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写年华」

第29节:娜愿·尾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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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债的人越来越过分,爸爸终于忍不住了,他决定要上告。因为没钱,请不到律师,爸爸就自己买了很多法律书,自己给自己打官司。

他说,是我的错就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就不是我的错,我一定要讨个说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他那种自己帮助自己的精神也一直鼓励着陪伴着我,让我懂得,做人就是做自己,清清楚楚做事,明明白白做人。

爸爸自己靠自己打了三年的官司,他从自己买法律书开始到自己打赢官司前前后后用了三年,这三年也是我在北京工作比较艰难的时间。但家里的事没有给我任何压力。

爸爸妈妈怕影响我的工作,所以有什么困难也从来都不告诉我,谢谢你们,但也很遗憾官司的事当时没能帮到家里。

打赢官司的那一天爸爸很骄傲地给我看了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和赔偿决定书,他笑得特别开心,像个考试得了满分的学生,他跟我说:”娜娜,你看,爸爸自己打赢的官司,中江县人民法院给我道歉和赔偿了。”

裁定书上写着的几句我永远难忘:1998年9月4日中江县法院作出对申请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向本院复议,本院作出维持复议决定,申请人仍不服,经多次申诉,我院于2001年10月31日作出(2001)德法确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江县法院采取司法拘留申请人错误。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对其给于赔偿……而且虽然公司因为损失惨重没法再做了,新上任的领导还是答应爸爸的请求,帮助公司的其他人员解决退休金的问题。

爸爸告诉我:”要告法院相当难,要告赢难上难,而且当时申请复议,二审法院又维持县法院的决定,要想翻过来都说不可能,找了几个律师都不愿接,一是直接告法院不管告与不告得赢都不愿与法院过不去,何况已通过二审等于差不多终审定案了,再加家里经济有困难……但我坚信我是冤枉的,我开始自学法律,经过三年的申诉,从县法院到市法院到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告赢了法院。承认违法并同意赔偿我工资和损失,娜娃子,这不是几百块钱的事,这是维权,人权。虽然过程很艰难,但这样的结果让我们更加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也要相信,生活中虽有些磕磕绊绊和不如意,但它终究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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