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第二十二章 戴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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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戴佛斯

婚礼队伍极其盛大,戴佛斯上一次见到如此隆重的婚礼还要数到史坦尼斯与佛罗伦夫人结婚之时。那时七国初定,又首次迎来难得的夏天,到场之人无不欢声笑语,沉浸在永远和平的幸福想象中。他还记得,出席婚礼的国王兴高采烈,在婚礼的晚会上左拥右抱,交杯换盏,惹得漂亮的兰尼斯特王后脸若冰霜,而年轻的史坦尼斯作为新郎,不算严肃,但面无表情,好像发生的事与他无关。

那个时候戴佛斯的头发还是黑色的,指骨也洁白如新。

当时的他与周边的宾客一样高兴,实际上,他为自己的主君由衷感到高兴,并由衷为他献上祝福,正是因为他的宠幸,身份低微如他这样的人才有机会获邀出席,与满朝忠臣贵卿一起参加婚礼。

那一次婚姻与这一次一样,同样在岛上举办,不同的是,这里的观众们没有那么高兴,而且寒风从海上吹来,宣告这世界已步入寒冷的冬季。有些兴奋的是在海岸边看着大队伍玩耍的孩子,寒风有些冷酷,但这些小铁民们兴致勃勃,并未受影响。

这次他同样有幸参加婚礼,并离开黑暗潮湿的船舱底,只是并非源于“国王”的宠幸,而是源于国王的虚荣——这位国王俘虏过盾牌列岛的伯爵、伯爵夫人、小姐以及无数知名的骑士,但他在此之前从未抓到七大国国王之手这样的高官重臣,今天是时候把他像珍稀动物一般展示出来——这是铁群岛国王的原话。

他觉得,史坦尼斯国王安排他做国王之手是最大的错误,因为,他实在足够无能,一件小事竟也可以如此失败——他不仅没有完成任务,还要丢掉自己国王的脸、让自己的国王受辱被人嘲笑,甚至,还被潜在的合作对象同情。

他真希望大海能在此时掀起巨大的海浪,淹没海岸,将他卷入波涛,沉入冰冷的咸水之中,与他死去的儿子们团聚。

他本就是海上的走私者,走私者和海盗死在海中被鱼群、螃蟹分食,这是天理。

但他现在还不能死。高德瑞奇伯爵将女儿的安全一并托付给他,他不想只当一只会给他送老鼠的鹰,鹰该有自己的骄傲和野心。洋葱骑士没有骄傲没有野心,但他知道还有近在眼前的责任。

“你是洋葱骑士。”他听到一个女声,将他从无聊的沉思之中拉回现实。他抬头侧望,正是守在新娘身边的高大女骑士。

“有人如此叫我。”他感觉奇怪,在铁群岛竟有人主动向他打招呼。

难道又是过来嘲讽的?她的口音不对。

“我是塔斯的布蕾妮。我曾是蓝礼国王的彩虹护卫之一,我的国王死在我的面前,我亲眼看到他被黑影杀死,黑影长着史坦尼斯的脸。我知道你是史坦尼斯的‘国王之手’,对于你国王的血魔法和弑亲行为,我希望你能坦诚交代,好好说说蓝礼国王死去的元凶和帮凶。”她骑在马上,严肃地看着他。

梅丽珊卓创造的黑影,他想,他是直接的帮凶。

他曾带着梅丽珊卓潜入风息堡,由她制造黑影击杀了风息堡的代理城主科塔奈庞洛斯爵士,为史坦尼斯夺取了风息堡,那个黑影同样有着史坦尼斯的脸,他能想象杀死国王弟弟蓝礼的是什么东西。

眼前女士的话不是指控,但比任何指控都更让戴佛斯无地自容。他从失败的苦涩中额外尝到了无法翻身的绝望。

互相敌对的情况下杀死亲人也属于弑亲者么?

他不能为对方提供可以用来指责自己国王的任何话语。他们分属不同阵营,尤其是她的剑柄上不小心露出的狮头。

“我没有什么可向您分享的,爵士。”也许他该询问,为何塔斯的布蕾妮会出现在铁群岛。但国王之手会出现在铁群岛,一个“彩虹护卫”出现在此,并没有什么特别。

“有人说你是个为保护少女不惜放弃被赎回机会的伟大骑士。”他想保护少女,但保护失败的骑士从来都不会被称为伟大,维斯特洛不喜欢悲剧的英雄,更不喜欢被俘的英雄,“我不觉得一个堪称伟大骑士、还有荣誉的国王之手不会劝阻他的国王使用血魔法。”

“布蕾妮爵士,如果,”他的国王彻底失败,“机会成熟,我会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但现在,不是说这种话的……”

前方出现了吵闹和混乱。

走在前面的国王正向队伍的两边抛洒金币、银币和铜币,一开始只有孩子们参与哄抢,当硬币之中出现了金色和银色时,在旁观看的铁民、一部分不知家族的士兵、小头领、船员们开始蜂拥抢夺,国王骑在马上哈哈大笑,浑然不在乎,反而加大了抛投的频率,仿佛在他的兜中有无数的黄金。

抢夺很快发生,几个铁民相互拥挤成一团,互相厮打起来,引起了更大的混乱。

国王看到这一幕,笑得更加开心了,用力向旁边的队伍,抛洒更多。戴佛斯注意到那全都是黄橙橙的金币。

这是个骄傲虚荣的国王,戴佛斯想,他的史坦尼斯国王绝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即使他真的黄金无数,富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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