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医女会种田」

第九十二章:修明呢,修明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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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辰逸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他该怎么说,自己的医馆平时是不开门的。

只是因为今天事发突然,他没有办法。

杨沐雪对于烫伤烧伤之类的还是很注意的。

毕竟这玩意一不小心就容易感染。

如果感染的范围太大的话,随时都会有生命威胁了。

“行了。快点带我过去看看吧。”

安辰逸连忙点头,“说起来这个人,你应该还是认识的。”

杨沐雪前脚刚刚迈进医馆里面,下一秒就听到了这个“噩耗”……

李桂芳满脸不耐地坐在椅子上面,旁边还有一个郎中好声好气地在给她科普这类的知识。

但是李桂芳是什么样的人啊。

果不其然,这人还没有完全进医馆,就听到了她的声音了。

“你们掌事人呢?不是说去给我儿子找朗中了嘛?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我可是事先和你们说好了,我儿子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你们医馆可吃不了兜着走!”

“你们掌事是不是就把我儿子丢在这里自生自灭了?”

杨沐雪忍到了最后,还是没有忍住,翻了一个白眼之后,凉凉地说道,

“待一起那么久了,我倒是不知道二嫂的水平这么高,连自生自灭这种词都会用了!”

听到这声熟悉的声音,李桂芳的身子僵了僵。

她不是应该在陪老四春闱嘛?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呦,这不是弟妹嘛?沐雪,不是二嫂说你,你不是应该在陪老四春闱嘛?”

“大晚上,一个小姑娘在外面乱逛可不是一个好习惯!”

随后便看到了走在杨沐雪身边的安辰逸。

脸色顿时就不好了。

这个小***什么时候还和顺昌医馆的掌柜的搅和在了一起?

想着,眼珠子转了转,张嘴就骂道,

“沐雪,我们林家待你可不薄,你怎么还敢出来偷人啊!”

“若是被娘知道,定是饶不了你!这可是也嗷浸猪笼的!”

杨沐雪实在是不想看她那一副女干计得逞的样子。

实在是——

太蠢了!

杨沐雪冲着李桂芳挑了挑眉毛,轻嗤道,

“你若是不想我来,那我随时就可以走,只是你这乖儿子,怕是要一命呜呼了!”

“还有,林家待二嫂你也不薄,但是,二嫂你又是如何?”

李桂芳眸中满是震惊,心中也早已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曾经质疑过杨沐雪的医术。

就林婆子还傻乎乎地相信她,可以将老四治好。

但是老四那可是被乡宁府几乎所有的郎中都说活不久的人。

就凭借她那一张嘴,还能将人给说活了?

不得不说,看到她出现在顺昌医馆的时候。

她慌了。

人们都说顺昌医馆出了一个神医。

可以治旁人所不能治,医旁人所不能医。

所以才会在修明被烫伤的时候,第一时间见他带到了顺昌医馆。

可是现在告诉她,这个神医就是她一直看不顺眼的老四媳妇。

这让她怎么接受的了。

杨沐雪见她的脸黑的跟煤炭一样,心里不禁暗爽。

冲安辰逸招了招手,“孩子人在哪?我去看看情况。”

安辰逸看了一眼失魂落魄坐在板凳上面的妇人,见她没有出言制止之后,便将杨沐雪带到了楼上。

“行了,你在外面等着我就好了。”

说完,就将安辰逸锁在了门外面。

望着躺在床上,发着高烧的林修明。

内心一度十分复杂。

其实她早就料到这一天会来到,只是没有想到,来到这么早。

简单地检查了一下林修明的伤势。

原本紧绷的神经,登时放松了下来。

幸好,幸好这里面的郎中第一时间给予的处理还算不错。

细致地处理了一下伤口。

从空间里面拿出了专业的医疗设备之后,将林修明身上,所有被烫烂的皮肤全部都剔除掉。

所幸,这烫伤的地方普遍都是在大腿和胳膊上面。

若是在脸上,怕是李桂芳都得疯掉。

她还指望着林修明说个好媳妇呢。

收拾完之后,又用棉签将林修明干涩的嘴唇湿润了一下。

叹了口气之后,又摇了摇头。

若是可以选择的话,她希望这辈子都不会再和李桂芳一家打交道。

随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没想到安辰逸还站在外面等她。

见她出来了,连忙从地上站起来,擦了擦自己不知道湿没湿的唇角。

“都弄好了?”

“弄好了,但是,这一个星期,都不要让那个女人上来看她。”

安辰逸还是有些摸不清头脑。

“怎么了,你们俩个有仇?”

杨沐雪梳理了一下自己被汗湿的头发,有些漫不经心地说道,

“也不能算会仇人吧,顶多就是互相讨厌罢了。”

“不过,你若是让她上来看那孩子,估计,我一晚上的功夫又白费了。”

安辰逸虽然不太明白女人间的弯弯绕绕,但是事情的轻重缓急还是很分的清的。

李桂芳也在楼下面等了一晚上,看到杨沐雪下楼,赶忙跑到了她的面前。

双目早已通红,就连声音都有些轻哑,

“修明呢,修明还好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

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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