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良缘」

第197章 金刚不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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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央本来以为和她不过萍水相逢,没想到第二天差不多时候,同样的脚步声响起,她依旧在他床边摊开书本,柔声问他:“魏先生今天想听什么故事?”

魏央久久没说话,却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衣料摩擦的声音,床垫微微下陷,她已经主动跨到到他身上,女孩子不重,轻飘飘地像一朵棉花,非常柔软,好像随时会被风吹走。

容昭就不一样了,她摸起来有种脚踏实地的趁手。

魏央定了定神,觉得在床上这样比较,无论对谁都挺不尊重的。

于是转而专注地感受眼前人。

没什么好出乎意料的事情,除了最后进去的时候感觉到突破了一层明显的阻碍。

“魏先生……好疼……”她痛苦地低呼:“轻一点,好疼……”

魏央用手捂住她的嘴。

“别说话,一点声音都不要发出来。”他温柔地擦掉她眼角的泪:“别喊疼,这是你自找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突然有一天,女孩走进来,正准备脱衣服的时候,魏央说:“今天不做了,给我读个故事吧。”

她翻开书,给他读了一个名叫夜莺与玫瑰的童话。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一位年轻的学生大声说道,“可是在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

花园里的夜莺听见了,怜惜年轻人无望的爱情,决心为他寻找一朵红玫瑰。

夜莺飞了很远去找玫瑰树,黄玫瑰树和白玫瑰树都愿意送给她一朵花,但夜莺只想要红玫瑰。

夜莺最后终于在学生窗下找到了会开红玫瑰的树,但它已经因为冬日风霜的摧折,已经无法再开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于是当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树梢上绽放出一朵玫瑰,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

女孩哽咽着无法读下去。

魏央问她:“这就没了?”

“先就到这里吧。”她合上书:“好感人啊,我每次读都要哭。”

魏央隔着纱布挠了挠伤口:“我从来搞不懂这些童话。”

终于到了拆纱布的那天,魏央眼前的纱布一层层褪去,视野逐渐清晰明亮。

他终于看清了女孩的脸。

魏央的第一反应是,我果然已经死了吧。”

不然怎么会见到已经死了那么多年的人。

真是太像了,简直像是把当年那个盒子里的绝色头颅直接从坟墓里挖出来,然后安到一具完美的、包裹在白色护士服里的女性躯体上。

“你叫什么名字。”魏央终于有了想了解她的名字的想法。

“我叫池小小。”她歪了歪脑袋,微笑着说:“小池塘的那个小小。”

同样是医院。

同样是一颗身首异处的头颅。

徐婉潦草地看了一眼,转过头去:“我看到了,收起来吧。”

“仔细看看……小武这孩子长得真不错啊。”胡小天捧着头颅感叹道:“侧脸看甚至有点像池明云。”

徐婉的肚子已经小了下去,衰弱的新生儿在一旁保温箱里躺着。

瘦弱地像个小老鼠,不停地打呵欠,皱着眉无止境地啼哭。

“原来这么小的小孩就会犯毒瘾了啊,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胡小天趴在保温箱的玻璃上看着婴儿紧紧攥起来的小拳头:“好可爱,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养大。”

刚刚经历了一场伤筋动骨的生产,徐婉气力不济,只恨不能跳起来打他。

“祈祷吧。”她说:“祈祷你儿子健康长大。”

胡小天手欠欠地去堵保温箱上的气孔:“真蠢,我就是卖这个东西的,我自己都不用,怎么可能允许我儿子还没出生就染上毒瘾?”

徐婉一脚踩进了绝望的深渊。

“所以你早就知道了……我和小武的事情。”徐婉问:“为什么忍到现在?”

“因为很好玩啊,卧底警察的儿子……居然是个天生的瘾君子,多讽刺啊。”胡小天脸上扬起残忍的笑容:“而且他还要管毒贩叫爸爸。”

徐婉几乎无法控制从窗户跳下去一了百了的冲动,幸好手脚乏力,才算守住了一点自尊。

“就这样,以后好好过吧,别折腾了,我有点累了。”胡小天拿起烟到嘴边又放下:“我会拿他当我亲儿子看。”

压下所有的情绪,徐婉沉默恭顺地闭上眼睛,泪水滚滚落下:“谢谢。”

姚光一大早就听到楼下的厨房里传来叮铃咣当的声响,吵得她实在睡不着,气急败坏地翻身坐起,下床,冲到楼下。

姚国庆举着锅铲,露出讨好的笑:“你起来啦,快洗洗吃早饭吧。”

他身后,鸡蛋在油锅里自爆,另一口煮锅里,滚烫的粥满溢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场面非常惨烈。

“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做早饭了。”姚光揉揉眼睛:“好几年没看你下厨房的。”

“那什么,你今天不是高考吗……”姚国庆挠头:“给你做点早饭,你吃饱了好上考场。”

姚光瞥了他一眼:“不用,你把自己喂饱就行。”

“那你怎么过去……”

“公交车。”

“公交太慢了,我送你过去吧。”姚国庆笑笑:“咱家有车了。”

姚光翻了个白眼:“就你那十四手破皮卡,算了吧。”

“我靠这车给你攒大学学费呢……”

姚光已经回房间换衣服了。

文具昨天就准备好了,她换了套轻便的运动装,打开书桌旁边的盒子。

盒子里还剩下最后两块肉松饼和两盒牛奶。

姚国庆的早餐平时显然是指望不上的,这些是沈文洲给她买来应急的,她吃地精打细算,正好够吃到高考结束。

原来的早餐还会配一个当季水果,但上一箱水果吃完很久了,他再也没送来。

她已经快要忘了自己有多久没见他。

也就硬是倔强地不去想他,只是专心地写下一张又一张试卷,数着这天到来。

最后两天,她默念,把怀表捧在手心。

然后她要去找他。

两天的时间弹指就过。

交上最后一张英语试卷后,姚光在桌子上趴了一会。

太累了,精神已经完全透支。

这两天考试的强度虽然不算大,但加上高三一整年的辛苦和压力,就很可观了。

监考老师把怀表还给她,因为是金属制品而不允许带入考场:“以后考试不用带这些表,考场里有钟。”

姚光愣愣地说:“我以后不用考试了。”

监考老师笑了:“傻孩子,你后面的考试还多着呢。”

姚光被说得神志一阵恍惚,居然没接住,任由怀表摔在了地上。

“啊!”姚光绝望地大叫,扑过去捡,发现怀表后盖被摔开了,从里面掉出来一把小小的钥匙。

钥匙上缠着张小布条,姚光展开,发现是一个地址和几组数字。

怀表已经在身边戴了半年多,还不知道里面藏着这样的玄机。

姚光循着地址找过去,发现那是一家私人银行,走进去向客户经理出示了钥匙和数字,她被领到了一个保险箱面前。

插进钥匙,打开保险箱,里面装了好多个方盒子,入手沉甸甸的。

打开一看,全是抹去印记的金条。

大小不一,盒子上分别写着“读大学”“读硕士”“买房”“买车”“给姚国庆养老”等等,最重最大的那盒,上面写着嫁妆。

规划到了十几年后的未来的所有可能的花销……那个他并不存在的未来。

“如果我一直不来,这些东西会怎么样?”她问一旁的经理。

“沈先生上次来的时候交待过,本来我们明天就该给您打电话,喊您过来的。”

“上次?”姚光抓住重点追问:“他上次来是什么时候?”

“也就五月底……具体时间我得查一下。”

“不用。”姚光从保险箱最里面扒出来一个信封,迫不及待地拆开,快速读完,又倒回去细细读一遍。

然后她捏着那张薄薄的纸,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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