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群魔」

第六章 叛逆的少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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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初白夜冷晨,听风袅袭怒花深。

茫茫皑雾吞莽草,悠悠血啼惊幽林。

单骑披甲为狂奔,盛气凌花貌惊人。

却道谁家出叛逆,庸人哪知逆人心!

天还没有大亮,远远还能望见月牙的影子。

乱花丛,一个人,一匹马,一支枪,狂奔而至。

他的脸上带着一丝不快、不屑和不羁,略显青涩的面孔在朦胧晨曦的衬托下更显俊俏。

“少主人,你在哪?”

“少城主,您慢些!”

“······”

身后隐约传来了零零碎碎的声音,顿时又让他多了几分无奈和烦厌。

过了一会儿,身后又出现了几十匹马。

“哎呦,少城主,您真是神速啊,把小的们都落下了。嘿嘿,可是大人说了,要保护您的安全,所以······”一个长相猥琐的队长模样的人,大口的喘着气,笑脸呵呵的说道。

“行了,我知道。”那少年将马停在了一片树林边,将枪别在背后,拿出了弓箭。“一会进去打猎的时候,别碍手碍脚的。”

“是是是,少城主您神通广大,每次都是满载而归,哪用得着小的们动手啊。”这个卫队长谄媚的笑着。心里却把这个少城主咒了千便万便,这个该死的毛头小子,大早上不好好睡觉,偏偏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打哪门子猎啊?害的老子抱老婆还没抱够呢,就得出来遭罪。

不过他心知肚明,这个小阎王爷可不好惹!平时在府上就没有消停的时候,做什么事都离经叛道。就说屋里的下人吧,不让下人叫他少爷,偏偏要称兄道弟的,这成什么体统?再说服侍他的那个小丫头思香,哎呦喂,多漂亮的小脸蛋,多标致的小模样,摆在自己嘴边都不吃,这不傻么?

可要说他傻吧,诗词文章背一遍就全记住了,连教书的先生都不敢教他了,武艺更是了得,简直是文武双全呐!城主就是多余,他还用得着保护吗?就自己这二十多人,加起来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唉!可谁让人家是城主,咱是下人呢!再累也得忍着啊,万一这个小阎王发起飙来,自己可担待不起。

这些当差的心里自然是叫苦不迭,却不知有一人心里更加的烦闷,那就是琼城的少城主——裴凌云了。

他也知道,自己身处朝廷世家,就要学会官场上的规则;也知道,自己的父亲是琼城城主,将来不可避免要继承父业,守护一方子民。

可是······可是他就是看不惯这世间许多丑陋之事,也学不会在官场中左右逢源,这份与生俱来的叛逆!令他注定无法随波逐流、虚度一生。

为此,父亲裴诩龙也是大伤脑筋,自己唯一的儿子如此顽劣,将来如何是好?可怜天下父母心,每次他闯下祸端,看到父亲那怒其不争的失望神色,都令他既愧疚、又痛心。

裴凌云并非纨绔,相反,他从小就聪慧懂事。他心里也清楚父亲的用心良苦,也明白许多官场上的无可奈何。但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更加的烦恼、自责。

每逢心烦意乱,他总想找个地方独自静一静、散散心,可是偏偏父亲又不理解,派了一大堆“跟屁虫”来烦自己,真是无奈。

一行人马继续向乱花林深处走去。

乱花林是琼城边上的一个小林子,虽然没有什么奇珍异石,但风景秀丽隽美,而且没有人打扰(除了父亲派来的一群“跟屁虫”),比待在压抑的城府里舒心多了。

裴凌云跳下了马,依树而坐,微微的闭上了眼睛,小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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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兵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少城主是不是疯了?软绵绵的床褥不睡,现成的美人不抱,反而跑到这又冷又黑的地方来睡觉?

众人哪里知道,其实裴凌云本来就不是来打猎的。他只是想到昨天的事,心乱如麻,烦闷之情无处宣泄罢了。

原来就在昨天,母亲和克城的兵部侍郎夫人聊天,聊到了自己的婚姻大事,竟然要给自己安排亲事!可是······自己连人家侍郎女儿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

说到谈婚论嫁,裴凌云的脸上有些红扑扑的,他的脑海中马上浮现一人。就在昨晚,思香服侍自己洗脚的时候,自己居然色胆包天,偷偷的抱了她一把。

裴凌云自小便和思香认识,那时候的思香,还只是个端盘子都端不好的小丫头,老是被欺负。后来认识了同样年纪的少爷,就再也没人敢欺负她了,而她也被夫人选过来服侍少爷。裴凌云的母亲本以为两小无猜,凌云会要了她,等到将来再收她做一房小妾。毕竟一个丫头,能够做少城主的小妾,已经是莫大的福分了。在官场世家,像裴凌云这样十七八岁的年纪,很多都已经订亲娶妻了,甚至有的都已经纳了好几房的小妾了。可谁知道这个臭小子别的地方闯祸不断,偏偏这方面规矩的很,对待思香虽然有意,却并不曾冒犯。

裴凌云知道思香的命很不好,自小被父母卖掉,辗转流离多次,最后进了裴府做丫头,吃过很多苦。想起昨晚,思香不但没有怪他,反而有些羞涩的笑笑,小脸蛋通红通红的,哈,看来她也是喜欢我的。

难道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怪不得,有的时候一见不到她,就会很想她,见到了她,却又不知说些什么。情窦初开的凌云暗暗想着:等着,思香,我一定要娶你为妻,好好的对你,不让你再受苦。

“可是爹娘一定不会同意的~唉!他们要的是门当户对,要的是那些千金小姐······”裴凌云抱着头很是失望。

那些官兵快崩溃了,大半天了,少主抱着脑袋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玩意,难不成真的疯了?

“那,那个······少,少城主,还打猎吗?”那个猥琐的卫队长问道。

“不打了,走吧!”苦恼之事暂时无法解决,他也不忍心这些当差的跟着他大清早的来此遭罪。

裴凌云起身,一行人正准备返回。

突然,裴凌云一个转身,张弓拉箭,“嗖”的一声射向树丛。“出来吧!在那里鬼鬼祟祟半天,到底是什么人?”裴凌云大吼。

······

少城主是不是真疯了?这么一大早,除了你哪会有傻子跑到这来?

“嘻嘻咯咯······”一阵奇怪的奸笑过后,居然从树林里,果真钻出两人。

他们一个身材魁梧,背着一把巨大的阔斧;另一人是个驼子,尖尖的鼻子,奇脏无比的斗篷,腰间别着一个似乎更脏的短竹竿,手里抓着刚才裴凌云射的那支箭。“啪”的一声把那支箭折成了两半。

两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裴凌云道:“两位是谁?有何贵干?”

“嘻嘻咯咯,小子,你是少城主?你是哪个城的少城主?”那个驼子问道。

“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裴凌云将弓箭放好,拿出了他的盘龙枪,紧紧地握着。

“保护好少城主!”猥琐的卫队长也紧张起来。那些官兵也觉得大事不妙,都立即拔出武器,将裴凌云团团围住。

“一帮臭虫!”驼子不屑的看了看那帮官兵。“喂,小子!我不管你是琼城的、宁城的,还是叶城的,乖乖的跟大爷走!”

看来这两个家伙的确不怀好意,而且还知道离这里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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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有琼城、宁城、叶城三城,看来一定对附近地形有所了解,不知道是什么来头?

裴凌云暗示一个手下偷偷的回去叫援兵,一边说道:“想带我走?总得告诉我去哪吧?”

“到了你不就知道了?到时候多了一个少城主做挡箭牌,也能有不少用。嘻嘻咯咯,这回我可立了大功了,怎么样金刚,跟我混有好处吧?!司老大会怎么奖励咱们呢?嘻嘻咯咯······”

“呵呵······”裴凌云有些讽刺的笑笑,“原来是给别人卖命的狗啊!说说来头吧!”

“嗯?小娃娃,敢骂大爷是狗?知道我是谁吗?说出来吓破你的胆,你可听说过怒魔窟十六路鬼?”

“怒魔窟······?哦,想起来了。父亲说过,魔教焚阑殿无恶不作,谋反朝廷,后来被攻灭,却留下了一帮余孽。你那个什么怒魔窟就是余孽之一,我说的对吧?”

“放屁!你爹是谁?竟敢胡言乱语?污蔑我怒魔窟!”那驼子气的够呛,怒吼道。

“我爹就是琼城城主裴诩龙,我就是他的儿子裴凌云!魔教余孽,报上名来!我不和无名之狗打架!”

“你,你放屁!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老子不让你这臭小子受点皮肉之苦,你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告诉你,老子是怒魔窟十六路鬼第五鬼吸血鬼,这个是第十四鬼金刚鬼。你要是想找死,老子成全你!!”

“哈哈哈······!吸血鬼是吧?告诉你,管你好酒烂酒,我裴凌云从来就不喝酒,你不是想教训我吗?好!我也正想领教领教你十六路鬼的厉害!”

“小娃娃,好大的口气,老子今天让你长长教训!”说罢,吸血鬼突然飞身而起,右爪忽然变成鲜红色,直扑向裴凌云。金刚鬼也抡起大斧,向官兵劈去。

裴凌云也不敢怠慢,见那血爪扑来,用身法“水遁·绛徐行”轻松躲过。

“水遁·绛徐行”是裴家独有身法,其特点看似又柔又慢,实则以柔克刚;看似触手可及,实则擦肩而过。并且躲闪过后,可以借力打力,以迅雷之势进行反击,可以说是攻防逆转的绝妙身法。

果然,吸血鬼一击不中,裴凌云便趁势袭击他的背后。吸血鬼立即在空中强转过身,用短竹竿拨开裴凌云盘龙枪的攻击。可谁知“水遁·绛徐行”并没有在短暂的时间内就消减,裴凌云则以更快的速度和神出鬼没的角度,接连不断的发起进攻!

吸血鬼暗道不好,太过轻敌了,本以为这小子只是个不学无术、花天酒地的贵少爷,没想到小小年纪就有如此修为,令人出乎意料啊······

眼见招架不住,吸血鬼又从腿上拔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不过并没有刺向裴凌云,而是朝自己身上扎了一刀!

“血遁·嗜”吸血鬼顿时身上铺上了一层红红的血光,忽然间身法不知加快了多少倍,几道闪影,便与裴凌云拉开好远。

“小娃娃,还有两下子嘛!看来老子要动真格的了!”说罢,朝自己双手上“呲呲”又是两刀,又把双手朝双眼抹去,“血狂·鬼杀狂!”大吼一声,吸血鬼顿时宛如变了一个人一样,神情邪魅可怖,眼睛完全变成了鲜红色,像是真的变成了一个嗜血恶魔。

“嘻嘻咯咯,小娃娃,老子要喝你的血!”

裴凌云终于知道这家伙身上的披风为什么那么脏了,原来都是血垢。

“好!那我也要动真格的了!”因为裴凌云总是好打抱不平,一动起手来不知轻重,就把人打的半死,闯下了许多祸。所以他曾和父亲裴诩龙约法三章:以后无论和谁打架,都只能用半成力。

父亲,看来今天我又要违约了!如果我不全力以赴,可能以后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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