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妈妈」

第48章 月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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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月光光

舒服啊舒服,果然很适合睡觉啊~~~

在桌子底下舒服的动了一下,我继续睡着,周围喧嚣的声音已经慢慢减少,钢琴声也戛然而止,慢慢的,桌布缝里透出的光亮也在慢慢的减弱了。看来是晚宴结束了,我揉揉眼睛,刚准备起来,又是一阵音乐声响起。呃,还没结束啊,那我继续睡好了。

大厅里的灯光开始放暗了,音乐也换成乐队演奏,大家都在寻找彼此的舞伴,当然也有一些只是站在一边喝酒,看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人。

司君就站在一旁,喝着酒,面无表情。

“司君。”冷冷的声音响起,司君微微侧头看了一眼发声体,发声体是穿着中世纪燕尾服的圣,他是乐队的大提琴手,演奏完了便下来了,看到熟悉的人不禁上来打招呼,没想到真的是那个人。

司君看到是圣,微微颦了一下眉,没想到圣也在这里。

他看了看圣的装束,然后往乐队那边看了一下。果然,青衣也在,他也穿着和圣一样的装束,他是小提琴手,因为这一首曲子需要小提琴手,所以他还在上面。

“你也在啊。”司君只是闲闲的看了他一眼,继续喝自己的酒。

圣拿起一个高脚杯,往里面倒着白葡萄酒,说:“这句话应该是我说才,我和青衣在不奇怪,你在才奇怪吧。”他的确是想过这个司君来历不简单,可是没想到居然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的来历,这个来历,恐怕不单单用不简单来形容了。

一曲完毕,青衣已经下来了,放下了小提琴,微笑的很漂亮,走到司君身边,说:“你也来啦,好巧。”青衣说的风轻云淡,微笑一直挂在脸上。司君不禁会想,如果青衣和老爸站在一起,那是什么场景啊?想想就觉得有点诡异啊。

司君放松一下身子,打看个响指,说:“主角出场了。”

最前面的大门缓缓的打开,一位贵妇人走在最前面,她的身旁是一位美丽的女子扶着她,美丽的女子后面是一个俊逸的少年,少年看上去还有几分狂傲,双手插在口袋里,面色冰冷。

再往后面,则是大家熟悉的vill家族成员,包括十五少爷列修、十一少爷安凌夜和四少爷死神安德鲁森,还有一些成员是向来鲜少露面的,这次也出现了,看来vill主公归来的说法是真的,可是那个人来了吗?

青衣数了一下,vill家族成员来了十八个,可是就算是明面上的数据来看,vill的成员不会少于二十个。最近权带令闹的风风火火,家族里的一些人有些也是vill的暗面会员,所以都在竭力组织谋杀那个权带令对象——那位未经谋面主公的儿子。青衣不是vill的暗面成员,所以到现在也没有见过那个少年。难道是亚希法旁边的那位少年,可是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个人应该就是12精英之一,维尔斯家的休斯。而这次搀扶亚希法的,也不如从前是那位有精灵美人之称的米拉夫人,而是业界大家赞誉颇高的,维尔斯家的大小姐黛妮,号称黄金美人的她是商界的女强人,在维尔斯家的第二代里最为出众。

无论是黛妮还是休斯,两个人只有一个共同点——维尔斯家的人。维尔斯家是英国的贵族,主要的产业是酒店和运输业还有化妆品业,维尔斯家的身份比青家族略微下等一些,但是维尔斯家可能是血统优良,而且家主经常和不同国度的女人成婚,生出来的孩子也是异常俊逸美丽,经常出入在上流社会,通过联姻不断壮大,所以才有资格获得这场晚宴的邀请函。据说维尔斯现在的家主蒙西现在患了重病,所以现在的一切都是由黛妮操持,维尔斯却迟迟不选继承人,因为女人是不能继承维尔斯家的,所以黛妮就算能力强也没用,最有望的是休斯,因为他是众继承人中最优秀的。

可是,蒙西却迟迟不肯决定谁是继承人,于是,休斯就一直处于12精英吊车尾的状态。

今天,休斯出现在亚希法身边,青衣觉得自己该对他重新评估了。

权带令的主角,又会是谁?青衣眼睛微眯,看向旁边的司君。

这里,姓司的贵族可不多,只有一家

亚希法入场之后,现场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亚希法是几十年前有名的社交之花,即使已入暮年,却美艳如故。她融入会场,和金融界的老前辈卡路先跳了一支舞蹈,她身后的vill家族成员们也散开了,各自喝着酒,跟大厅的人说着话。

这些人?司君看着亚希法身后的人,除了安德鲁森,他一个也没见过。果然,vill的结构他还是摸的不够清楚。

安德鲁森笑眯眯的朝司君走过来,说:“小子,你还活着呢!”司君别过头,无视这个呱燥的人。

青衣和圣看着这个号称死神的人,脸色没有一丝一毫变化,圣继续喝着酒,像在思索什么,青衣的微笑则显得有些诡异了。

安德鲁森自然也看到了另外两个小朋友,他看见司君不理他,就跟青衣搭起话来,说:“你妈妈还好吧?最近很少看见她呀!”

最近?青衣轻笑,他母亲已经有五年不再和外界接触了,这个人居然说最近。

“是啊,母亲在潜心研究茶道。”青衣微笑着回了一句。

安德鲁森笑了,看着和司清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青衣几乎大笑出来,白蓝雪做的不错啊,这个青衣几乎和司清有九成像,可是还差一层,是白蓝雪日积月累给青衣的一层,不去掉这一层,青衣永远只能像九成而已。

安凌夜也微笑着走了过来,表面上是黑帮的boss,实际上是跨国企业的ceo,vill排行十一。

安德鲁森笑眯眯的打着招呼,说:“凌夜,好久不见啦,你总算从中国回来了。”

安凌夜也笑了,说:“的确是很久不见。”

安凌夜的口气一向是不温不火,他的性情与司清有几分相似,不过仅仅是几分而已,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残忍的人,而且不会压抑自己的性情,对什么东西都是势在必得的样子,温和是伪装,什么人都看的出来,而司清则相反。

在宴会上是不会有什么有营养的对话的,顶多也只是寒暄几句,不过安德鲁森和安凌夜的谈话好像别有意味似的,听的圣紧皱了眉头。

他们站的桌子下面,刚好睡着我。

我处于半睡半醒状态,听到这些没营养的对话很无语,他们就不能说点有意义的八卦吗?比如某小攻威胁某小受一类的君君也来了哦,这小子不读书跑过来干嘛哦,今天貌似是星期日

宴会无非是吃吃喝喝一类的,吃喝完了,跳舞也跳好了,总算听到周围的声音越来越小,靠在桌子的柱子上,松了松筋骨,准备起来了。

我掀开桌布微微看了一下,人已经走光了,周围还亮着灯,看样子仆人应该马上会过来收拾了。我偷偷摸摸出去,看了看桌子上还剩很多吃的和酒,我口水直流,然后拿了桌布就开始打包了。

拿了桌布打包了吃的和几瓶酒我决定开溜,打好包之后才发现原来大厅里还剩下一个人,微亮的光芒里,在钢琴那边,坐着一个帅哥。

其实我只看到了背影,不过一般情节下,这个背影一定是帅哥的。

他坐在钢琴前面,不知道在犹豫什么,指尖在琴键上游走,看上去有几分天使的意境。不过,等他转过头来,我就决定收回自己刚才的话了。

因为坐在那里的是安得斯,虽然是帅哥,但我对对偶不友善的帅哥一向没什么好感,安得斯给人的感觉太疏远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他也看到我了,眼中有一丝诧异,看到我打包的桌布,面部微微抽搐了一下。

我反正也闲着无聊,顺口问了一句:“你怎么在这里啊?”

我总觉得这句话算是白问了,他是商界的boss,当然会在这里啊。

安得斯估计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干脆不理我,自己弹起钢琴来了。

曲子是很常见的《致爱丽丝》,他弹的很不错,就是生硬了点。

我刚打包好了东西准备走,他突然叫住我,说:“喂。”

“我不叫喂。”我白了他一眼,停住了,问:“什么事啊?”

他的钢琴声速度慢慢的慢下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他说:“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有种晕倒的冲动,请帖是你儿子给的,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真的是比我还傻呀!

“安得斯,你很无聊哎,居然问这种问题,你自己不是也在这里吗?”我继续白他,然后走近了一点,问:“你还不走啊?”

安得斯停下演奏,说:“恩,我要走了。”

他站起来,走在前面,我也跟上去,因为拎着桌布,所以我走的有点慢。

走廊很深很大,月光照进来,美的如同仙境一样,我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搭话,说:“你干嘛一个人在那里啊?”“没为什么。”安得斯冷声回答。

我厚脸皮的继续说:“你为什么和米拉离婚啊,米拉人很不错啊,你们两个都属于外冷内也冷那么类型吗!”

“问那么多,很烦。”安得斯继续冷声道。

我面对这位同志的答话非常之无语,这个人不是普通的无聊哎,怪不得斯亚都受不了他。我白眼白眼再白眼之后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绕到哪去了,安得斯还在继续走,不知道要去哪里的样子。

我急忙拉住他,问:“你去哪里啊?这里又是哪里啊?”

安得斯看了我一眼,说:“我去花园,你去吗?”

他看着我,蓝色的眼睛很漂亮。

因为是帅哥,我一下子就投降了,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在花园了,我把桌布铺好,开始准备野餐。

“来来来,坐,不用客气!”我笑嘻嘻的请他坐下,野餐果然是有人陪比较有气氛啊!

安得斯坐下来,看着一桌布的东西皱着眉头。

“都是剩下的,你真的要吃吗?”安得斯问到。

“要,干嘛不要,这些都没被人动过的好吧?”我肚子有点饿,所以拿起了甜甜圈就开始吃了,恩,真的很好吃。

安得斯没有吃东西,只是看着天上。

这情景真的很像某某电视剧和某某小说啊,我感慨不已,然后想说:“喂喂,你有没有什么心事倾诉一下啊,比如被后母虐待,生活悲惨之类的,这样才符合情节发展吗!”

我本来只是开玩笑说说的,没想到安得斯却认真了。安得斯看的我心虚,才慢慢的开口:“我的身世很简单,出生在有钱人家,要和兄弟们争夺,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没有比较悲惨的事情,如果有的话,就是我一直在想一个人,可是那个人已经死了。”

“死了哦,你喜欢的人啊?”我好奇的问到。

“可以那么说吧。是喜欢的人,也可以说是不算,因为我们才见过一面,我想,她可能从来没有想起过我吧。”安得斯还是很有小资情调的,说起话来很“琼瑶”。

我啃着龙虾,口齿不清的问:“那你还真是倒霉催的,那你就换个人再喜欢吗,反正世界那么大,美女帅哥应该不少啊,不算说上流社会小受多吗!”

安得斯听的一头雾水,皱了皱眉头,说:“那你能做的到很快忘记一个人吗?”

我想了想,说:“三年吧,三年我就可以把以前的事情忘光光,不过前提是那个人不出现捣乱。”

安得斯继续说着:“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给我一辈子我也忘不掉。”

“那你还真多情哦。”吃完了龙虾,该吃布丁了。我继续吃。

安得斯眉头皱的更紧了,总觉得自己是在自作多情,自己说的那么热闹,她倒只顾着吃了。

吃完了之后,我把垃圾用桌布包好,说:“走吧,送我回去。”

安得斯先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告诉他:“我的房间好像是在一幅什么画旁边,那幅画好像是落叶,应该是吧,你会走吗?”安得斯点头,我就跟着他走了。

安得斯带我先去把垃圾放到厨房,然后带我回房间。

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和他走,路倒是越来越熟悉了,我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啦?”安得斯问。

“不知道哎,感觉前面会有东西。”我笑了笑,继续往前走。一般来说,直觉还会蛮准的。

经过一个窗口,很晚了,还有人站在那里,穿着黑色西装,黑发柔软的不可思议,擦肩而过,月光倾泻,很舒服,眯着眼就过去了。

安得斯也没有多加注意窗户口的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过去了,我到了房间,说了声谢谢就关上门准备睡觉了。

安得斯在门口站了一会,转身准备离去,却发现刚才那个晒月光的人就在他对面,微笑着,月光下澈,紫色的眸子犹如琉璃,耀眼的炫目。

这个笑容,安得斯却看出了一丝诡异的意味。

很糟糕的感觉,就好像敌人一样。

而且,这个人,他完全没见过。他完全没见过,又有那么强的磁场,这个人,他可以猜出来是谁了。

擦肩而过,月光依旧明亮,也是美的——让人炫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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