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番外」

D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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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

脚下是我最爱的路边摊,几十步外,便是他心仪的豪华公寓。

如果流光溢彩的摩天大楼是树,那这些旧痕斑驳的摊档,就是那树荫下的杂草。

难以想象,一棵脚下寸草不生的树,能长多高。

即使已经参天,若是把它周围的草都连根拔了,这树又能活多久。

所以,我不跟不吃路边摊的人打交道。

也不会在没有路边摊的城市久居。

空中楼阁,只怕它某天塌下来,砸到我。

《正经人》

2019-05-16?18:53:57

有人说,正经人谁拎个篮子。

什么叫“正经”。

无聊无趣,就像模具批量制造出来的人,最喜欢标榜“正经”。

因为人多势众。

可惜,这世界遵循的却是二八原则。

《裙长理论》

经济越低迷,女人们的裙摆长度就会越低。

《介意》

我介意男人不抽烟。

??不喝酒。不玩游戏。没赌过。没嫖过。?

这就好比女人不减肥。?不识字

,不化妆。

不买衣服鞋包。没泡过吧。没去过夜店

对我来说,这些算…··

第三性征。?

当然,前提是不影响他人。

《地位》

生在哪儿不重要,因为没得选。

哪儿和我三观一致,哪儿就是家。

在岛上,没人打量你穿的gucci还是背的prada,只看你有几块腹肌,几条线;

聊天时,也从不关心你做什么挣多少,只谈论去过哪些潜点,下过多少米,见过哪些稀罕的鱼;

白天家里不锁门也没人偷,倒是沙滩边十几块的拖鞋经常被人穿错不见;

有一天偶然才知道,那个抽全岛最便宜的烟,面镜带子断了就用皮筋系上接着用的教练,在国内一线城市二环边竟有一片宅院。

慢慢的,就开始明白了,什么是“身外之物”。

就是那些棺材板扣上之后,你带不走的东西。那就不是你的。

所以,票子、房子、车子、gucci和prada、各种证书……等等,撇掉这些之后,看人,就变得简单多了。

只看“人”就好了。

世界也瞬间变得单纯可爱了。

《Alpha》

不少人说,过这种生活是有前提的。

其实,大多数潜水教练的收入可能跟大学刚毕业入职的差不多。

买711普通的烟抽,喝本地便宜的啤酒,交完房租水电,也没什么盈余,偶尔一顿80rmb的牛排已算奢侈。

有个苦逼英国佬每天自己买菜回家做饭,体恤破了洞都不换新的,为了攒盘缠和买装备,去印尼下100米大深度。

有大学辍学来创业的,有辞职想换个人生的,有卖了房来这定居的。

见过最小的两三岁,胳膊上套个浮圈,就能自己在海里扑腾;十几岁的一个人来度假小女孩的也有,背的包比她人还大;

有个五十多的大叔,整个环岛游泳一圈,花了几个小时,上岸举着标语跟白发苍苍的女友求婚。

所以,前提是年龄?存款?学历?还是什么。

都知道早先的Alpha狗,把人类杀的片甲不留。

最近又出了个Alpha零,对战Alpha狗,胜率是100%。

差别在于,Alpha狗提前输入了几乎现今所有的棋谱和套路;

而Alpha零,输入的只有基本下棋规则,一切从零基础开始学习。

过这种生活,真正的前提是,你是Alpha零。

《领扣》

一进电梯,一女的别了我一眼:“美女,你衬衫扣子开了。”

“哦,好的,谢谢。”

于是扣上一颗。

出了电梯再解开。

以前身边某姐们是一把把我拽过去,直接动手扣上:“扣子开了都不知道!”

我会当着她解开:

“衬衫最上面三颗扣子不能扣。

扣了脖子短,还老气。”

至少,现在等人家看不见了再解开,说明我长大了。

《颜色》

在bJ的时候,非黑白灰不穿;

去泰国呆了一年,开始喜欢红橙黄的衣服;

来了越南,才发现五颜六色堆一起,也挺好看的。

无论黑白灰再怎么有格调,向往缤纷的色彩,就像是人的天性使然。

很少见到哪个小孩子画的蜡笔画,不是五颜六色的。

无论黑白灰再怎么高级,这世界始终不会变成同一种或是几种色调。

它原本就不是这么设计的。

《递进》

比起上来就问:“撩么?”“出轨么?”

我更讨厌说:“这腿不错啊。”“这身材让我……”之类。

前一种,会回复:“不。”

后一种,直接拉黑。

前一种人,尚且有胆量,并懂得节省彼此的时间,后一种人,在网上当个流氓还要遮遮掩掩,却又管不住嘴边滴下的口水。

对我来说,人,好坏善恶不是第一位,真假更重要。

明着坏的,比那假装好的强万倍。至少坦荡。至少真诚。

真善美,不是并列,而是递进的。

最小的恶,莫过于“装”。

《设计》

他:咱家的茶室也能弄得这么温暖么?

我:不能。

他:为什么?

我:因为你我都不是她那么随和的人。

即使墙面、天花、地板、格局,都做得一模一样,你会在门框上支杆秤么?

你会在门口挂个竹筐么?你会把烧水壶放窗台上么?

表里如一这件事,是设计不了的。

《美女与野兽》

大多数男人不明白。

女人眼中男人的帅,与脸无关。

这世界上长得丑,却依然帅的男人很多,长得丑还帅的男人,比脸好看的,往往更帅。

比如,李孝利他老公。当年性感女神下嫁丑男,举国震惊,媒体说是“美女与野兽”。

偶然看了一集关于他夫妻俩日常生活的综艺,刚几个镜头,我就知道:是美女倒贴的野兽。这男人比她强得多。

简言之,非常帅。

后来看李孝利的采访,谈及与先生的恋爱,居然是她主动求的婚。“哥哥是真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

而我,只有钱。”

她说选择隐居是为了避免自己出轨,我笑笑,当然不信。

一个面容可以称得上教科书式丑陋的男人,站在全国男人的梦中情人身边,不仅没有丝毫的受宠若惊,反倒有些……无所谓。

这就是帅。由内而外。

美女曾在综艺中蹦到野兽身上,捧着他的脸,说:“真帅!”

你以为她在演给世人看么。

她又不瞎。

《丁克》

严格意义来说,我不算丁克。我并不讨厌小孩。

只要他作为一个人,不讨人厌就行。

但是我也没有孩子。生命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他一定会选择一个自己被渴望着的地方降临,而不是我身上。

身边朋友大多已为人父母,妈妈们的确辛苦,却也浑身洋溢着幸福。

我替她们开心,只是,并不羡慕。

当看见我和他十几年如一日牵着手过马路,她们说,真羡慕你。

我是个相信上帝公平的人。

如果你已经得到了别人没有的东西,又何必要贪图别人都有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我不知道孩子能带来什么,是我想要的。

家庭稳定?不需要。希望?幸福?被需要?被崇拜?被爱?不需要。实现未了的愿望?没有。

生命延续?既无遗憾,何必延续。何况,他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

但是孩子能让我失去什么,是我不想失去的,这几百字根本写不完。

至于“孝”。在用某个概念影响他人之前,我觉得至少要知道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人,是在何时何地,为什么要提。

毕竟还有两个成语叫“时过境迁”,“与时俱进”。

只可惜,我身边每个人都说“孝”,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孝”怎么来的。

所以,我不要孩子。

《减爱》

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独自一人在大马路上夜游。

应该是大学第一次失恋那会。半夜两三点,耳机里循环着王菲的靡靡之音,踩着路灯透过道旁树投下的一阵一阵的影子,身边时不时有车飞驰而过,从我的学校走到他的学校,再折返回来,沿着我们走过的路。

放纵自己的眼泪从脸上滑下,轻笑一声,蹦一步,转一圈,仿佛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悲伤的人。

仿佛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人。当然,只是仿佛罢了。

如今同样的夜幕下,同样的灯火阑珊,同样的车来车往,却再也没有那样的感觉。

我依然会在天气暖和的晚上自己出门溜达,只因为想念那个全世界最悲伤,又哭又笑,仿佛偶像剧女主一样的女孩。

除了父母对孩子,我们何曾爱别人胜过自己呢。

《颜?相??貌》

颜、相、貌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颜,就是指脸。五官是否好看。

相,是脸所呈现出来的信息。健康、性格、情绪、甚至命运。

貌,是整个人的外在表现。

发型着装、站坐行走,一颦一笑,举手投足,谈吐风度。

我不是颜狗,但是以貌取人,

我绝对赞成。

且一直都是。

《选择》

从来没想过,会有人真的留这样的发型。

那是我从小在课本、笔记本、草稿纸上勾了无数次的漫画男主的轮廓。

渐变灰毛衣,露出白棉衬衫的领子,乖巧得像个学生;

微曲及耳的刘海,半遮半掩,仿佛故意让人看不清后面的眼睛;

歪头点烟的模样,手指持烟的姿态,颓废好看,却略带危险。

摄影活动末尾的饭局,我在这桌,他在那桌。

隔着两桌的距离,穿过人与人之间的空隙,我视线的余光,一直没有离开过那个安静的角落。

年轻开朗的男生都安排在他那桌,时不时有谈笑声传过来。

他几乎没怎么说话,只是认真的听着。

与人碰杯。我这桌的人,却在讨论菜是否点多了。

于是当另一个女孩提出拼车回家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和她一起逃离尴尬。

脚已迈出门,趁回头与大家告别的瞬间,眼角的余光再次轻描淡写的从那个角落扫过。自然而然。不着一丝痕迹。

我望着车窗外转瞬即逝的风景,叹了口气。

同车的女生问,怎么了,是落了什么东西没带走么。

多年后在杂志封面上看见她,我依然清晰记得她问这话时,那可爱的模样。

J先生听我回忆完,说,其实你站起来要走的时候,我有点慌了。

不过,好在提前留了电话。

《花道》

走在夏日重庆的老街上,偶尔还会遇见路边的老人家,把树上掉落的黄桷兰的花骨朵,或是十几枚用红线串成项链,或是四五枚拿细铁丝做成胸针,卖得最贵也不过一元两元,却足以让任何一个难伺候的宝宝心情美丽一路。

记得以前家里阳台上种了好多盆茉莉,每逢夏天,那花隔几日就开一轮。

奶奶用缝衣服的白棉线,把花朵密密匝匝穿成手镯,给我戴上。那香的,能让我蹦蹦跳跳一下午,直到花瓣都黄了蔫了,还舍不得摘掉。

还有总是跟菜市场搅和在一起的栀子花。

大多都是下班的主妇买菜路过,顺便捎一束回家。

那时候没人懂插花,卖的人随便绑成一捆,买的人也就那样买回去,也不拆开,找个玻璃瓶装满水插上,一会儿就满屋子甜香,逼人的暑气也似乎瞬间褪了许多。

的花道,我一窍不通。

只觉得老一辈的重庆人,似乎早就深谙其道。

就像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花道的“道”,绝不只是讲如何把花插得漂亮。

《公平》

有个豪门名媛的朋友。真正的豪门,不是壕门。

从不晒包晒车,反正脚上拖鞋也是爱马仕。

朋友圈都是旅行、艺术、慈善,最近正在非洲援助难民儿童。

关键,长得比很多一线女星还美。

而且性格大大咧咧,直率可爱。

……简言之,可能上辈子拯救了全世界。

男朋友没断过,青春阳光的,成熟低调的,活泼爱玩的,温柔浪漫的……且,清一色的高富帅。

她从不劈腿,也不花心,只是过几个月再问,又不是上次介绍过的那一位了。

年近三十,听说她终于要订婚。郎才女貌,天造地设,门当户对。

前阵子见面,我笑着恭喜她。

她忽然收起了一贯天真烂漫的笑脸,问我:“你说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我震惊。反问:“你喜欢他什么?”

“两个人在一起挺开心,互相不会烦。双方家庭也完全彼此接受。”

“那不考虑你的家庭,你选男朋友最看重的是什么?”

“他的家庭能不能接受我呀。”

我竟噎住几秒,无言以对。

老天果然是公平的。给了你别人想要的一切,却独独扣下了别人都有的——“自己想要的东西”。

从此,我开始感谢那些得不到的,失去过的,不合心意的人与事。

《撒娇》

男人撒娇,如果还要靠“嘛”“嘤嘤嘤”“呢”“宝宝”这些语气助词,最多是个青铜,

玩不好,就是“娘”;

颜不够,就………

王者是什么级别呢。

只消看你一眼,说吧,要火星木星还是冥王星,麻麻给你摘!

这世上最会撒娇的,莫过于饭桌下的汪星人。

一声都不用出。

动也不动。

所以,撒娇的终极奥义在于,你得有颗和汪星人一样干净纯真的心,透过清澈的眼睛,让人读到。

《面试》

面试的时候,基本上前三分钟,甚至一分钟就有结果了。

最核心的,名字、介绍、照片。

有人说名字是这个世上最短的咒。我觉得对。

而且是一个人被施得最多最频繁的咒。

人如其名。除非半途更改。

比起公式化长篇罗列的简历,那寥寥数语的几行个人介绍,反而重要。

文字是思想的直接表达。格式越自由,呈现越真实。

照片。颜值高固然加分。但是权重不大。表情神态气质,尤其眼睛。心灵的窗户,有什么没什么,干净不干净,“一目了然”。

面试,只是在此基础之上,搜集补充信息,来校准结果。

衣品、步态、坐姿、礼节、声音、语速……至于说话的内容,远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

我跟hR讲,别管课本学的那些判定规则,只看一点:他是否让人舒服。

有任何别扭古怪的,绝不浪费时间。

舒服是及格。招人喜欢,是锦上添花。

听起来任性,且不科学,但这却是判定人三观是否一致的最有效的方法。

还有什么比三观一致更基本的。

《老房子》

我小时候生活的重庆,三伏天也是这种色调。

头顶上有黄桶树,石缝里有鱼尾草,砖面上、台阶旁,四处散布着青苔。

《36岁的朋友圈》

“那时候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就是对的人?现在网络社交一天遇见几十上百人,几秒钟一句话就能做出判断;

这边没有对的人,去地球背面找,不过十二小时飞机。找到对的人的概率和效率都大幅提高。

“地铁上只有老人看书,孩子都在玩手机,看不见希望了。”

一本红楼梦,变成电子版,不过几百K或者几m;

上网一小时可获得的信息量,是读书看报的不知道多少倍。

信息量,是决定一个人判断力的基础。

“给自己定的目标………三、不使用网络语言……”

轻轻的来,正如我轻轻的走,即使才情如徐志摩,在李白、杜甫、苏东坡、陶渊明一干人等眼里,想必也是不堪入流。

语言的演变,是为了让人们更好的沟通。

人的老去,不是从第一根皱纹开始。

而是,不能与时俱进。

常遇到有些二十出头的人,头脑已是暮气沉沉。

跟不上水流的浪,终将被后浪推死在浪尖上。

《知识》

最近码字多了,不知怎的招来了另一类人,无时无刻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浅薄。

我真的读书少。正经读过的,也没什么正经书。

但我并不觉得读过相对论的城里人,就比田坎边目不识丁的老人家懂得多。

知识,是个很奇妙的词。

知,是从外界获得的信息,就像吃下去的饭;

识,是对信息进行处理后,自己的理解。就像吃饱喝足后浑身有劲儿。

读过再多的书,读的书再艰深,就像一顿喝了八碗鱼翅,能证明什么。

本人爱吃,且有钱。真好吃。吃的好饱。

你没吃过吧。

明天吃什么呢。

——而有的人吃颗荔枝,就能写出“一骑红尘妃子笑”来。

书上写的,是别人“知”后的“识”,背得滚瓜烂熟,张口就能旁征博引,又如何,依然是别人的东西。

从知到识,是一种稀缺的技能。

跟颜值差不多。勤于思考是一方面,与个人的悟性、际遇有莫大的关系。

你读书能知,他种田也能知,潜水则教会了我这个世界之深不可测,人力面对自然之弱小。

条条大路通罗马,关键是得有前进的能力,而不是一直横着走。

只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可还有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呢。

这不过都是他们的“识”。

你的呢。

《重庆女人》

重庆。

是万红丛中一点绿。

可能女生们说话噼里啪啦连珠炮似的,如同吵架;

可能大马路边,老婆挥着菜刀追着老公跑的也不稀奇,

可能身姿纤细的姑娘,一脚踩着凳子,直接拿起啤酒瓶就能吹干……

而重庆女人之贤惠,就像那红汤小面上的空心菜。

自己在外撑起大半边天,回家还把男人伺侯得跟爷似的。

麻辣之余,清新感人。

《一辈子的钳工》

跟人提起他,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爸做了一辈子钳工。

以前,我觉得这是个遗憾。如今,却引以为豪。

跟他聊过天的朋友都笑,说,就没有你爸不知道的事。

“什么都知道,却做了一辈子钳工”和,“做了一辈子钳工,却什么都知道”;中国语言的表达,何其微妙。

同样的人生,只取决于,怎么看。

在看的人眼里,做不做钳工,和是否什么都知道,哪个重要,就会放在“却”字的后面。

如今,对我而言,不是钳工的人,多如牛毛;

能做一辈子钳工的人,寥寥无几;

而什么都知道的人,我只认识这一个。

我爸,既做了一辈子钳工,还什么都知道。

《善上》

“艺术是只有少数天才才能胜任的工作。但是在此神做了不可思议的安排,透过另一条不同的途径,众生也能允许被展现美。”

?——柳宗悦

会把瓢勺锅铲挂在灶台墙上,只是为了方便;

会将一件铝水壶悉心擦洗长久使用,只是为了节俭;

会将家人的合影挂在墙上,只是为了稍解思念。

都不是为了所谓的“美”。

然而,怀揣着善良、诚实、正直之心的人,一举一动,一点一滴,无不是在朝着美前行。

不经思考就能知道的东西,叫做“良知“。

良,即是好。喜爱光明胜于黑暗;喜爱温暖胜于寒冷;喜爱花红柳绿胜于满目苍夷;这是人与生俱来的天赋。

这种选择和创造美的本能,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思考的东西越来越多,“良知“的作用反倒被隐藏起来了。

终日为柴米油盐劳作、无暇顾及“美“的人们,随心一挂,顺手一摆,不假思索地,却创作了艺术家们无法复制的奇迹。

《从规》

为什么喜欢短裤?

因为露腿多。

为什么喜欢露腿?

因为腿长。

为什么不露脸?

因为脸不如腿。

为什么码字?

因为字远比腿耐看。为什么不上来就码字?

因为我买书还要挑封面纸张。

嘴上憎恨一切条条框框,却无时无刻不在遵守着游戏规则。

《好人与熟饭》

我还算“好人”么。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离印象中“好人”的定义越来越远,最近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而“好人”,如今还是褒义词么。

一个女人甩掉了某个不般配的男人,会跟别人说:“他真的是个好人……”

一个老板解雇了某个不胜任的员工,会跟其他人讲:“他人真的特别好……”

当真心夸赞某人的时候,却会说他聪明,有才,能干,有想法,漂亮,帅……

最后,如果有必要的话,才是:“人还特别好”。

这样想来,通常所说的人“好”,就像饭“熟”,基础且必须。

饭,仅是熟的就够了么。

如果有好酒好菜,谁去关心米饭。

如果饭粒清香油润,谁会想它熟没熟。

“这饭倒是熟的……”个中含义,不言而喻。

扶个盲人过马路有何难,伸手即可;

给老人让座有何难,站起来便是;

救个流浪狗又有何难,省口饭就行了。

做人人都认为对的事,有何难。

真正难的,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做个“好人”,就像主妇要把米饭蒸熟,听起来似乎天经地义。

李嘉欣做饭么。邓文迪又下厨么。她们为什么还要自己去蒸饭。

能把米饭蒸熟的女人,比比皆是。

我一点都不希望,更不愿意,将来别人在背后谈及我,只不过一句:“她是个好人。”

《欣赏》

有人爱赏荷花,因其出淤泥而不染。

我偏爱看一大早路边上,那层层叠叠,冒着白气的蒸笼。

无论笼屉多么的老旧、且浸透了油腻,里面冒出来的气,却永远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

有人说赏荷花,会让心里平静。

而我看着这白气,不必吃,哪怕只站边上吸一口,也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浑身有劲。前一阵有人问,你看《冈仁波齐》了么,我没看懂……

我笑,没看,因为我知道我看不懂。那我也还有漫画、杂志、美剧可以看。

熟读四书五经,未必就能悟出比隔壁老大爷翻翻《故事会》更多的道理。

就像听广播,找到信号最清楚,你又喜欢听的那个频道就行了。

《吃西瓜》

都说现在西瓜不好吃。

什么麒麟瓜、黑美人,皮薄籽小肉红,甜的g嗓子。

仿佛西瓜已经每一处都长得完全符合人们挑选的标准。

就是难吃。

总觉得不知道打了什么针,抹了什么药。

关于西瓜最好的记忆,就是三伏天,大人大汗淋漓地从外面拎回一整个沉甸甸的瓜,不给切,先放冰箱里镇上。

晚饭过后,看着电视,心里一直惦记着那瓜。

终于,等到大人说可以拿出来吃了。

切之前,先拍拍,听听声音,猜测是不是熟的刚好,

刀尖插进去,刀刃往下压,

嘎的一声,瓜皮瓜江自己清脆裂开,掉下一块数心在砧板上,

趁大人不注意,赶紧伸手抓了塞嘴里。

那种甜,是化得开,沁得进心脾的。

几十年都散不去。

当然,不是每一个瓜,都能自己裂开掉割,总有熟过的、或是不熟的,

正因为这样,才更懂得那“嘎”的一声脆响,有多好听,

才明白掉的那一角甜z,有多难得。

瓜都遂了人愿,于是变得难吃。

人要都合了标准,自然也就无趣。

事要都顺了心意,日子也不见得就好。

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

一辈子的乐趣,就在那一二之间。

《无奈》

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名媛小姐姐又来玩了。

说起家族联姻的事,不知怎的又聊到了出轨。

“我能接受啊。”

她爽快得让我反而有点尴尬,

“但不能是双方共同社交圈里的人。”“而且你给她的每一分钱,必须经由我来给。”

那,如果是圈里人呢。“

那就必须让她和我们住在同一屋檐下。对外明确谁大谁小。她所有的生活开销,我来管。”

我听得目瞪狗呆。

她说的,别说我做不得到,连做梦带打死都想不出来。

但是在她的那个圈子里,这就是女孩子们从小就明白的通行智慧。

方才明白,自己所看到的,听见的,以为的,哪怕是亲身经历并验证过的,对整个真实世界而言,就像显示器上的一个像素,实在微不足道。

《早雨》

坐在路边早餐摊前,喝碗面线糊。

下雨了。

两个姑娘放下嘴边的油条,帮老板一起,把桌子抬到伞底下。

老人家买完早饭,跳上自行车,飞快往家里蹬。

隔壁茶叶店的老板娘,赶紧把街边的货物往里挪。

骑着摩托的外卖小哥,冒雨赶来,吃饱肚子好上工。

雨点砸在遮阳伞的帆布上,噼啪作响。

水沿着伞边流下来,连成一道道虚线。

从后面胡同里走出来的夫妻俩,在摊边坐下;

等雨小些,就肩挨肩的撑一把伞走了。

邮政的快递小哥也来送货了。

对面裁缝铺的小男孩,终于可以蹦到路边,蹲下来摆弄自己湿透的皮鞋。

好地道的厦门古早味。

《无题》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星巴克买杯子,只为了趁人家包杯子的工夫,偷拍一张………拎着杯子这那一路,脚下生风,感慨万千。

都说男人到80岁,依然想睡20-24岁,漂亮又身材好的女人。

女人到80岁,看见28岁的吴彦祖,照样卧槽卧槽卧槽,还得偷拍了发给闺蜜。有什么两样。

男人约个主播做个大宝剑,还得偷偷摸摸;

女人把偶像照片送上太空,却可以昭告天下。

男人打完收工回家,不会嫌弃老婆不如八号;

女人追剧没日没夜,却看老公横竖不如欧巴。

都是花钱花时间,换自己想要的,待遇差别却如此之大。

照片里的小哥哥早就不在星巴克了,我却习惯了隔天就去呆一会儿。

尽管他在的时候我什么都没做,连推荐的点心也一次没买过。所以,当J和几个哥们相约要去芭提雅玩一周,我又有什么立场可以阻拦呢。为什么要阻拦。

其他几个人的媳妇,至今都以为那一周,他们的老公是出差了。这才是真可怜。

《小确幸》

小确幸。“微小而确定的幸福”。

多小是“小”。

比如,我想要一个房间,隔几天会有这样的光景。

首先,你得住在天气大多数时候晴朗的地方,空气清澈,云雾不多。

其次,你得有一套朝向好的房间,清晨或是傍晚的时候,金色的阳光能直射进来。

再有,你的窗外或是门口,得有树,枝叶繁茂,疏密合宜,影子投下来像画一样。

最后,你得有一扇擦得透亮的窗户,有好看的窗格子,或是挂着漂亮的纱帘。

我的确总为小事计较。

因为一线城市十几万一平的大房子,也不一定能满足得了这小小的要求。

《向内求》

我不喜欢章子怡,因为她年轻时满脸都写着想要嫁入豪门、想要攀个高枝,却没能如愿;

我喜欢张曼玉那样的,眼角眉梢都是无所谓。

我曾疯狂迷恋小李子,从智障到罗密欧,从诗人到杰克,什么都演,演什么像什么;

直到他开始为了小金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为止。

我最讨厌在唱歌选秀节目里飙高音的,尤其脖子青筋凸起,话筒拉到半米远的;

第一次被歌声打动,是听Eason唱“好久不见”。

这世上做事,分三等。

最末等,是求而不得。使劲儿了,没成。比如抽刀断水。

次等,是求得了。使劲儿了,成了。比如逆水行舟。

第一等,是不求而得。没使劲儿,成了。比如顺水推舟。一件事成与不成,讲真,与使劲儿大小没什么绝对正比关系。

如果你知道水是切不断的,也明白水是为什么会流,如何流的,自然会尽可能选择“做正确的事”。

而不是竭尽全力去“正确的做事”。

我不否定努力,但是我更欣赏那些不费力的。可能是给自己的懒找个借口吧,哈哈哈。

《谈心找对人》

女生提出分手,或拒绝一个人,理由往往都极为简单明确——我不喜欢你。

男生却可以是:我现在重心在事业上,还不想考虑感情。你这么好,我不想耽误你。我喜欢你,只是我们不合适。正是因为爱你,为你好,所以选择放弃。……等等等等。各种骗。

当终于明白男人对女人的需求,不是“从一而终”,而是“多多益善”之后,我问J,既然你们打从心底不觉得一夜*、找小*,甚至出轨有什么错,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还要隐瞒?

我以为无外乎是道德舆论、社会责任、事业名声的问题。

结果他的回答令我吃惊:“因为你们知道了会伤心。”

一时间,竟然从恶里看到了善,从黑里透出了白,从错里发现了对。

通读十遍黑格尔,也不一定能真正做到辩证的看待问题。

倒不如多谈几场恋爱。多和渣男聊聊天,多和绿茶谈谈心。

《顺序与时机》

天龙寺的庭院很美。却依然脱不了那种拘谨的布置。

与苏州园林相比,就像浮世绘与水墨画的差别。

走到寺院后墙,我想,这就完了?这有什么呀。

推门而出。眼前竟是一片将要参天的竹林,密密匝匝遮住头顶,只留出些许狭窄的光,投在中间的小径上。

我抬头望天,仿佛碧绿河流中漂过一道白绫,染的断断续续;又如一丝浅色花纹贯穿翡翠,若隐若现,点缀得恰到好处。

不知呆呆地站了多久,直到满眼的绿,浸透心脾。

这或许是我在

看过的最美的风景。因为,出现在终于放弃,以为不会再有的时候。不在院里,却在墙外。

却远胜过在墙内所见的总和。就像我终于决定找个Atm度过余生的时候,认识了J。

如果不经寺院,直奔竹林,想来这风景也将折损大半。

幸好没有提前看攻略。

《中国拳法》

我对双眼皮大眼睛的男生不感冒。少刚毅。

我对四肢过度强壮的男生不来电。少思敏。

但是,我喜欢他。

很小的时候,记得老爸的书架上,有一本《截拳道》。

我爸说,这小子真是不一样。

长大了,零碎看过一些他的电影片段,只记得满身精瘦肉和猴子似的怪叫。

直到某天,刷到一段他谈“水”的纪录片,短短一分钟,把我惊呆了。

“好的武术家就像水一样。为什么?因为水无形。

你抓不住它,也无法用拳头击伤它,所以,像水一样柔软灵活吧。

清空你的思想。无形无式,如水一般。将水倒入杯中,它变成杯的形状;将水倒入瓶中,它变成瓶的形状;将水倒入茶壶中,它变成茶壶的形状。水可静静流淌,亦可猛烈冲击。

像水一样吧,我的朋友!”

我开始搜索关于他的纪录片。仅一寸距离内发起的一拳,竟将坐在椅子上的大块头连人带椅击飞出数米之远,那可能是我理解的男人的帅,最极致的表现形式了。由内而外。

冰山一角,已足够凛冽摄人。

过了很久,我才知道,他大学主修的是哲学。

从没听他提起他读过的书,或是引用某段艰深的名言,他读没读过,学没学到,都在那一寸拳里了。

还有他画的手绘稿里。

他写的文字里。

笔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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