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渊欢之」

第七十章 王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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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

府学

庐舍

男子一身学子服,虽然看着同一般学子一样,但是仔细观察就从细节可以看出其中的奢侈。

头发以通体晶莹的白玉冠束起,身上一股不同于兰麝的稀有雅致香味。

此时男子满是愁容与无语。

他看着正在缝补的傅渊之默了默,忍了很久的他终于开口道,“你这是在绣荷包?”

傅渊之头也没抬,理所当然的语气,“不明显?”

男子在傅渊之面前左右踱步徘徊,蹙着眉头,一脸的不解,“正是因为明显才疑惑!”

“你有意中人了?”

“还是成亲了?”

“对方是多强势哈?还得你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缩在这儿给她绣荷包?!”

“这不是女子该给男子干的事儿?怎么到你身上就反过来了?真是奇了怪了?!”

男子越想越觉得闹心。

弄的正在绣荷包的好像不是傅渊之而是他自己一般。

傅渊之没否认,随男子怎么想,只专心致志的倒腾手里的活计。

他的时间不多,给宋欢做这些都是趁着休息挤出来的时间,每次完成的进度也不多。

也不知道为什么,宋欢的荷包损坏率特别高,基本三个月就得换一次。

傅渊之只得努力赶制,希望能在两个月后送过去给她。

宋欢若是知道傅渊之的想法也只能讪讪一笑,她有个毛病,喜欢抠东西,把荷包上的绣线一根一根的抠出来她心里就特别舒服特别满足。

这毛病她一直没敢暴露出来,怕挨骂。

这应该算是她为数不多的最费钱的毛病了,毕竟傅渊之绣出来的荷包也是能够卖十文钱的。

当然了,前提是有个傅渊之能不间断的提供免费荷包使用,否则宋欢也不可能允许自己有这么奢侈的毛病。

满城受灾,傅渊之得知消息后就满心焦急。

想回鹿县却被王大宇阻拦,“这种情况下你去也是白费,你能安全到达都算你厉害。

而且,你那相好的不是身手了得吗?不会有事儿的!放心啊!”

傅渊之哪里真能放心,他存下来的银子还有米,他都没有办法给她送回去。

即便托人送回去也是送到难民手里。

就王大宇家聘请难么多打手都能丢一部分的情况下,他这么一小点也是“石沉大海”。

傅渊之只满脑子想着,她有没有提前囤粮,有没有提前发现问题,行事有没有小心谨慎……

一直冬月二十八,王大宇有关系路子送消息回鹿县,傅渊之这才搭了趟顺丰“车”,给宋欢送了一封报平安的信。

东西送不进去,只能托王大宇送了点粮食给宋欢。

王大宇出手阔气,傅渊之跟他借两袋,他一个被阳江府称为“阳江大贾”的王家大公子怎么可能出手这么抠门?

他直接就自作主张的又给添了几袋。

傅渊之得知宋欢安全以及收到了粮食后这才安心继续念书。

坐在傅渊之一侧的王大宇支起下巴看得啧啧称奇,“没想到啊,你还是个痴情种儿。”

傅渊之瞥了眼王大宇,没否认,“等你遇见你的那个人,你也会的。”

王大宇摇摇头,“我吧,觉得现在就挺好,潇洒自在,恣意妄行,没人管束。”

傅渊之摇摇头,说道,“享受当下吧。”

他现在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还有个爹在上面顶着。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恣意妄行,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而已。

人一辈子,实现完全自由怕是很难吧。

傅渊之不自觉的又想到了宋欢,其实那三年,他也过的很自在放松。

傅渊之再次下笔,浑身又满是使不完的劲,只觉自己还要更努力。

王大宇眼睁睁的看着傅渊之从走神到现在如打了鸡血一般的模样,理解不了的摇摇头。

情爱啊,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王大宇是个有福的白嫩微胖少年。

他是属于用“钞”能力进来的生员。

虽然他有钱,但因为进府学的特殊方式而导致他身边除了捧着他,需要他钱的虚伪士人之外,没有什么真心朋友。

王大宇也有自知之明,所以对那些捧着自己的人也不理会。

直到他遇见了傅渊之。

这人是他目前为止看过最合眼缘合心意的人。

他一开始以为傅渊之是不知道自己是例生,后来机缘巧合下,他才知道原来傅渊之什么都知道,但是他眼里从来没有对自己是例生的不屑和高傲,也没有虚伪的捧着自己。

他在傅渊之的身边体会到了那种正常朋友之间才有的情谊。

所以,自此之后,孤独了十六年的王家大公子终于结交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纯粹的朋友。

然后,他又用了“钞”能力换了舍友,跟傅渊之在同一个庐舍。

其实他进来的目的也不纯。

父亲虽然给他提供了成为生员的路,但是因为作为“商”的原因,他注定在科举之路上走不了多远。

生员的称号也不过是让他身份上“好听”一些而已。

所以他进来的目的其实就是来结交有潜力的士子。

待对方在朝廷上有了举重若轻的地位时,对王家的发展也能多加上一层保障,能进一步最好,不能进步也要保证不退步。

王大宇觉得傅渊之也是属于有潜力的那一类人。

不声不响的闷声学习。

偶尔超前的想法,令教谕也赞不绝口。

傅渊之的观念和行事方式让他觉得对方其实不是一个刚从村里出来的人,新颖而又美好。

他觉得,傅渊之或许就是他在这个府学里挖掘出来的最大宝贝。

而他不知道的是,最大的宝贝不是傅渊之,而是影响傅渊之的那个人。

宋欢在中堂连着打了四个喷嚏才结束,害的认真练字的阿弟也连忙放下笔过来关心问道,“阿姐,阿姐,怎么了?有哪儿不舒服吗?”

宋欢摇摇头,揉了揉鼻子,“可能是鼻子太敏感了。”

宋欢起身用铁夹翻了翻烤红薯,再用手快速按了按,还有一侧不够软,得再烤烤。

阿弟见此又乖乖回到案桌继续练字。

宋欢则继续拿起那本游记看着,难得有时间,她就把这些书当调味品,打发时间了。

游记里面的很多字她还不认识,还得时不时地问阿弟。

说实话,她一个大学生来了这里居然就被第一道门槛给卡住了,想想也是心酸的很。

所以宋欢为了方便,就坐在案桌一侧,遇上不认识的字就直接指着让阿弟侧头告诉就一声行了。

不用担心没有粮食的日子过的确实很舒心,宋欢悠然自得的看书,还有闲情烤红薯解馋,日子过的要多畅快就有多畅快,要多逍遥就有多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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