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七个大佬团宠后我野翻了」

第一千零一十二章 外地人与本地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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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安然无事。

杜小草起初还辗转反侧,后来释然了,睡得酣甜。

晨起开门,门外又杵着一个熊孩子,不是昨日投毒的那一个,看着眼生,确定之前没有见过。

此处城墙是重地,闲人免进,一般非闲人也没机会靠近,这介于少年和孩童之间的半大娃子,能安然出现在这里,必定有些玄奇。

她心中警惕,脸上带笑,问他:“你是谁啊,这么早来城墙上有事嘛?”

“我没有名字,有人喊我狗子,但我真的不狗,来城墙这边,是找姐姐您的,我想拜师。”

杜小草懵了一瞬,这小少年言语斯文有条理,还有礼貌,又是“姐姐”,又是“拜师”,眼神澄澈,态度诚恳,不像是戏耍人,更不像失心疯。

她压住疑惑,耐心的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云澜帝姬啊,火系灵鸟,我也是火系灵鸟,从小就跟族人走散了,没地方学道法,天天被城里那些坏东西欺负……我想学本事。”

“你是火系灵鸟,血脉天赋是什么?”

小少年狗子挠头:“没有,我一直都没觉醒血脉天赋。”

杜小草好奇,探出一丝灵力进入他的身体,刚一出手就被打断了,黑岬抱着肩膀从茅屋中走出来,“刚吃了亏,还不长教训?”

杜小草讪讪,用灵力探入别人身体,需要双方极高的信任度,首先是小少年,任由别人的灵力进入自己体内,万一对方有歹心,他就会重创,严重时甚至筋骨寸断。

对杜小草来说,也不安全,有些秘法,可以循着她探出的灵力反噬到她,最常用的是下毒,经过昨日酒楼之事,她有些不长记性了。

黑岬绕着“狗子”走了一圈,肯定地判断:“你已经觉醒血脉天赋了。”

“没有,我没有任何神通。”

“那你是怎么来到城墙上的?周围的符阵、剑气都没有伤到你?换成一个乡野普通孩子,已经死了一万次。”

“我打小吃百家饭,皮糙肉厚,地头熟还机灵,钻空子进来的,这城墙看似严实,到处都是纰漏,想钻进来很容易。”

小少年说得笃定,黑岬笑得比他还笃定,“不错,比昨天那个有趣,他是老怪物,你是真的小孩子。”

“我不是小孩子,我马上就十三岁了,是大人了,大耋老答应我,等我十四岁,就收我做兵卒。”

“刚才听你说,你从小没爹娘,靠吃百家饭长大?是个小乞丐?”

狗子点头。

黑岬冷笑:“认识大耋老的乞丐,在这万叶城中有几个?大耋老很闲嘛,到处关照乞丐?!”

“我……偷过他的腰佩。”

“凭你?”

黑岬气笑了,杜小草也笑了,大耋老道行高深,便是她都没把握偷到他的腰佩,一个小乞丐办到了。

黑岬指着旁边的茅屋:“既然你认识大耋老,就去找他拜师吧,你们有交情,好说话。”

“我找过他,他不答应,让我继续去过乞丐。”

小少年怏怏抬头:“求你们收下我吧,我知道拜师要给束脩,我现在没钱,可以赊账,等我道法大成,就去打劫邪妖,他们藏了好多宝贝,全都给你们。”

“抱歉,概不赊欠,你在街上当乞丐,肯定听说一句俗话:欠债的是爷爷,我们不缺爷爷。”

黑岬双手抱肩,言语犀利,噎得小少年抓耳挠腮,懊恼道:“我身世低微,血脉驳杂,又没有钱财亲眷,没有人肯搭理我,偶尔有人搭理我,又嫌我资质不好,没前途,让我当乞丐,当大头兵,当酒楼跑堂……我就想当个剑仙,大剑仙,飞天遁地逍遥自在的那种大剑仙!”

黑岬嘎笑:“好大的志气,不怕闪了舌头折了腰?”

“有志者事竟成!志气必须得有,万一成真了呢?”

“滚蛋!”

黑岬耐心耗尽,反手关紧房门,喊着杜小草和秦紫胤一起去城中吃早饭,顺便逛一逛,看能不能在城中买下一座小院落脚。

叫“狗子”的小少年紧紧跟随在他们身后,不再提拜师的事了,给当免费的向导。

杜小草见他乖觉,耐心地劝说:“火系灵鸟最要紧的就是血脉天赋,在你这个年纪早该觉醒了,没有觉醒就是血脉太驳杂,资质太差,不适合修仙问道,若你出身显赫,靠钱财灵药堆着,勉强也能修上一修,但你又是个小乞丐,还是安心当个酒楼跑堂吧,看你口舌伶俐,应该能干好,攒些钱娶个媳妇,生下有资质的孩子,让他去拜师学道法——”

杜小草说得委婉,小少年板着脸不说话。

黑岬看不过眼,笑话他:“帝姬的意思,就是说你是个笨鸟,怎么扑腾都飞不起来的那种,趁年轻赶紧孵一窝小鸟,让他们出去飞。”

“狗子”大怒:“狗眼看人低!等我飞起来的,第一个在你头上拉泡屎!”

“我等着你的鸟屎。”

黑岬也不怒,施施然走向旁边的酒楼,刚好在昨日那家酒楼斜对面,经过昨日一场风波,那就酒楼已经关门大吉。

他们三个昨日狠出了一番风头,今早还不避讳,照旧出门溜达。

食客们认出了他们,大大小小的眼睛里全是讶异和好奇,酒店伙计满脸热络的迎上来,带着他们坐到二楼的雅座。

临窗溪瀑涔涔,杨柳依依,怒放的白色花树鳞次栉比。

杜小草夸赞:“是个好地方。”

好地方就会有人扎堆,沿着落地窗一溜排开了十几张檀木桌,三三两两的贵宾席地而坐,饮酒赏景闲聊。

杜小草经过昨日的事,心中有了阴影,忍不住探头往窗外看了看,确定没有谁能攀爬上来,没机会投毒下蛊,才重新坐定。

让他们讶异的是,周围的酒客几乎都是外来的,本地人见惯了这种风景,稀松寻常不稀罕。

来上菜的伙计殷勤告诉他们,万叶城最稀罕的地方,就是四季如春,从来没有秋风萧瑟、暴雨堵门这种事,葳蕤花木从来不会凋零枝叶,花朵开了谢,谢了开,轮回往复。

见的多了,就不觉得稀罕。

秦紫胤啧啧惊叹,一桌三人,黑岬和杜小草都是羽界出身,唯有他来自七十二洲,两界之间壁垒森严,风俗和时令截然不同。

因为煦暖,且安全,万叶城中的百姓活得再艰难,总能活下去,如“狗子”那样的小乞丐,也能讨到吃食,不像白帝城,春夏花木葱茏,入冬雪大如席,饥寒交迫就会有饿殍倒地。

城墙高耸,耋老威严,对普通人来说感受不到压抑,反觉得安全,尤其是内城的百姓,活得更加滋润。

正当时的大族子弟,鲜衣怒马笙歌萦绕,从不为衣食犯愁,靠着自家老祖的赫赫战功,换来舒心畅意的富贵日月。

若是老祖不幸战死,后人们躺在先祖的功劳簿上,也能当很长时间的米虫,直到时移世易,人情耗尽,沦为寻常门户,酗酒笙歌的好日子没了,还能赊酒旷达,抱住昔日风流的尾巴。

某天连尾巴也抱不住了,举家迁移到外城。

外城的日子,一言难尽却不乏精彩,隔三差五涌进来的流民,苦哈哈惨兮兮,衬托得他们也没那么难熬了。

秦紫胤一开口,就露出“外地人”的少见多怪,黑岬衣衫简素大大咧咧,像极了苦哈哈,杜小草也满满地“侍婢”气质,周围的人很容易地给盖戳:一个来自七十二洲的贵公子,带着新收的小弟和昔日的侍婢,来喝酒见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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