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第 871 章 第三十章辛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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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的冠礼王必须出席。

以前没这个传统,虽然白帝挖掘了先知预防天灾的功能,但分封时代,就算知道哪个地方要发生天灾也没法提前预防,典型例子便是当年逼反太昊琰的天灾。

太昊琰虽是炎帝嫡长,但终究是诸侯,没权力知道先知都看到了什么,但蒲阪不啊,自白帝时代起先知不论看到什么天灾都要向蒲阪报告。虽然礼崩乐坏的时代先知为了安全很少再出门,但当年的灾害是全球性的,先知不出门也能看到。

然历史再次证明,就算提前知道会有天灾到来也没意义,诸侯各扫门前雪,拒绝支援他人,不落井下石是道德高尚,落井下石则是常规操作。

最后能搞得那么难堪,都不知天灾和人祸占比孰轻孰重。

这也很难怪以前的王,分封时代就是这个样子,虽然白帝将先知用得很好,先知向她回报的每一场天灾都靠人力将损失降到了最低,但是白帝妖孽,拿她跟正常人比不公平。而且,白帝说一不二,每个方国老老实实,哪怕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也不落井下石是因为白帝砍头大部分方国国君的头颅,有的方国不止一任国君被她砍头——祖宗十八代都死在白帝手里这种奇葩案例在白帝时代都发生过。

越是上等人越是爱惜生命,因此白帝要救灾,没人会捣乱。

白帝之后的王不行,哪个敢效仿白帝,必定暴毙。

贱民如草,一不留神就繁衍得到处是,死不了,但自己的命只有一条,因而大部分王选择妥协。

天灾无法预防,先知的价值自然低,不值得超规格的优待。

然辛筝这里没有先王们的问题,且最近两百年天灾没完没了,先知的价值被开发到最大,趋吉避凶的效果属实惊人。

虽然先知没法让天灾消失,天灾仍旧会带来损失,但提前知道哪个地方会有天灾,可以进行针对性的预防。原本的损失是一百,针对性预防后的损失便是十。

如此省钱的大宝贝,朝野上下就没有不爱的,公卿百官的财政压力是真的大,民间则是谁也不想没有任何防备迎来天灾。

冲着这份价值,辛筝给了连山城包括但不限于先知冠礼时带着公卿百官亲自捧场的优待。

连山城每次有先知诞生,辛筝都会让国库给连山城批一万万钱、丝绸五万匹、缂丝一千匹生活费。辛筝甚至动过念头想让神裔氏族的成员不干别的,专门生孩子,或是近亲通婚增加生下先知的概率,但被君离劝阻。

神裔氏族给予每个成员优秀的教育虽有爱惜族人之故,但很一大部分原因是防着你这种想让他们变成生育工具的神经病。一群乌合之众好对付,但一群接受过教育的乌合之众绝不会好对付。也别想用钱来解决问题,神裔氏族如今在正常人看来奇葩的族规与制度是先知与其它有特殊能力的直系族人定下的,接受过教育且从小衣食不缺的人很难为了金钱成为生育工具,专防金钱攻势。

辛筝认真的听君离介绍了神裔氏族的族规,发现防范得着实全方位无死角。完整内容

即便真有人接受了教育也不愿靠双手养活自己,只想不事生产,愿为金钱折腰,甘为生育工具,先知们也不会反对,但神裔氏族内部有一支特殊的只负责杀人的卫队。

先知们就是这么宽容:你有选择成为生育工具的自由,我有杀死你的自由。

至于近亲通婚,君离没劝阻,但辛筝想了想历史上那些近亲生出来的神经病,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神经病本身就很有破坏力,再拥有先知的能力...她的目的是减少损失,不是增加损失。

思来想去只能给神裔氏族送钱,财政宽裕,生育欲/望自然会大。

然神裔氏族没配合她,收到的钱一个子都没发给族人,全都用来修建聚居地的道路水利。辛筝也没法将钱发到个体身上,发了那些人也会将财货上交给氏族,不敢私自拿。

切磋了两招,辛筝尽数败北。

无法增加先知的出生概率,辛筝只能遵循白帝的做法,优待先知。

白帝给每位先知大夫的待遇,时不时赏赐钱帛,辛筝给稍微改了改。

每位先知从出生起便可以从国库领俸禄,辛筝自己领什么标准的俸禄,先知就领什么标准,除俸禄以外的一切福利待遇也一样都不落下。

连山默的冠礼,辛筝规划了时间,在海州巡狩到仲夏,只在沿海的城邑转悠,未来有空再来一场深入的巡狩。

巡狩之后乘驯化的载人猛禽去兖州参加冠礼。

时间规划得很好,就是没赶上变化。

辛筝做了遇到刺杀的准备,但也只是一种以防万一的习惯,没想到真的遇上了。

在一座城邑接见当地氓庶询问当地发展时跳出个刺客,虽然被君离及时拿下,但辛筝还是惊呆了。

诚然,她年轻时喝口水都要担心里头加了料,何况出门在外,刺客比毒虫猛兽还频繁,但那是年轻时,她一百五十岁后便很少再遇到这些事,上次遇到刺杀还是十年前的事。

同样惊呆的还有赭,知道辛筝在海州仇家多,可能遇到刺客,但真的发生了还是大为惊讶。

帝国如今这情况,辛筝要是突然死了,乱子就大了。

元洲有信史以来就没人建立过如此集权的政权,元洲东边的羽国走的是半分封半官僚(风洲也想完全废分封,但人口密度太稀疏,现实条件不支持,只能一口一口吃饭)路子,辛筝比羽国更激进,分封被她完全废除。

这样一个辽阔的集权帝国,单纯的制度不足以支撑它,是先进的制度与强力的君王共同支撑起它,一旦抽走一根梁柱....新王也是个政治强人问题还不大,如果不是,帝国的分裂是必然,遗憾的是相与六卿中还没哪个满足条件,这也是辛筝有事没事砍人头,六卿与公卿们却没谁想宰了辛筝的缘故,除了打不过也有他们承担不了后果的因素。

赭以千里加急的速度追上向辛筝请罪并看辛筝有没有事,确定辛筝没受伤后才松了口气。

辛筝并无连坐赭的意思,就像赭曾经说过的,他对海州的控制并非绝对,无法保证万无一失,是自己决定到处溜达,出了问题也是自己的责任。

确定辛筝与自己都没事,赭这才关心起谁干的,一番掘地三尺的挖掘,不由陷入混乱。

君离将人拿下后很快查出了刺客的身份,一位六卿的子嗣。

六卿这个级别的公卿的子嗣怎会出现在海州,赭没问,两百年来被辛筝杀头的、流放的六卿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不论刺客的家世如何尊贵,如今都只是一个被流放的罪人,恨辛筝很正常,刺客的口供也佐证了这点。

不就是贪了点钱,全族被辛筝流放海州,谁能不恨?

朝堂衮衮诸公有几个不贪的?别人都没事,自己家却这么惨?

君王想要财富,臣子就要去死,凭什么?

赭对此心中腹诽刺客是不是不识数,两百年来倒霉的六卿可不止你一家。

不过至此线索仿佛都清楚明白了,但君离检查了刺客用的弩,做工太精密,达到了军械标准。

弩上手容易,却是大规模杀伤武器,自然禁止民间持有。

辛筝当年整合人族后收天下之兵,铁用去打农具,铜于铸钱铸农具。

禁民间兵甲的力度随着时间流逝是越来越大,最近一百年连刀剑不让氓庶持有了,唯一不禁的便是弓,但你只能在家里玩、商铺里贩卖,带着上街就是犯罪。

诸多兵甲中弩的禁令是最严的,私藏都是重罪。

这样的条件下,哪怕是公卿权贵撑死弄到一把普通的弩,这样的军械弩却是想都不要想。

一个被抄家被流放,一无所有的前官宦子弟哪来的军械弩?而且君离认出这把弩的工艺是羽人的。

继续扒下去,越扒越扑朔迷离,龙伯、长人都有嫌疑,又仿佛都是被其他人嫁祸。

赭无言,这要么都是被嫁祸与祸水东引,要么就是所有人都干了同样的事,务色合适的人选怂恿刺杀辛筝,并嫁祸其他族群,能干掉辛筝是血赚,干不掉也不亏,反正就是给辛筝找点麻烦,成不成无所谓。

赭个人倾向第二种。

辛筝与赭有着相同的判断,类似的事对于她与龙伯、羽人的王是家常便饭。闲着也是闲着,给邻居找点事正好打发时间,但长人也掺和在里头就让她有些讶异了,不由向周围人询问长人有没有动机。

长人与人族在清水流域那边是有摩擦的,但那点摩擦还不至于让长人想要干掉辛筝。人族与长人的商贸往来很大,长洲多金矿,金矿中的含金量也很高,人族每年铸造金铢的材料有四成来自与长人的交易,而靠着金子,长人获得了大量来自人族的货物。

人族乱了对长人并无好处。

分析了一圈后,多数人表示长人是不是被嫁祸的?

赭属于少数人,他觉得长人不是被嫁祸的。

辛筝好奇:“动机呢?”

赭道:“破坏长人与人族的贸易。”

辛筝讶异的看着赭。

赭解释道:“金子可以换来大量物资,不需要自己生产,长人贵族纷纷增加对金矿的开采,这使得长人其它行业都受到了影响。除此之外,采矿风险大,对长人的人口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伤亡。最重要的是,长人总人口只数千万,过于依赖与人族的贸易,来日长人或许会变成人族的专职矿工。”

“若长人中有足够资源的精英看到了这些,必定会盼着人族乱起来。”赭道。“人族乱了,商贸带来的利润减少,贵族们必定受害,祂亦可趁机上位并恢复本土的百业。”

那也得有精英能看得那么远,即便看得到,也没人能跳出自己的出身立场,至少人族是如此,但辛筝考虑了下长人的奇葩繁衍方式。繁衍方式的不同造就了长人与人族迥异的社会形态,幼崽出生之日即母体死亡之日,从无例外,每个幼崽能够健康平安的长大都来自于集体的庇护,与父母无关,这使得长人的集体认知比人族更浓烈。再加上长人七八百载寿命带来的长生种思维模式,有长人精英看出长人的隐患并做点什么的概率很大。

辛筝问:“你很了解长人?”

赭理所当然道:“长洲是海州的重要客人,自然要多加了解。”

海州虽然也有金矿,但赭挖掘的兴趣不大,铜矿开采更容易,且铜可以铸钱可以打造各种工具,黄金开采比铜要难,用途也狭窄——人族流通最广泛的钱币是铜锱和大铜钱。国内商人们做生意,银毫也够用,金铢不是用来给官吏发俸禄、发奖励就是用于大宗的跨国商贸。

海州的人手本来就不够用,再用去开采金矿,无疑舍本逐末。需要黄金,找长洲交易便是,犯不着浪费本该投入其它行业的人手。

辛筝问:“那你可有怀疑的人选?”

赭:“....我能想到的人选有十六个。”

辛筝闻言一时不知该佩服赭对长人做的功课足还是佩服长人。

不管多少种族参与其中,辛筝都不可能认真追究,至少对龙伯和羽族不能,大家半斤八两,老大别说老二黑,实在不爽回头原样奉还便是。因而辛筝无视了龙伯与羽族的嫌疑,让赭负责同长人问罪,能要到几分好处是几分,而要到的好处全都用于海州的建设。

赭的目光瞬间亮若星辰。

敲定了对各路嫌疑犯的应对,最后便是真正负责动手的刺客,虽然是个蠢得被各方利用的棋子,但选择是他自己做的,自然要承担后果。

三族皆斩,还有其他直接间接提供帮助的从犯也都连坐,也有人觉得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有一部分参与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参与了什么,属于被骗了,但这部分官员被辛筝一句话驳道:我的生命还比不过他们所谓的无辜?

所有异议瞬间销声匿迹。

一通株连,超过一千人被杀,超过四千人被问罪,但海州本身就是流放地,无法再流放,便拉去筑城,负责最危险的环节,不是死刑胜似死刑,反正没人相信他们有一个人能活到刑满释放。

收拾完了刺客的事,再将剩下的城邑巡狩完,辛筝这才回元洲,尽管一路没怎么休息,但抵达连山城时还是比预期的迟了三日,做好了冠礼已经结束的准备,落地后一看,冠礼被推迟了。

“冠礼的吉日不是精挑细选的吗?错过了便要再等不少日子,怎会推迟?”

被推出来接待辛筝的连山果道:“你不是说要来参加冠礼吗?”

辛筝反应过来。“何至于此?我迟了便迟了,你们干自己的便是。”

连山果毫不避讳的回答:“防你找麻烦。”

“我不是那种人。”

连山果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连山城不想承受那万一。”

辛筝闻言也无奈了。“以后的冠礼,我尽量守时。”

“也不是你的过,主要还是大家太紧张了,毕竟很久没有王权如你这般强盛的王。”杀人还杀得特别勤快,能多砍一颗人头绝不少砍半颗。

辛筝很难接这话,王权不强盛,其他人是不会顾虑太多,的确不会有这样的事,但有更要命的问题。

等辛筝与连山果你来我往的说完了社交辞令交换完了信息,君离开口让连山果留下来一起用晚膳,一家人很久没一起吃饭了。

连山果从善如流的让从人回去汇报,自己留下用晚膳并过夜。

趁着晚膳还在烹饪时君离将九方燮的遗产与骨灰都找了出来交给连山果。

连山果感慨道:“生老病死,无可避免,我的时间也快了。”

君离愣住。“阿母?”

连山果道:“我与他是同一时代的人,我们那个时代的人都已走得差不多,如今终于轮到了我们。”

君离无措的看着连山果。“你这么精神,肯定还能再活一百岁。”

连山果哈哈笑,她是有长生种血统不是真的长生种,而且长生种的血统也不够浓郁,怎么可能活那么久。“别愁眉苦脸的,搞得好似我马上就会走一般,我就算时间到了也不会说走就走,晡食吃什么?”

君离还是不喜欢这种话,但还是配合的讨论起晚餐吃什么。

晚餐虽然只有四口人,但个个都是大胃王,一番商量后干脆敲定吃锅子,正好连山郡因为土地轮作的关系有一季是种植牧草的,养了许多牛羊,牛肉与羊肉,再加上鲜鱼的锅子,鲜上加鲜。

辛筝提出异议:“老牛肉太难啃了。”

连山果随口道:“没事,是健牛肉。”

辛筝:“....哪来的健牛肉?”她没记错的话,自己颁布的法律是只能宰老得不能干活的老牛与发生意外无法再干活的残疾牛,宰杀健康的牛要一命偿一命。

连山果说完也反应过来身边坐着的是哪位。“受伤不能干活的健牛。”

辛筝哦了声,又问:“怎么受伤的?”

“自然是发生意外,吃个饭而已,你没完了?”

“我没想追究。”辛筝道。“而且,这种事也没法追究。”

帝国每头牛在官府都有户籍备案,宰杀时官府也要检查牙口与身体状况,确定是否符合宰杀标准,符合标准才能批准宰杀,并记录何年何月何日何故宰杀。就算是牛的主人也没权力杀牛,私有财产的神圣在辛筝这里等同于空气,牛主人杀牛也得杀头。

都这般防范杀牛,民间牛还能宰杀,必定是符合标准的,只是达到标准的方式有别于寻常。牛“不小心”摔残撞残了,不能再干活也是符合屠宰标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们玩得很溜。

“那你问这么多?”

“知己彼此才好针对。”辛筝理所当然答。“耕牛始终不够用,你们这些吃牛的有一份功劳。”

连山果反驳:“分明是你自己的功劳最大才对,民间自残的牛还没你修建各类工程时累死累伤的牛多。”

辛筝为自己叫屈。“那是千万头牛的基数,如何能一样?而且工程中累死累伤的牛更多,你们为何还要下有对策。”

“自然是牛肉不够吃。”连山果理所当然道。“法越禁食什么,人们越想吃什么,且肉铺中的肉就数牛肉最贵,便是老死的牛,都要百钱一斤肉,越是有钱的大户越喜欢以吃牛肉炫耀自己的身份。”

辛筝一脸吐血。“老牛肉又不好吃,花那么多钱都能吃几十斤味道更好的鸡豚狗彘之肉。”

虽然民间时有牛撞死自残的事件,但市面上的牛肉还是以老牛肉为主。农闲时氓庶家里的耕牛会被官府重金租去修建道路水利海堤,工程中有畜力辅助可以节省很多人力,而属于官府,用于基础建设的官牛在农忙时也会租给农人用于耕牛。农闲时没人舍得杀牛,而官牛不论农忙还是农闲时都在干活,更不可能杀,想杀牛也得找得到机会。

最重要的是,市面上贩卖的牛肉要是以健牛肉为主,她的屠刀会饥渴难耐。

连山果道:“物以稀为贵。”

辛筝很难理解,牛肉要是好吃也就罢了,但老牛肉....不对,她似乎明白为何那么多牛自尽自残了,人们的脑子着实灵活。

连山果问:“你到底吃不吃?”

“吃。”辛筝答。

敲定下菜单,让人将食材都买来,一家四口热热闹闹的吃了足足一个时辰。

吃饱喝足,连山果带着九方燮的遗产骨灰离开,神裔氏族各族都有各自的氏族墓地,九方燮的骨灰需交给九方氏来日葬入公墓,遗产也要交给九方氏。

送走连山果,无忧迅速对君离提出天都还没黑透,自己想出去转转,避免打扰阿父阿母二人世界。

是避免打扰父母还想见连山默?君离腹诽,但还是笑着准了无忧离开。

无忧欢快的跑出门,很快寻到连山默。

即将冠礼的先知很好找,大街上随便抓个人都能问到,连山默这两个月一直都在人来人王的市井路口发呆。

无忧寻至时发现连山默真的在对着市井街口出神,眼睛都没蒙白绫,这可就稀奇得紧。

除了看青蘅导致一瞎瞎两年期间,连山默的眼睛一直覆着白绫,不覆白绫的模样无忧只在初见时见过。

这附近有什么稀奇的东西吗?

无忧沿着连山默的目光望去。

连山城是大城,托神裔氏族用心经营的福,连山郡的道路与水利建设是整个兖州最发达的,境内将近成的土地被开发,人口众多,人多粮食多,又是巫咸殿与连山氏所在,商贸很繁华,肥得流油。

尽管暮色四合,但连山城的宵禁时间比别的地方迟,因而街道并未萧条。

以青砖和石砖铺成的街道被行道树分成四行,中间两行供车马往来,两侧窄一些的路供行人往来,或挑着或用牛车拉着浆水吃食的小贩沿街叫卖,井然有序又充满生活气息。

无忧自经过的小贩手里买了一罐梅浆与一只烤鹅,行至连山默身边。“看什么呢看得这么入神?”

“看满街白骨。”连山默一边答一边从无忧手里接过烧鹅,撕下两条鹅腿还给无忧,自己抱着烧鹅在鹅肩上啃了一口。

无忧瞅了瞅街道,都是身上有肉的行人,拉车的牛都长着肥膘,一看就知道平时吃得很好。“哪有白骨?”

“我眼中,所有人皆白骨....你干嘛?”连山默怒瞪突然抓着自己下巴迫使自己抬头的家伙。

无忧看着连山默双眸中的白骨。“....我明白了。”

松开爪子,无忧问:“你上次看我看到的不是长大后的我吗?”

“看未来离如今近不近,若是近,我见少者是冠者,见冠者是老者,若是很远的未来,我见的便是白骨。”想了想,连山默补充道:“若是更加久远,便连白骨都不会有。”

血肉会腐朽,白骨亦然。

“这样啊?难怪你总是带着白绫,如今怎么不带了?”无忧奇道。

“冠礼后我便要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再将眼睛蒙上什么眼不见为净,从今以后我要习惯这样的视野。”连山默神色复杂的看着满街行走的骨头架子。

无忧瞅了瞅街道,想像一下每个人都是骨头架子....打住,太瘆人了。

无忧忽然握住连山默的手。“感觉如何?”

连山默露出疑惑之色。

无忧问:“你摸到的白骨的触感还是鲜活肌肤的触感?”

连山默道:“自然是鲜活肌肤的触感。”

无忧松了口气。“那就好?”

连山默笑道:“不论触感是什么,我所看到的都是千篇一律的白骨。”

“我知道。”

无忧忽然凑近连山默咬住连山默满是鹅油的嘴唇,唇与唇相触,连山默整个人都呆住。

无忧在连山默的唇上咬了两口,将连山默的唇咬得出血后离开,问:“你眼前的白骨千篇一律否?”

连山默捂着嘴唇呆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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