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雪漫唯美之作:两个人的下雪天」

第2节:第一章 邻居的吉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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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一直想要个Diskman吗?”他把他的Diskman递给我说,”留给你,想我的时候就听歌吧。”

”你认为我会想你吗?”我仰起头来,努力地微笑着问他。

”也许会吧。”他说。

我真想给他一耳光,但是我没有。我也没有去接他的Diskman,而是很有风度地跟他说再见。他走过来拉我一把说走吧我送你回家。我甩开他说不要不要我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叹息说天意你真是一个容易让人担心的孩子。我想说你那么担心我难道就不能不走吗?

这话是在心里的,我当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明白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一切都成了定局。博文对我也许是善意的隐瞒让我觉得羞辱。我固执地坐在座位上装做在做作业的样子。听他在我身后粗重的喘息声,听他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先走了。”

我没答话,其实我也说不出一个字来。等到他真正的走了,我的眼泪才一颗一颗地掉下来,掉在课桌上,发出闷闷的回响。淹没了一行用钢笔写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蓝,我很喜欢你。”

这是一个天很蓝的周末的下午,他握着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写下的。写到”喜欢”两字的时候,我还记得他停顿了一小下,那种停顿真是一种充满了折磨的幸福呵。

那时晕头晕脑的我哪里会明白,天各一方其实只需要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

博文还是留下了他的Disc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里。只是从此,我再也不喜欢听歌,那个嗜歌如命的夏天意仿佛在一夜之间得了恐歌症,走过音像店的时候,多半是呈半跑的姿势。

自从博文走后,我们便很少联系,偶尔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问候,我差不多要忘记,他修长的手指,阳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颗开满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树下,他曾经给过我的恍惚的拥抱。

罢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此的一值不提。

还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显得冗长而无奈,不过我并不盼着开学。整个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里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细节,我就毫无出息慌里慌张地跳过去。这样的阅读多少有些居心叵测吧,说是不想却又不可避免地牵出许多往日的回忆来。

我想合上书却好几次欲罢不能,直到老叶敲开了我家的门。

老叶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欢穿大花的衣服,说话的嗓门也很大。见了我,指着门口的一大箱子书说:”天意,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你来挑挑,你不喜欢的我就全卖掉了。”

我知道这是老叶女儿的书,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叫吴媚。但其实她长得并不媚,个子矮矮的,脸上时尔会有因为读书而熬出来的青春痘。我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常常遇到她。她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高傲而冰冷的女孩子,不过我并不讨厌她,因为,她有高傲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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