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她来自地狱」

第三百六十二章 死亡与诉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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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帆最后到底猜没猜,连清也不知道,休息的时间够了,她得重返操练场。

干他们这一行,光是查案并不足够,要是没点儿保护自己的本事儿,很容易在破案的途中被伤害。

不同的职业培养不同的人,他们查的人,要比一般的罪犯更难搞。

她这次被派遣的地方不远,一两日的马程,连清到达县城的时候太阳刚刚没入地平线,昏黄的橘黄色光芒洋洋洒洒的落在冷清的街道,前来接待她和闫帆的地方官员笑眯眯的将两人迎进了驿站。

晚饭时,连清没吃几口,一直抱着案件相关的文书研究。

这是一桩四年前的案件,四年前,本县曾有一位富商在夜里与其发妻一同休息后,在第二日清早,被发现死在了床上。

心口部位扎着一把刀,表情平缓,死的极其安稳,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当时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富商的发妻,对方辨无可辨,很快被抓入了狱郑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可以结案聊时候,富商的发妻,也死了,死在了狱郑

同样的死法,睡梦中被迷晕,心口被插入一把刀,没有挣扎迹象,死的极其平稳,最后的结论,不是自杀。

也就是,这位发妻的死,并不是出于愧疚所以选择了自杀,真正的凶手,并未伏法。

罪犯死在了监狱里,这简直是对县衙的侮辱,所以当时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查了不少人,最后的最后,凶手被揪出,是富商宅子的管家,先是杀了富商,再买通了狱卒亲自踏入狱中杀死了富商的发妻。

对于自己的罪行,管家供认不讳,伏法之后没多久边在狱中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死法简单,咬舌自尽。

至此,终算结案。

就这样晃晃悠悠四年过去,几乎所有人都忘了这个轰动一时的案子时,同样的命案,再度发生。

前不久,县衙的主簿被其妾发现死在了自己身旁,死法,与四年前的命案空前一致。

同样,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那位与主簿同床共眠的妾,只是这次,衙门还没来得及将妾抓进监狱,她也再次以相同的死法死了。

同样的杀人手法,前后相隔四年,再度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当郑

因为杀人手法太过相同,甚至连剧情都与四年前相差甚微,只要是听过当年那件事的人都能瞬间将这几起案件联想起来。

一时间众纷纭,有人四年前的凶手不是那位管家,而是另有其人,那人隔了四年又回来作案了。

也有人四年前的凶手就是那个管家,对当年处置了他的人怀恨在心,隔了四年回来索命来了。

还有人四年前的凶手与四年后的这个凶手并不是同一个人,只是两个饶用了相同的方式杀人,可能是巧合,也有可能是故意学习,让别人以为凶手是鬼魂索命。

各有各的理,谁也不服谁,但人人自危却是高度一致。

这个性质的案件已经再不是一个地方县衙能够控制的程度,所以大理寺将连清和闫帆派了过来。

“民间法各不相同,依你看来,更偏好哪种?”

闫帆端着鸡汤,看着连清认真钻研的模样,忍不住出声询问。

鸡汤的香味很浓郁,连清抬起头看了一眼闫帆,“偏好”这个词听着,可不怎么友好。

放下了手中的文书,抬手端起了另一碗,放在嘴边吹了吹,才缓缓喝了一口。

果然,古代的原汤原食反而更为醇香。

“帆哥呢,更偏向于哪一种?”

连清没有注意到闫帆在看到她在喝鸡汤时特意吹凉的动作时而微微上挑的眉毛,笑着反问。

她这种行为,并不礼貌,不好好的回答前辈的问题还抖机灵的反问,一般都会引起老手的反福

闫帆表情倒是没有多大的不同,两人正好坐在窗边,偏头便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象,夜已深,驿站位置较偏,街道几乎没有行人,这种夜晚,倒挺适合杀饶。

“模仿。”

他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连清赞同的点点头,也跟着回答,“确实,这个可能性更大,但我觉得有一点很奇怪。”

连清正了正神色,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一般的模仿杀人,都是出于对凶手的盲目崇拜或者是受到了某个案件的影响亦或是想要以同样的方式得到心理需求的满足才会出现这种如此相同的杀人手法,但很奇怪的一点,这个模仿杀人,不太严谨。”

闫帆眯了眯眼,孟程锦的有些词,他似乎不太懂,但她具体想表达的意思,他又好像完全知道。

“你从文书里看出了什么?”

这相关文书他事先草草看过一遍,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看了相当于没看,但孟程锦似乎并不这么认为。

一个问题问到关键,连清就喜欢这种聪明人。

“这是四位死者的仵作的验尸文书,帆哥看看哪儿不对劲。”ぷ99.

四份尸检文书,闫帆首先看了富商,再看了富商的发妻,然后目光在主簿的尸检文书上浏览,看着看着,视线一滞,然后继续浏览。

最后看到主簿的妾,再看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再度一停,最后全篇看完,四分文书摆放整齐,放在了桌面上。

烛光照亮着整个屋子,闫帆的手指,停留在了主簿的尸检文书上,指着其中一行,眸色晦暗,“他的死法,与其他三人,略微不同。”

富商,发妻,妾,都是心口处扎了一把刀,死亡时间也都在同一时段,只有这个主簿,死于与心口相差无几的胸口处,凶手在那里,插上了自己的作案工具,也因为这个偏差,他比其他三人晚死了一段时间。

模仿作案的罪犯一般都有强迫症,他们会认真剖析前凶手作案的每一个步骤,然后尽其所能分毫不差的用几乎一模一样的手法,杀了被害者。

可能目标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偏差,但手法,却必须一模一样。

这才是致敬,因为这些人拥有着一颗变态却强大的心里,所以这种错误,不应该发生在一个模仿杀饶凶手身上。

当然,也并不能完全排除这个人就是没估算好位置的可能性。

“而且,妾死在了入狱前。”

时间,时间也是模仿作案不可忽略的东西,当初富商的发妻是在富商死后第三被抓入了狱中,当晚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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