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一网打尽」

100,暴得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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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的范晓华,在兰回二中有点出名,但也不是太出名。

至少跟李刚,吴烟,陈萍萍这种校园内的风云人物相比,单说知名度的话,那是完全没得比的。

李刚的出名,那是因为他是二中的考霸,经常动不动就考年级第一!

吴烟的出名,除了成绩好,和李刚不相上下外,还因为她长得漂亮,容貌和智慧并存,身上有种“好学生”特有的独特气质,因而也就让她成为了二中无数男生暗恋,爱慕的对象。

至于陈萍萍的出名,则完全是因为她的身材和相貌,在全年级九个班的女生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再加上她那独一无二,辨识度极强的,干净,空灵的一把嗓子,让陈萍萍在全校学生中也相当有名。

在98级的学生中,说到能歌善舞,所有人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一班的文艺委员陈萍萍。

而范晓华的“有点出名”,则跟以上三人都不同,有且,仅且,完全仅限于他的那身“好皮囊”,让他在二中的女生们中间获得了一个“二中小杰克”的外号。

当然,这是上辈子的范晓华。

这辈子的范晓华,在他初三的最后一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后,却突然在学校“暴得大名”,并迅速获得了一个新的外号:

暴发户!

而这“突然暴得”来的“大名”,不用说,自然归功于他身上那套加起来八百多,相当于此时乡村教师两个月基本工资的“天价”衣着和他屁股下那辆也是八百多的崭新座驾了!

反正在他以全新面貌在校园内“闪亮登场”后的几天时间内,不论他所在的一班,还是二班三班,甚至比他低一两个年级的初一初二的学弟学妹们中间,都在议论和流传着有关他“全身上下,等于老师小半年工资”的传说。

当然,这种传说,有好有坏,而且根据性别,传言的内容和性质,差异很大。

女生中,多半都是羡慕,欣赏,喜欢,觉得范晓华换了一身新皮后,果然是人靠衣装,有几分“人模狗样”,不愧为“二中小杰克”!

女生们对他的大多数评价,基本上都是积极的,褒义的。

而男生中,则大半都是嫉妒,嫉恨,鄙视,然后背着他说些酸不溜秋的风凉话:

什么球本事没得,不过是沾他亲戚的光啦;

什么一天到晚,就像孔雀开屏一样招摇过市,丢人现眼啦;

什么娘娘腔,一天到晚只晓得跟班上的女生网在一起啦;

然后又是什么他班上的女生,也都是一些不要脸,只爱钱的婊子,说不定都被他祸害,被他上了啊……

……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自然,不论是学校女生对他的褒奖,赞扬,还是学校男生对他的贬损,挖苦,他都是听不到的,即使听了到,也绝对不会浪费半点时间去关心的。

因为此时的范晓华,正在把他“暴发户”的名号,发扬光大。

具体说来,便是从他和吴烟破镜重圆的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二开始,每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早操过后,他都会甩三块钱给李刚,让他去学校附近的集市上,“刘麻子锅盔铺”那里,买七个肉锅盔。

七个肉锅盔,每个五毛,原本需要三块五,但是刘麻子承诺过以后他范晓华来买自己的锅盔,一律八折,所以七个肉锅盔,四毛钱一个,只需要二块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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