想和李大海坐在后排聊聊天,樊必烈会开但没有国内的驾照,这次的目的地又是市区,开着这引人眼目的大吉普怕交警查证,万般无奈的马龙只得让飙车王子刘岩登上了驾驶位。

客观来讲,刘岩的车技还算不错,虽然开得快,但还算比较稳,再加上一行人是清晨出门,车流非常少,倒也没有什么危险发生,反而是以极短的时间来到了目的地,李大海坐车去别墅的时候用了两个多小时,而刘岩仅用了四十分钟就到了市区,可想而知他开的有多快。

“马哥,到了,乾坤饭店!”

“你大爷的,我再坐两回你开的车,非死路上不可。”马龙抽了一下刘岩的头,拉着李大海往屋里走,李大海抬头瞥了一眼,只见四个气势磅礴的金色狂草字体整齐的嵌在巨大的牌匾之上,显得霸气十足。

说起这乾坤饭店还真有些故事,这里在过去十年间曾经发生过三起激烈的帮派火并,而且每次斗争都给当时的江湖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不是大帮内斗分崩离析,就是愣头青以小博大迅速上位,久而久之,乾坤饭店的故事在江湖上越传越多,也使得它成为了很多江湖中人逢年过节宴请宾朋的宝地,照理说,一堆混子聚在一个地方,不打起来都难,但乾坤饭店还真的很少出事,说起个中原因,便不得不提到它的老板——孟江。

孟江是退伍兵,在部队里立过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前途一片光明的他却因为一次见义勇为葬送了自己的前程。那是86年的夏夜,正在休假中的孟江走在回乡的小路上,在经过一间不起眼的公共厕所时被一阵急促呼救打断了思绪,声音是从女厕那边传来的,这令孟江有些犹豫,那个年代的人们对名声十分看重,大男人随便进女厕所极度有损形象,他怕是女孩子在里面闹着玩,便凑过去探探情况,当过侦察兵的他清晰的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年轻女子凌厉的哭声和一个男人粗重的喘息声,他这才确定里面的危急情况,飞身跳进了厕所,厕所里唯一的一盏白炽灯已经被人打碎,里面一片漆黑,借着朦胧的月光,他瞥见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男人,男人此时背对着他,正在对一个女子行不轨之事,女人的白衬衫已经被撕成了布条,她的脸也因挣扎和嘶吼变成了赤红色,她的嘴里不住的喊着救命,在黑暗中,她隐约望见到厕所门前闪过一个人影,她像看到救世主一样冲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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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大声叫喊:

“救救我!救救我!求求你了!”

正常来讲,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罪犯被人撞见时都会因心虚而感到恐惧,而这个衬衫男知道身后有人后非但没害怕,甚至连头也没回,而是恶狠狠的喊了一句:

“我叫于兴扬!”

孟江一没听清他说啥,二就算听清了他也不认识,三就算是他认识也不会怕,他飞起一脚扫到了那个男人的胳膊,男人应声而倒,臂骨粉碎性骨折,那个女人得救了,而孟江却走进了深渊。

这个于兴扬是当地一个高官的独子,仗着家里的势力吃喝嫖赌,为害一方,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孟江在外当兵太久根本不知道这号人,后来于兴扬借着家里的势力非但没有坐牢,反而还把孟江挂上了故意伤害的罪名送进了监狱,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他只说自己要出一趟任务,叫他们不要惦念,而这一个‘任务’,一出就是五年,这五年来,他在里面尝尽了酸甜苦辣,看遍了世态炎凉。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他出狱的那天,接他出狱的人只有一个,是他救过的那个女人,孟江这才知道,五年来,每个月都给他拿些吃穿的人就是这个名叫肖兰的姑娘,后来,他们俩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孟江接手了他岳父的一家小饭馆,这也就是乾坤饭店的前身,两人经过多年的打拼,日子渐渐地好了起来。善恶终有报,孟江出狱的第三年,于兴扬因为吸毒过量暴毙而亡,他父亲也因为贪腐被判刑,孟江的罪名终于得以洗脱,只是这正义的判决,来的稍晚了一些,八年,并不短。

孟江性格洒脱,讲义气,明大理,江湖上的人都敬他一声江哥,虽然他不在道上混,但三教九流也都愿意给他几分薄面,孟江也经常接济一些出狱后无事可做的犯人,当然,接济的前提是这些人并没有犯过强奸、拐卖人口这种伤天害理的重罪。被孟江接济过的某些人后来进了别人的帮会,混出了头,便常来照顾孟江的生意,一来二去,这乾坤饭店也就变成了江湖人常聚之所。

马龙和孟江当过很短暂的战友,两人感情不错,当初孟江落魄的时候,马龙也帮了他不少,孟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马龙每次来孟江的饭店,只要孟江有空,必然会亲自敬马龙一杯酒,以今日来说,乾坤饭店一般十点开门,但孟江却特意为马龙早开了两个小时。

孟江知道马龙这么早订桌肯定是有事,索性连服务员都没叫,亲自去接待马龙,两人都有自己的生意,许久未见,老友重逢,总不免要寒暄几句。

“老孟!”马龙伸出粗壮的手臂一把搂住了孟江,孟江本来就不怎么高,被马龙这么一个巨人搂住,显得颇为小鸟依人,马龙对兄弟总是那么热情,用他自己的话说,对敌人要像寒冬一样冷酷无情,对兄弟要像太阳一样热情似火,他确实是这么做的。

“马哥,好久不见了!”孟江嗓音浑厚,身上透着军人那一股阳刚之气,李大海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感觉他和马龙很像,这种像似并不表现在外在,而是内在的气质,在眼神中,在骨子里。

马龙和孟江在前面走,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家常,李大海和樊、刘二人紧跟其后,一行人走了有一分多钟才到房间里,李大海对乾坤饭店的大虽有心理准备,但心里还是不禁啧啧称奇,感叹这乾坤二字真是不白叫。

孟江给马龙准备的房间名叫碧海阁,位于饭店三层的最角落,乾坤饭店的三层只有四个房间,装修较一二两层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碧海阁在这四个房间里虽然不是最大最气派的那一个,却是最隐蔽,最古色古香的那一个,马龙每次都喜欢来这里,久而久之,只要马龙订桌,不用多言语,孟江必定给他留这一桌。

孟江走进屋里,将马龙迎进了主宾位,自己本想抽身,却被马龙一把拽到了次位。

“马哥,这…”

“今天来的都是家里人,我知道这个点你也没事,你就跟我在这喝两口,你要不来,就是不给我面子。”

孟江见马龙如此盛情,也不好推辞,只得冲马龙笑笑,马龙回头向李大海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等李大海走近后,马龙便拉着他的的胳膊对孟江道:

“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我侄子,李大海,来,叫孟叔。”

“孟叔!”

“哎!”孟江笑着应声,一边拍了拍李大海的肩膀道:

“这大高个,快赶你马叔高了,这大体格子,身体真好!现在在哪工作呐?”

“还没工作呢,上大学,刚上大二。”

“嘿,老孟,你别看我侄子长得人高马大,还是小孩呢,刚二十,现在在中央音乐学院上学,唱歌老带派了。”

“哎呦,这也太优秀了,哪天节假日闲着的时候,来孟叔这唱首歌,帮帮场子,孟叔给你包红包。”

“谢谢孟叔!”

马龙听了哈哈大笑,拉李大海在身边坐下,顺势递给孟江一个眼神,孟江心领神会,给服务员打了个电话示意走菜,樊志琦和刘岩默契的按顺序坐在李大海一侧,由于是孟江提前吩咐过的,并且大早上只有他们一桌,所以菜上得非常快。乾坤饭店能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打出名堂,菜不够硬,什么都白搭,上来的几道菜,可谓是色香味俱全,李大海自小生活优渥,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可一上菜,还是不禁食指大动,口舌生津。

马龙转了转桌,把那盘炒的油汪汪的鱼香肉丝摆到了李大海的面前道:

“大海,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吃鱼香肉丝了,特意给你要的,尝尝他家的,有特色。”

“谢谢马叔!”马龙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爱吃的菜,这令他颇为感动,赶忙夹起几根肉条送入口中,细细咀嚼,确实与别家不同,肉丝更韧,更有嚼劲,并且口味更辣,还有一股水果的香气。”

“大海,怎么样?”

“孟叔,真好吃,你家这个确实有特色,我感觉…这个应该不是猪肉吧。”

“懂行!不愧是见过世面的,这嘴就是刁,我家鱼香肉丝是牛肉做的,用的是上好的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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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肉,里面还加了橙汁做调味,你吃着有没有点果味?”

“您别说,我还真感觉到了。”

“来来来,再尝尝这个!”

马龙招呼李大海吃这个又吃那个,给他弄的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硬着头皮夹了一筷又一筷,而另一边,刘岩和樊必烈甚至都没把筷子拆开,直到马龙招呼喝酒,刘岩才开始夹菜,而樊必烈则直接拿起杯子准备斟酒。

“马叔,我喝不了酒,干这行的,得保护嗓子。”

“啊…好像是有这么一说,喝酒伤嗓子。”马龙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孟江也附和道:

“确实这样,那些喝一辈子酒的老头子,声音都可瘆人了,别让孩子喝酒了,我让服务员拿几瓶饮料。”

这一场酒局中,李大海不能喝,刘岩因为开车也不能喝,一桌五人只得三人共饮,万幸的是樊必烈作为一个内蒙汉子,酒量大的惊人,应付孟江完全轻轻松松,三人干了一杯又一杯,没一会儿脸就都红了,尤其是樊必烈,他黝黑的皮肤也不能阻止他的双颊红的像被人揍过的猴屁股。

几人喝着聊着,好不快活,今天的宴席主要是给李大海壮行,话题也自然都围绕着他,樊必烈因为带李大海训练,再加上喝酒干脆,也能插几句话,而刘岩一没参与这些事,二不喝酒,在这局里就不免显得有些冷落,他倒是满不在乎,没人理他他就猛吃,没一会儿,一桌子菜快被他吃了一半,几人一开始没注意,后来他打了一个特响的嗝,马龙这才注意到刘岩面前成堆的骨头,他心里有些不爽,但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便对樊必烈道:

“必烈,你喝这么多,一会儿还能办事了吗?”

“放心,我心里有数。”

“马叔,樊哥一会儿要办什么事?”

“没事,一点私事。”马龙冲着樊必烈挑了挑眉,樊必烈则点了点头,只有李大海看得云里雾里,李大海虽然有些好奇,但他从不问别人不想说的事,也就继续和大家吃喝聊天。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马龙和樊必烈也基本上把该叮嘱的事情都磨叨了一个遍,孟江听他们讲的云山雾罩,但也没细问,他知道马龙需要他一定会跟他说,不跟他说的自己也不用操心掺和,这就是两个老战友的默契。一行人最后每人敬了李大海一杯,李大海以可乐代酒,喝了个水饱,马龙想留李大海在饭店呆到晚上,然后直接送他到空中巴黎,但李大海上却不愿再麻烦马龙了,执意离开,马龙拗不过他,在临别前最后叮嘱了李大海一句:

“无论发生什么事,不要慌张,不要恐惧,要冷静思考,恐惧了,本来灵活的身体也会变得僵硬,本来智慧的头脑也会变的愚钝,那样的话,失败甚至发生危险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

李大海耐心的听完,重重的点了点头,和马龙握手拥抱,趁两人拥抱之时,马龙悄悄地将一个小小的物件贴在了李大海的身上,随后挥手告别,李大海和刘岩一同上了车,剩下的三人在饭店门口驻足良久,目送车子驶向了远方。

李大海坐进车里,突然感觉一股剧烈的空洞感抓住了自己的心,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开始屏息,这是他放松自己的方式,李大海肺活量极大,他极限的屏息时间可以达到三分钟,而今天他惊奇的发现,他的肺活量竟然又提升了,此时的他可以轻松屏息三分半,并且还没有费什么劲,刘岩听到李大海大口的喘息声,问道:

“大海,紧张了吗?”

“呵呵,没事。”

“不用怕,你不会有事的。”

“我知道。”

“你真自信,像样,哈哈。”

刘岩这人颇为健谈且口无遮拦,但这一路上他却并没有和李大海多说几句话,他知道自己什么揍性,怕影响李大海的心态,但不说话又感觉嘴痒痒,想抽烟,又怕李大海呛到,于是拿起一大堆口香糖猛嚼,等到了地方,刘岩感觉自己的腮帮子都木了。

“大海,是这吗?”

“啊?”李大海一直望着窗外,大脑却在思考着其他的事情,这使他并未注意到车子已经到达他的母校,他谢过刘岩,下了车,回到寝室洗了个澡,翻身上了床,他很想见见李施凝,但纠结了很久后,还是打消了自己的这个念头,此时的他要让自己变得狂暴,变得凶狠,他害怕此时的自己会令李施凝感到恐惧,想到这,他突然感觉到一丝疲倦,便闭上了眼睛,小憩了一会儿。

他没有订闹钟,却醒的很及时,此时离六点钟还有一个小时,他把手表放在了寝室,戴上樊必烈送他的一副露指手套,披上大衣,来到了学校的操场上,跑起了步,此时的他感觉身体是如此的轻盈,像一片飘飞的羽毛,这种感觉是他以前从未体会过的,他能感受到来自自己小腿肌肉的泵感,那一股股充满活力的血液使他的冲刺充满力量,他跑出了自己速度的极限却又不感觉疲劳,他的身体,已经经历了一次蜕变,他深深的明白,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准备好去迎接挑战。

李大海来到学校门口的超市,买了一瓶健力宝,一饮而尽,随后上了一辆出租车,他上车后拿出手机给李施凝发去一条短信:

“施凝,不用担心我,我会没事的,为了我们的爱,但如果我今晚十点之前还没有给你打电话,你就拨这个电话,他会帮你的。”

李大海最后的留的是马龙的电话,这也是他在这里唯一可以依靠的势力,李大海是一个很自信的人,但他也是一个极度谨慎的人,尽管他相信自己今天胜利的几率接近百分之百,但他依旧还是不愿意让爱人冒一丝一毫的险,这就是他。

车上的李大海并不知道,他身后跟着另一辆出租车,车上坐着刚刚从寒风里逃脱的杨乔森,他被东哥派来盯梢,他知道李施凝肯定会告诉李大海实情,他想看看这个小子会不会因为害怕而不敢来,杨乔森掏出手机,给东哥打了一通电话道:

“东哥,他去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寒意刺骨的冷笑:

“呵呵,蠢材,那就请君入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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