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漫展扮演刻晴,我爆火了?」

第54章 林冰月是不是太吝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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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歌声结束时。

两人才如梦初醒。

互相看了一眼。

没错。

两人都有同样的感觉。

全身上下都在发麻,具体来说,像是被按在水里通电一样。

林冰月这次录音。

真就一点瑕疵都没有!

等到林冰月出来后,两人如梦初醒,其中许嵩想了想道。

“林小姐,唱的很不错,没想到在这样高端的录音设备,也听不到任何瑕疵。”

“过奖了,徐总监。”

“要不休息一下,再唱几次,我感觉你还能唱的更好。”

“可以。”

林冰月喝了杯水。

重新开始工作。

几次下来。

胡天和徐嵩,还有在场的其他人,都是一脸的生无可恋。

“每次都唱的那么好听,每次意境都如此美,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这简直就是人形自走CD机!”

“太可怕了吧,怎么能这么稳,稳到让我害怕。”

“做录音工作十年了,从没见过这样的,就算是天王天后,都不能保证这么稳吧,我都怀疑林小姐是机器人了!”

“这就是强者吗?”

“少女看起来年纪不大,可身体里蕴含的能量,真是恐怖如斯!”

在各种震惊声中。

林冰月走了出来。

“怎么样,这次录的,还可以吗?”

“可以,可以...”

胡天和徐嵩唯唯诺诺地道。

太强了。

不愧是林冰月小姐!

每次都那么完美,跟单曲循环播放似的,也让他们有了新的烦恼。

该选哪次录的好啊!!!

每一次都很不错啊!!!

两人拿不定主意。

便看向了林冰月。

谁知。

林冰月直接摆摆手。

“这个你问我,我也不清楚啊,录音和唱歌这种专业的事情,还得让专业的人决定。”

在场的还有人唱歌比你更专业吗?

两人麻了。

反正。

这个皮球踢过来,他们两人躲不掉了。

徐嵩叹了口气。

看向了对面的少女。

“对了,林小姐,我想跟你商量个事,是关于翻唱有何不可这首歌...”

原来。

徐嵩很早之前就想翻唱这首歌。

不过林冰月从来不看抖因私信。

没法联系她。

更别说要许可了。

在蓝星翻唱歌曲,有一套十分严格的规则,不论盈利不盈利,都要得到原作者许可,而正常发行的翻唱歌曲,更是如此。

至于私底下的金钱交易。

自行决定。

如果是正式发行歌曲,分成方面,规定原作者必须占大头。

然而。

徐嵩更狠。

“林小姐,你开个价吧,歌曲发行的收益方面,我只要一成就够了。”

一成是很低的价格。

如果听众不买账。

徐嵩要亏成麻瓜!

不过。

既然能够赚两份钱。

林冰月也不会拒绝!

“这个可以谈谈,不过我这里有一首歌,感觉也挺适合徐总监。”

“玫瑰花的葬礼?”

看到写出来的歌词和旋律。

徐嵩瞪大了眼睛。

似乎要陷入一番沉思之中。

可林冰月直接出声打断。

“到时候等徐总监打钱。”

少女丢下一句话,潇洒地转身就走,离开录音室。

……

……

次日中午。

终于!

许多有云云音乐的人都收到了一条消息。

你关注的歌手林冰月!

发布了新歌曲!

网友们闻风而动,进入了云云音乐,点开林冰月的新歌。

但愿人长久!

“终于来了,一天!一天!你知道这一天我是怎么过的咩,你知咩?”

“谢谢你,林小姐,谢谢你留下这么好的作品。”

“有点小伤感,这下不得不EMO了。”

“录音室的版本,也是如此美,这首歌我必须点小红心好吧!只可惜,云云音乐没有超喜欢这个选项,不然我也必点!”

“中秋,真是一个极美,又极其伤感的节日。”

云云音乐的评论。

在极速上升。

只要是喜爱音乐的人,都一直关注这首歌,一出来直接付费。

不想那么多。

到了午夜十二点。

购买量直接超过了有何不可!

这速度就跟乌鸦坐飞机一样!

让一些歌手羡慕至极。

从开始的青花瓷,只用一天有余的时间,登上了歌曲排行榜榜首。

而这一首歌。

登陆榜首只用了一夜!

创造新历史!

这一刻开始。

林冰月多了一个,霸气至极的外号。

大魔王!

在所有人都在讨论,林冰月这首歌曲时,有两首歌曲悄然上线。

《有何不可》

《玫瑰花的葬礼》

两首歌的演唱者都是徐嵩。

“翻唱很不错,有种不同的感觉。”

“没想到男生唱这首歌,感觉也可以的,哈哈。”

“玫瑰花的葬礼这首歌,用词有一点点古风味,不过我觉得不算古风歌曲,就挺奇怪的,但是这歌也确实好听。”

“徐嵩创作能力这么强了?”

这两首歌质量意外的好。

下意识的。

网友们点进了歌曲的创作人界面。

这一看。

作词,林冰月。

作曲,林冰月。

两个最重要的位置都是林冰月。

网友们惊呆了!

什么鬼!

这两首歌竟然是林冰月创作的!

顿时。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

更多的网友来到歌曲下面留言。

毕竟作者是林冰月,四舍五入一下,都算是小月出新歌了。

必须支持!

正当网友们享受音乐时。

某匿名论坛。

出现了一条帖子。

“林冰月的才华,我是非常认可的。”

“不过她是不是太过高傲,或者说盛气凌人了?”

“我的身份是云云音乐的一个程序员。”

“从后台的消息,我得知徐嵩的这两首歌,去除掉公司的分成后,林和徐二人的收益分成,为夸张的十比一!”

“这种比例太过恐怖了...”

下面是一大堆分析。

总结起来。

就是林冰月太过高傲,破坏了这行规律,翻唱歌手拿到的利润如此少。

有些小气或者说吝啬。

帖子一出。

引起了许多赞同言论。

“我觉得分析很对。”

“感觉林冰月这么一搞,到时候翻唱歌手的利润,还会更低啊。”

“肯定的,毕竟底线被打破了,以后只能一次次打破。”

普通网友都是这么觉得的。

可是。

作为歌手的一些艺人却突然发话了。

“如果林冰月小姐,允许我翻唱她的歌曲,就算是一成收益我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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