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仙传」

第一章,二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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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二狗”“别杵在那了,该走了,再不走去晚了县城的大门可就关了!”被喊的是一名看上去年仅七八岁的少年,他抱着一件缝缝补补都包袱,望着村子里头一间有着微微亮光的土房子。

“二狗”名为“李响”这名字是二叔帮家里请的一位教书先生起的,听父亲说想让他儿子以后不要再务农,最好是成为大人物,所以教书先生就给取了个“响”字,寓意也很简单,就是以后能成为一名响当当的大人物。

房子看上去很是破旧,听村里头人说是当初爹娶了娘后才建的,到现在也确是有些年头了,看着那破旧的土房子“二狗”鼻子竟有些微微发酸,听到二叔的叫喊却依旧站在原地不为所动。

“二狗啊,该走了。”二叔走了过来拍了拍“二狗”的肩膀,将他带到马车上。

“二狗”抱着包袱坐在马车上的一个角落里望着渐渐远去的村子,不禁的想起了还在家中熟睡的小妹,不知这次跟二叔进城何时才能回来。

听父亲说是二叔医馆里的学徒娶了媳妇,便回到乡下了,靠着从二叔那里学的几分手艺倒也当起了赤脚医师,年节那会二叔回来吃饭的时候就跟父亲提起了这件事。

“毕竟已经成家了,你已有恩惠于人家,人家又怎的厚脸皮将媳妇带来医馆一同谋生呢?如此一来便是去到别处谋生了,而又在你这学了几分本事,自是在乡下当个赤脚医师了。”父亲拿着二叔从城里的带回的酒喝了几口便接上二叔的话。

二叔夹起一块家里养的老母鸡肉往嘴里送去,看着父亲那因为喝酒而微红的老脸接道:“倒也是如此,年节前几日他也是提着一只聚德楼的香考鸡,带着媳妇一同来医馆拜访。”

在饭桌上时二叔看我乖巧懂事,想起自己膝下无儿女医馆也刚好缺个学徒,便向父亲提起将我带去医馆跟他学医,父亲起初并不想让我去,但是二叔说去当学徒后每月的月钱给我发五百铜板,父亲随即就说让我出去闯闯,去城里总比留在村里面种一辈子地的好。

父亲同意后二叔便问我要不要进城跟他学医,我起初并不想去的,毕竟我已经跟“泥鳅”他们几个约好年节过后一同去田里抓田鸡的,但是二叔说去了以后每个月给我发月钱,月钱可以买新衣裳,还可以买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

听到“新衣裳”我看了看小妹和父亲他们身上穿着的缝缝补补的麻衣,随即又看了二叔身上那件灰白相间的长袍,便立即答应了跟他学医。虽然和“泥鳅”他们约好了一同去抓田鸡,但是“抓田鸡”远没有新衣裳的诱惑大,所以还是等我给爹娘和小妹他们买了新衣裳后面再去抓田鸡罢。

“二狗,想家了?”中年人看着身旁一直抱着包袱望着马车外边的孩童问道。

“嗯,我想小妹他们了。”孩童抱着包袱依旧望着车外回答道,眼皮子缓缓闭上又睁开,好似那在学堂背书犯困的学子。

中年人看着刚刚睡着的孩童,笑了笑便也看向车外道:“也对,毕竟还是个孩童,想家倒也正常。”  27369/1104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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