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个好人」

第一百三十三章 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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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秦云天依旧是一动不动的躺在小丫头曾经睡过的床上面,要是再过几天,恐怕都会有蜘蛛网在他身上了。因为他根本就连一丝半毫的细微动作都没有,简直是一块石头一样。

“秦云天,你丫的像个男人行不行,不就是失恋了嘛,搞得跟个死人一样在这憋着,你不难受我看着都难受!”秦芸岚一脚踹开门,伸手揪着秦云天的领子,瞪着一脸麻木的秦云天。

这家伙自此小丫头被师傅带走了以后,就是这幅模样。

纵然是被最怕的大姐吼了,要是搁往前秦云天早就叫着跑掉,可今个儿他却是一点反应也没有,只叫人担忧。

“小岚呐,这解铃还须系铃人,你这样拽着他也是没用的。”老道士捋着自己花白的胡子,一脸得道高人般的仙风道骨,一派慈祥。

不用说,这几日老道就住在秦云天家里,他打着自己是秦云天的忘年之交这个幌子,冠冕堂皇的骗吃骗喝了好几天。

几经秦芸萱的拷问,老道士说自己道号玄机子,乃是学道之人,精通易学八卦,因知秦云天此番有劫,所以特来帮忙。

于是玄机子借开导秦云天为由,支开了秦芸岚和秦芸萱,留下他跟秦云天两个人在房间里面,并且锁好了房门。当然,这并不是要做什么邪恶的事情。

“其实,你想要见你那小媳妇倒也不是不可以。”玄机子简洁明了,一语直说重点。不然,叽里呱啦讲一大堆废话秦云天肯定是没反应的。

这不,玄机子刚刚说完,呆若木鸡的秦云天就猛地坐起来,原本无神的目光瞬间变得凛冽,他盯着玄机子,似乎等待老道士接下来的话。

见秦云天有了变化,玄机子才笑了笑,虽然此时的他没有满身油渍般邋遢,可是除了斑白的两鬓,那光秃秃的头顶也是亮点。

学着电视上面洗发水的广告,玄机子抚摸着头顶为数不多的白毛,道:“当然啦,凭现在的你是肯定见不到你的小媳妇的。”

即使玄机子的动作很讨打,但是秦云天还是强忍住了扁他一顿的冲动,咬着牙说:“为什么。”

“嘿嘿,看你这憋得,”语罢,玄机子又是撩了一下自己的白毛,“那丫头的师傅不也说了,你差点害死她的徒儿。所以现在的你啊,还太弱了。等你有足够的实力时,你才有资本上蜀山去找她的。”

之后,秦云天一直沉默。

过了很久以后,他才缓缓的开口,语气低沉缓慢而又十分认真,他一字一字的说:“我想要变强。”

如果不是我太过于弱小,那么就不会有人伤到小丫头,她的师傅就更不能带走她,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实力太弱了!

所以我必须要变强,我不得不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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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足够强以后,我要这山川作嫁,星河做媒,日月见衡,天地为证。

届时我便踏上蜀山,谁人能阻,又谁人敢阻?

让那锦绣蜀山铺满百里红妆,想必是极美的风景。

若是说之前秦云天修行的目标很笼统,并不十分明确,那么现在的秦云天,就有了很确切的目标―――他要变强,直到可以去找小丫头。

当冰雪消融的时候,春天便要来了。

临近开学,而秦云天也恢复了正常,于是秦芸岚和秦芸萱也都离开这里,回去上学。同样的,秦云天这边也要开学了。

重新振作精神的秦云天开始跟随玄机子修行,相比于小丫头那个半吊子的教导,明显玄机子有着更为详细的指导。不仅告诉秦云天跟多有关修行界的知识,更是叫秦云天翻看了大量的书籍。

上至诸子百家帝王将相,下至周易星象玄学风水,五经六艺无所不看,无所不学。就连医书农书秦云天也看了不少。

这正是玄机子所说的,要修仙,先明智。所以秦云天现在俨然快成了百科全书了。

除了知识方面的汲取,修行之道也不可落下。

凭着玄机子高深的修为,更是给秦云天优良的教导,修为突飞猛进,已达到习术期的巅峰。对于五行之道领悟之深,可谓是出神入化,无一不精。

对于此时的秦云天来说,五行之力的衍变轻而易举,幻化攻击更是手到擒来,要是再遇见刘逼的话,秦云天绝对虐他跟玩儿似的。

不过可惜的是没有机会遇见这个傻逼,不然秦云天一定会让他这个始作俑者知道,锅儿是铁造的。

天微亮,仿佛破晓之际,黎明前的那一抹曙光刚刚浮现,从浑噩的黑云之中穿破,掠过海平面直达彼岸那一端。在晨曦之间,点点光晕浸染,洒落在少年一头的碎发上。

自此小丫头走了以后,秦云天便剪短了以前的长发。

一切,要从头开始。

虽然对于很多男孩子来说,长头发看起会帅气不少,但是能够驾驭短发和光头的男孩子,才是真的帅气。而秦云天,就是这种好看。明眸皓齿,面若潘安。要是秦云天这个家伙戴上假发装女孩自拍,估计会引得无数人追捧。

要怎么样才能凸显一个人的帅气高贵与众不同?

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桃花眼眉目含笑?不怒自威?冷若冰霜?刀锋唇冷漠无情?这些都不足以表现。

应该说,他细胞中的核酸似乎都与常人不同,核苷酸的排列里蕴藏着远古的秘密,尿嘧啶与腺嘌呤结合成名为尿腺啶呤的新型碱基,染色体上的氨基酸脱水缩合连接成华丽繁复的家徽型多肽,吡罗红甲基绿在他高贵的细胞核与细胞质中不可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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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的dna与rna前黯然失色。自由水的流动和与血红蛋白的结合构成高贵古老的血统,在被结缔组织包裹的血管里流动,他的眼珠是最美的结晶水,落下来没入大地经过数万亿年就变成新型化石能源。他是如此特殊的存在,就算吃光了全世界的糖,斐林试剂也无法让他的尿呈砖红色,皮下脂肪不管是苏丹三苏丹四还是苏丹三十四也无法染色,甚至盐酸也无法将他的脱氧核糖核酸与细胞分离。他,一个让细胞学说都被推翻的男人。

这样一个人,才是完美,或者说,特么的是个怪物啊!

当然了,这些都只是题外话。重要的是,此时秦云天要去虞熙家那里。因为之前秦云天说过会治好她的双腿,而如今有了道行高深的玄机子,这点小事情自是迎刃而解。

(ps:

关于主人公的相貌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既然是小说,那么帅就完事了。有一些小说里面,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写男主角的外貌之时,大体上是这么写的:他其实长得不算英俊,甚至应该是平凡,是那种丢在大街里面都找不出来的。

好了,现在已经点明了主角长得不行,然后看后面。

但是,他身上却又一种非凡的气质,好像是不染凡尘的仙人,举手投足之间给人一股亲和力,使他看起来不同于常人,让人不由多看他几眼。他的一对眼睛,深邃而透露着异样的光芒,使他更为吸引人。

于是问题来了,既然都已经说了他长得不行,那么从那里来的气质?首先吧,长相普通就说明了没有任何有特点的地方,如此这般那气质是从鼻孔里面放出来的吗?

所以说这写法就前后矛盾嘛,在小说里面女主角都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国色天香绝世无双的,可是尼玛写出来的男主角就是个路人甲,怎么都不配。然后再因为男主角巴拉巴拉的王八之气,就把女主角迷得神魂颠倒,特么不是狗血嘛。两个人站在一起都觉得对不起观众,所谓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男主角长了张大众脸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还有一些奇葩的直接写男主角一开始长得不行,然后修真之后基因突变就给变帅了,这我就无语了,还不如一开始就玉树临风,貌比潘安。

既然是小说,那么还是写得完美一些好,毕竟小说里面都是我们憧憬着的事情。

于是,不免要提一下关于女主角的外貌。所谓美女,自然都是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若是在她们之间相比较,排个名次就不由掉了价值。因而那些拿女主角外貌比较,评个分数,然后分等次的写法我就不喜欢,外貌就三种足够:不好看的,可以看的,跟好看的。所以只需要知道她们都是绝色无双的美人即可。

当然这些纯属个人看法,不要介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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