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21:一个好汉三个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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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是去年港岛小姐冠军,

没错!

后世大名鼎鼎的港岛小姐竞选就源于这丽池花园!

这港岛小姐比赛号称选美,

实际上是为大佬圈选妾,

算是社交工具。

不过就算如此,

这种复制青楼花魁模式的选美在去年出现后,

还是一时惊动港岛。

高要讲的李兰真名梁淑真,

时年23岁,

以身高5呎5吋、体重120磅、82.9分夺得冠军,

成为港岛有史以来第一位港岛小姐冠军!

她的出现让媒体讲了很多年贫寒倾城女一夜成电影明星的香艳故事。

实际上李兰家境殷实,

其父在汉口做的丝绸生意规模相当可以!

只不过架不住媒体带动,

加上观众就喜欢听这种故事,

李兰便成了贫寒倾城女代表,

如今已经扎身电影圈!

“我挑!”

高宾吃惊,

他夸起大拇指,

“哥,你的运气真是一流。”

高要哈哈哈大笑,

他得意说道,

“不知你要哥我洪福齐天?做什么事都有老天爷站我这一边。”

几个人嘻嘻哈哈总算走进了英皇道,

铜锣湾跟北角是挨着的,

对于4个棒小伙而言,

这么点距离当然不至于需要叫人力车。

“我挑!”

高宾看着满大街的旗袍下面哪些白嫩嫩的大长腿,

他目瞪口呆,

“这里的女人真够白的。”

当时的北角比铜锣湾可繁华多了,

这边人口又密,

再加上过来的闽南籍华侨兜里基本都有银子,

人家带过来的女人自然懂得装扮。

正所谓7分打扮3分姿色,

这些有钱人家的女人吃的好穿的好又懂打扮,

出现的密度又高,

这冲击力立马让高宾看呆了眼。

此时此刻,

如果高宾会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话,

肯定要放声高歌,

你就像那一把火,

熊熊火焰燃烧了我!

“要哥,我愿为她们精尽人亡!”

高要耸耸肩,

“看来你得做奶牛了。”

几人哄笑,

高晋已经看到在丽池门口边上吸烟的雷洛,

他扬手打个招呼,

而后才说道,

“要哥,是洛仔。”

几兄弟之间的称呼非常混乱,

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

他们都喊高要叫要哥。

英皇道上的人川流不息,

雷洛没有发现高要,

等几个人快到大门口了,

他总算看到了高要等人,

便赶紧把烟一丢然后迎上来,

“要哥,泰仔,阿晋,阿宾。”

雷洛一一打完招呼,

而后才道,

“要哥,我先前去见了司徒志仁,他说要19点才能过来。”

“正好。”

司徒志仁做的传译员,

他的时间不由自主,

能确认19点过来已经算不错了。

高要说道,

“弟兄们可以先开一桌花酒,后面再开一桌。”

几人面面相觑,

似乎好花钱。

高要解释,

“你们要哥我洪福齐天,这两天下水捞了几条黄鱼,正好快活。”

几人嘻嘻一笑,

他们当然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

不过都无所谓,

自家兄弟嘛,

肯解释下都不错啦。

“哥。”

高宾已经见证高要一掷千金买下清水湾,

而且还在跑马地买了栋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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