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国练神功」

第43章 这个属下不太聪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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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屯骑司马董义的官邸,西厢客房里。

“咳咳咳~”

阎鹄挣扎着想要从床上爬起来,胸前却传来火辣辣的刺痛,让他顿觉无力,支撑不住便只能躺了回去:“我没死?”

“你醒啦?”

负责送药的仆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见状连忙去找管家鲁方,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鲁方虽然年轻,做事却很有条理,又是王景从陈留带出来的亲信之一,因此眼下不仅帮助王景管理在洛阳的生意,同时还成了官邸里的管家。

毕竟王景不是在屯骑营留宿,就是在河南郡邸待着,这边的产业总得有人盯着,而王景手下值得信任人不多,唯有鲁方最为合适。

很快,鲁方便亲自过来确认。

见到他,阎鹄开口问道:“这里是哪?”

鲁方挺起胸膛,一脸自豪说道:“此地乃我家主人的官邸,而你则是我家主人救回来的,昏迷了足足五日五夜,若非我主为你请来城中名医诊治,又不惜花费重金为你购来血丹参、肉芝草、壮骨花、养心香兰等奇花异草制成灵药,你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得知自己被人救了,阎鹄当即询问:“你家主人是谁?”

“嘿,听好了,我家主人姓王名景,出身名门,身份显耀……”

“居然是他救了我!?”

阎鹄心中一惊,此刻的他,得知是王景救了自己,心情却是错愕不已,眉心更是拧成了一个“川”字。

另一边,屯骑营驻地,王景刚刚练完兵,得知阎鹄醒来,便索性过来瞧瞧。

屋子里,此时还散发着浓浓的药味。

当夜王景那两拳,出手极重,阎鹄没死纯粹是他命大,心脉要害并未遭受什么重创,否则神仙难救。

甫一见面,阎鹄就忍不住发问:“你为什么要救我?”

王景笑了笑:“你刀法不俗,就这样死掉未免可惜,要不考虑一下入我麾下?如今我正缺人手。”

阎鹄为张让卖命,本就不过是拿钱办事。

如今险些因此而丧命,已经够对得起那份工钱了,因此对于投靠王景,他丝毫没有心理上的负担。

更何况王景对他有救命之恩,虽然这致命伤,本就是王景打的,不过阎鹄想得很开,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下来:“鹄,拜见主公。”

“哈哈,好,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

王景将阎鹄从地上扶起,随后问道:“伤势如何了?”

“全赖主公所购之灵药,鹄已无大碍,旬日之内,必可痊愈。”

阎鹄常年习武,筋骨早已打熬得身强力健,即便受伤,恢复力也极强,只是和王景这种学了顶级神功的世家子弟没法比罢了。

多了一位手下,虽说不是什么名人,日后估计成就有限,但以阎鹄的刀法实力,留在身边当个冲锋陷阵的战将或者亲卫来培养也是极好的。

既然是当成亲卫来培养,王景自然要先了解对方的家世和背景,因此便问了阎鹄一句:“家中可还有亲属?若有,可接来洛阳,一并安置。”

阎鹄摇了摇头:“鹄出身六郡,父母早亡,与族人并不亲近,唯与一族兄较为亲厚,不过这些年我自汉中入蜀,又辗转去往吴地拜师学艺,与族兄也有十多年没见过了。”

说完阎鹄也是露出了缅怀的表情,他是六郡良家子出身,原本是打算来洛阳从军的。

《汉书·地理志》中所载:“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

可见六郡良家子在炎汉帝朝时期,大多都投身军旅,为国征战沙场。

而六郡之地,指的是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这六郡,因地处边塞,时常遭遇羌人作乱,因此当地民风彪悍,几乎家家习武。

因此对于帝朝而言,六郡良家子是上好的兵源。

比如董卓,就是六郡良家子出身,其崛起之后所招募的西凉军士卒,也多出自六郡之地,皆为悍勇之士。

王景瞬间就心动了,这可是上好的西凉兵啊!

略作沉思,王景便让鲁方取来了三百万钱,足足两万一千斤重,得拿马车来运。

阎鹄见状,整个人目瞪口呆:“主公……这是何故啊?”

王景直接把钱交到了阎鹄手上:“翊明你离家多年,在外闯荡,难道就不曾想过回去家乡看看吗?”

阎鹄直截了当地摇头:“不想。”

他十五岁就扛着一把刀,不避艰险,登蜀道而入天府之国,后又只身翻越崇山峻岭,横渡河流沼泽,去往吴地拜入刀君门下,辛苦学艺。

常言道,父母在,不远游。

而阎鹄父母早亡,与族中之人关系也并不亲近,显然了无牵挂,否则也不至于学成了刀法,便留在洛阳打拼,一次也没回去过。

王景闻言十分无语,这個手下很没有眼力劲啊!

领导主动关心你,你难道不该感激涕零,然后热泪盈眶地表示愿意为领导排忧解难的吗?

真是一点觉悟都没有!

“咳咳,翊明啊,我觉得你想。”

“可是我不想啊……”

“不,伱想!”

阎鹄挠了挠头,常年沉迷练刀,他已经满脑子都是肌肉了,人情世故什么的,他完全不会,最后只能表情苦恼地看向王景:“主公若有吩咐,直言便是。”

“……”

王景气得牙疼:“我的意思是,你带着钱衣锦还乡,然后多帮我招募些人手。”

“嗨~鹄还当是什么难事儿呢,早说不就好了嘛。”

“!!!”

王景有些后悔了,自己怎么就收了这么个傻子当手下。

不过二愣子也有二愣子的好处,至少和这种人相处起来会比较轻松,不用担心他和你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随后王景又问道:“对了,你族兄叫什么?”

“族兄名行,表字彦明,在陇西金城一带颇有名气,几年前还曾托人送来书信,说他投了韩遂,为其麾下小将。”

“阎行?!”

王景面露讶然之色,他对于阎行也是有些印象的,毕竟是差点用一根短矛就把二十岁的马超给抡死的猛男啊。

关键是此人对韩遂并非真心臣服,否则后来也不会被曹老板几句话就给勾搭走了。

有能力又不是死脑筋,这个墙角,值得挖!

“你的族兄当真是阎行阎彦明?”

“是啊。”

“好,真是太好了!”

王景兴奋地直搓小手,起身来回踱步,晃得阎鹄眼珠子都快瞎了,才对他说道:“这样,我再给你三百万钱安家费,你替我说服阎行来投,可好?”

“三百万钱!”

阎鹄目瞪口呆,他是良家子出身,小时候倒是没怎么缺过吃喝,称得上家境殷实。可即便如此,三百万钱也是他难以想象的巨大财富。

炎汉帝朝的一户五口之家,辛勤耕作一年,收入也不过是八千五百钱左右,全家人吃吃喝喝之后,基本啥也剩不下来。

而阎鹄此前替张让卖命,一年的薪俸满打满算也才不过三十万钱,而这已经非常高了,是许多老百姓一生都只能仰望的数字。

可即便这样,三百万钱,阎鹄也得不吃不喝的赚上十年。

虽然自家的族兄阎行在陇西郡确实是小有名气,可阎鹄怎么算,也不觉得阎行能值三百万钱。

若在盛世,当然不值。

可眼下乱世将至,能征善战的猛将,无论对哪个势力而言都必然是抢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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