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粮二代」

107投诚

上一章 简介 下一章

夜色笼着,刘远的怀中抱着杜冷眉,她的那种美有一种惊艳时光的感觉。

同样是出汗,她身上的汗就是一种白毛汗,很细,微微浮动着暗香,却又并不是那么热,抚起来极是舒服。

刘远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直到初晨醒来的时候,心中依旧有几分别样的感触。

天稍暖一些了,风从南方来,有了微微的润。

刘远站在院子里练枪,一阵的脚步音响起,典韦跑了回来,递了战报过来。

“好啊!”刘远看完之后,大声道,一脸飞扬。

赵云前后得了五万多士兵,派人送到了冀州那边,何曼也被抓住了,送到了青州来。

对于这位截天夜叉,刘远倒是想见见。

黄巾贼里的猛将,管亥是属于顶尖层次的,何曼也不弱,还有个周仓,都是猛将。

刘远想了想,准备去见见何曼。

去州牧府时,蔡琰为他整了整身上的衣服,刘远翻身上马。

和刚开始的时候相比,刘远现在骑马已经越来越顺了,水平也很高,他还配了马鞍。

现在打仗的时候,他也为骑兵配了马鞍,这样就会更稳一些。

甚至他还让刘老四打了马蹄铁,这样的话马蹄用的时间也会久一些,不会出什么问题。

坐在州牧府的椅子上,荀彧和王脩坐在两侧,关羽、赵云和典韦站在下方,何曼被五花大绑,站在堂下,神情间透着几分彪悍。

“你就是何曼?”刘远打量了他几眼,问道。

何曼喝了一声:“要杀要剐随你便,爷爷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大胆!”关羽喝了一声,伸手在他的肩头按了一下。

一股巨力传来,何曼直接跪到了地上,双膝撞击着地面,发出沉重的声音。

何曼面红耳赤,青筋跳动,挣扎着想要起身,却是怎么也起不来。

“主公,不如就杀了吧!”荀彧轻轻道。

刘远看了何曼一眼道:“何曼,你与子龙打了三十合,子龙念你有勇力,所以才送到了青州,否则早就被杀了。

不过既然你这么忠勇,不肯降,那我也成全你,云长,把他拖下去砍了吧,等我去了颖川,将何仪也一并斩了。”

关羽一把拉住何曼的脖子,朝外拖去,步子很大。

何曼挣扎着,不断吼叫着,但怎么也挣不开关羽的手,他的心中不由浮起几分的惧意,接着大声道:“我愿降!”

“主公,此等桀骜之辈,就算是降了,恐怕也会有二心,不如斩了吧。”王脩轻轻道。

何曼大声道:“主公,曼并非是不知廉耻之人,主公麾下猛将如云,曼愿为主公担任先锋官!”

“回来吧!”刘远轻轻道。

像是何曼这样的人,当惯了匪徒,在前期肯定要敲打一番,只不过要说到忠诚,他也不是没有。

何曼回来,被松了绑,站在一侧,刘远看着他道:“说说吧,这次攻打泰山郡,是谁的主意?”

“丁家给我们……不是我们,是何仪……何仪最近缺粮,到处借粮,然后就想要攻打沛国,丁家送了五万石粮食。

何仪不满,想要继续进攻,丁家的人就为何仪出谋划策,说是青州粮多,现在是天下最富庶的地方了。

泰山郡是主公的地盘,丁家说青州军力强大,直接进攻讨不到好处,不如就走泰山郡过去,那里只有一万多兵马,应当守不住。

没想到博县守军很强,何仪打了很多次都没有机会入城,那个投石车也厉害,砸死了不少人。”

何曼轻轻道,刘远点了点头:“知道了,何曼,你暂时担任都伯,率一千士兵,过几日随我去冀州。”

“多谢主公!”何曼乐呵呵笑了笑,目光扫过身边。

关羽两米多,典韦也是身形高大,最主要的是壮硕,赵云更不用说,一身锐气,何曼心里有些发怵。

何曼退了出去,刘远想了想,盘算了一番,得早点去冀州了,现在变数太多,所以过几天他就准备去颖川阳城了。

阳城那边也很复杂,不少世家纠葛,他去了之后要好好整顿,以徐晃为县尉,郭嘉为县令,集一万兵马。

把何曼带过去也是一条路,阴阳家那边也没有什么声音,不过应当是等着他去颖川。

二月中旬,青州的政令尽数颁行,政令行通,关羽去了冀州,刘远将管亥调了回来,继续在青州清巢流匪。

他则是出发去了颖川阳城,至于家中的女人,他安排关羽护送她们去了魏郡,先行选择宅子。

此次去阳城,他带着赵云、典韦,还有徐晃和何曼,外加一万五千兵马。

以他现在的身份,还顶着朝廷大义,没有人会对他做什么。

路上很顺利,春意渐浓,路上已经有人在开荒屯田了,见到青州兵也不怕,一个个很尊敬。

刘远很是满意,大军走泰山,经山阳、陈留,他知道曹老大躲着练兵,只不过他也不在意了。

只是经山阳时,大军驻扎,夜色深沉着,有人来访。

大帐中,刘远正在写着规划,班末领着人过来,还是上次那名蒙面人。

这一次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人,三人走入了刘远的大帐中,行了一礼,站在一侧。

一侧一名蒙面人对着刘远行了一礼,轻轻道:“见过侯爷,在下桓顺。”

说完他的摘下了蒙面,这是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一身儒雅。

另一名蒙面人也解下了蒙面,相对年轻一些,四十多岁,一脸威严,他行了一礼道:“见过阳城侯,在下桓典。”

“侯爷,这是顺的儿子。”桓顺轻轻道,眸子里散着几分的平和。

刘远一怔,接着点头,心中想了想,桓典,似乎有些名气,应当是袁家袁隗府掾,现在应当是侍御史。

至于桓顺,这个人在历史上名声不显,似乎没有留下什么记载,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桓典在一侧轻轻道:“侯爷,我们阴阳家愿意为侯爷做事,日后当依侯爷的命令做事,只是典有一问,若是侯爷掌权,是否也会独尊儒术?”

“诸子百家,余下来的不多了,儒家不可能兼顾所有,比如说工事方面的事情,就得用墨家,阴阳家可掌天文历谱。

还有法家一定要存在,只有几家合作,天下才会太平,还有医家,目前地位太低,我希望将来能有医家的一席之地。”

刘远轻轻道,眸子很亮,桓典一怔,一侧的桓顺跪下行礼:“愿为侯爷马前卒。”

“起来!”刘远笑笑,起身走了过去,扶起桓顺。

班末、赵云和典韦紧紧盯着桓顺,但凡他有任何异动,三人就会及时出手。

桓顺起身,典韦在一侧点了点头:“原来你才是那晚的人,身上的伤似乎还没有好。”

“典校尉武力卓绝,大开大阖,当真是天下顶尖的猛将。”桓顺行了一礼。

刘远回到主位坐下,让几人坐在椅子上,看了一眼余下来的那名蒙面人,接着又看了看桓顺和桓典。

桓顺轻轻道:“桓霜,摘下面纱。”

“桓霜见过阳城侯。”蒙面人对着刘远行了一礼,摘下面罩。

这是一名女子,脸面精致,只不过整个人很冷,如剑一般。

典韦怔了怔,打量了她几眼,一脸疑惑:“原来是女人啊,真没看出来,都很平……”

桓霜扭头看了典韦一眼,俏目一瞪,哼了一声。

“侯爷,龙亢桓家在沛国也是名门,愿入侯爷麾下,只求侯爷能够迎娶霜儿。”

桓顺认真道,刘远一怔,目光中浮动着异样,这就是联姻,借女人来拉近彼此的关系。

荀彧从外面走了进来,行了一礼,接着轻轻道:“主公,桓家愿入主公麾下,这是喜事,不如主公就娶了吧。”

“桓顺,我此行是去阳城,你们与我同行吧,到了颖川我会给你们一个答案。”

刘远轻轻道,桓顺点头:“主公,前些日子,黄巾贼去过沛国,后来在丁家的密谋之下去了泰山郡。

丁家似乎与主公有些不快,所以桓家想要搬去阳城,那是主公的封地,日后当为主公守阳城。”

“好,丁家的事情,目前还不着急,等到再一次战乱的时候,丁家的人消失几个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刘远笑笑,心中觉得,下次攻入沛国时,杀了丁家上下,那就不会有人算计到他的身上了,丁家是不能留了。

躺下的时候,刘远想了想桓霜的事情,总觉得有点别扭,这种联姻在古代太流行了。

起来的时候,天微亮,刘远跑步,拉引体向上。

树林中有破空音隐约传来,刘远出了一身汗,走过去看了看,桓霜正在练剑,用的是阳剑,剑光闪耀,速度快到了极点。

阳光未起,她穿着一身青色的长裙,身随剑动,有如鬼魅,剑术相当惊人。

看了一会儿,剑光蓦然一变,直接到就到了刘远的身前,有如泼墨一般斩向他的脖子。

刘远皱了皱眉头,身形一晃,退到了一侧。

在反应速度方面,他就是最顶尖的,无人能和他相比。

退出去的同时,他拔剑,直接拍到了阳剑上,随后斜斩,落向桓霜的脖子,速度很快。

桓霜退了一步,双脚踢动,反应也不慢。

她再斩,回身和刘远过了十数招,刘远的剑挥起,落在她的发丝间,斩了她一缕头发,退了一步,转身离去。

剑归鞘,阳光初起,笼在树梢间,打下了阴影,刘远的身形瘦俏,透着几分的灿烂与阳刚。

桓霜伸手在发边抚了一把,掌心中恰恰有一缕头发,她皱了皱眉头,扬声道:“喂,阳城侯,请你不要答应与桓家联姻。”

“为什么?”刘远扭头看了她一眼,怔了怔。

他的心中觉得有点意思,对于他来说,这样的女人一点也不像是古代女性,反而有一种现代女性精神。

桓霜轻轻道:“我有喜欢的人了。”

“好,我知道了。”刘远点头,浑然不在意,接着想了想道:“不过我在想,桓家应当是会换一个女人的。”

桓家想和他联姻的想法显然是不会中断的,刘远也无所谓,阴阳家的力量绝对是在大多数的地方豪强之上。

有了阴阳家的助力,对于他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以阴阳家的能力,应当在朝堂之上也有人,这一点比墨家强。

桓霜固然漂亮,但如果无意于他,他也不会在意,换一个人就是了,他要的只是桓家的这层关系。

刘远转身离开,那种英俊硬朗的样子很迷人。

桓霜看着他的背影,卷了卷眉,心中想着刘远的话,如果他拒绝的话,家里或许也不会由着她的性子。

刘远一路回帐,士兵们也都起来了,桓顺站在一侧,看到他时行了一礼:“主公。”

“桓家换一个女人过来吧,我并不太喜欢桓霜。”刘远轻轻道。

桓顺一怔,接着大喜:“主公,桓家女子也不少,等回到龙亢,我这就在家中挑选合适的女子。”

“好!”刘远应了一声,接着轻轻道:“把阴阳家的名单给我看看,这件事情很重要,下面的人可以不管,但各地的联络人要的。”

桓顺一怔,接着点头:“好!除了桓家之外,阴阳家还有其余几家,在朝堂之中也是有人的。”

“好,我等着看名单了。”刘远点了点头,进了大帐。

这里没法洗澡,他就让人烧了水,擦了擦身子,换上了棉袍。

收拾一番,外面菜香扑鼻,面疙瘩汤中加入了野菜,还有一些野味,这应当是从临淄带来的野兔。

前几日刘远让人打了上千只野兔,焖烧过了,满满几十大锅,这次就带着了,烧菜时加入其中,特别香,油脂也不少。

桓家三人坐在一起,吃得特别开心,看到刘远坐下时,桓典赞道:“主公,这刘郎面汤真是不错!太好吃了,主公果然是天下最聪慧的人。”

“的确是好吃,这肉质很香,似乎不是猪肉。”桓顺应了一声。

刘远点头:“这是兔肉,你们多吃点。”

三人吃了不少,就连桓霜都吃了两大碗,一脸满足。

“主公发明的东西都很实用,包括面粉、刘郎面汤、香皂、卫生纸等等,还有这棉衣棉鞋,很舒服。”

桓典一脸赞叹,刘远笑笑:“有用就好。”

他们来之前穿的都是草鞋,现在都换上了棉鞋,那种舒服自然是不同一般。

桓霜看了他一眼,目光中有些隐约的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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