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档案:东北特产黑社会」

一块猪头肉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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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七月上旬的某天中午,沈阳上空烈日高照,晒的发烫的马路上浮土随着车轮到处弥散,热的人心里烦躁难言。

就是这天中午,铁西区税务局的办税员毛永,应别人邀请,去建设公园旁边的一家饭店吃饭。请客的是位个体老板,在申请减税时毛永给他帮过忙。同时赴宴的还有七八个人,也大都是工商、卫生检疫等职权单位的,各人基本上相互都认识,就算不认识也脸熟。这种场合都是经常碰面的。

既是熟人,喝起酒来便不拘束,开始是雪花啤酒轮着灌,灌挺几个后,剩下的人又换精装老龙口接着喝。那天酒桌上数毛永量大,五六轮喝下来,只他自己还能勉强站起来走路了,不过他的神志也已经不太清醒。看着喝酒的人一个个东倒西歪,也不知为什么,毛永忽然特想吃猪头肉。他喊来服务员,让弄盘猪头肉来。服务员说饭店没了,想吃到启工南街路口去自个儿买,说完撇下毛永走了。

那时的饭店还不讲究服务态度,毛永也没和服务员计较太多。他起身出了饭店,向着不远的启工南街走去。启工南街是沈阳当时为数很少的小吃一条街。

毛永本来是在社会上混的小流氓,连初中都没毕业,但他爹是大托(沈阳大型拖拉机厂)的厂长,前年刚刚提拔的,当年就利用职权把毛永安排到了税务局工作。那时候的工厂厂长权利很大,相当于一方诸侯,尤其是大托这种上万人的大国营。

毛永到税务局上班后,着实安分了不少。他断绝了和社会上狐朋狗友们的来往,工作干的也挺认真,待人接物看上去也像个好孩子,给领导留下的印象相当不错,一年后转为了正式职工。转正后,毛永工作上表现更加积极,和同事们关系处的也好,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是个好人了。没想到这天还是出了事,不但他自己被人砍了,还差点被判刑。

其时毛永从饭店出来奔启工南街走着,也许是天太热的缘故,也许是被太阳晒昏了头,没走几步他酒劲上来了,脑子里一团混乱,恍惚中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在社会上瞎混的时候。到了启工南街,他找了个卖猪头肉的摊子,挑了一块肉让摊主过秤。等过完秤,毛永接过肉来转身便走,他已经彻底晕菜,把付钱的事给忘记了。

摆摊的是个中年妇女,还带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小子,见毛永这样自然不依,妇女上来扯住毛永的背心,让他付钱。毛永的税务制服脱在饭店里了,他要是穿着税务制服来,估计这女人也就认了,那时候工商、税务干这种事情再平常不过。毛永被女人扯住,挣了两下没挣开,不觉一股邪火攻心,回手抽了那女人一个大嘴巴,说你妈我不是给钱了吗!他一动手,女人放了声,哭喊着和毛永拉扯在一起。

这时聚集了一些围观的人看热闹,纷纷指责毛永,却没人上前管这个闲事儿。

人一多,毛永心里越发不耐,满头热汗,猪头肉也扔地下不要了,只想尽快摆脱纠缠。其实他只要赔了钱,拍屁股走人,啥事没有,可他喝的太多脑子转不过弯来,只知道使劲去掰女人抓住他的手。无奈女人出死力抓住他不放,嚷着要去派出所。

毛永一听派出所急了眼,伸手从砧板上抄起了把剔骨刀,作势要捅。但还没等他手往下落,毛永忽然感觉面前似乎有黑影一晃,接着左脸一阵彻骨剧痛,血水霎时糊住了他左眼,看去一片红光。这时女人终于放开了手,毛永捂着脸原地转了两个圈儿,摔倒在地。他用另一只眼睛终于看清,和女人一块的那个半大小子,手里拎一把大号的厚背菜刀站他跟前儿,菜刀上的血还在滴滴嗒嗒往下淌。

半大小子正是这女人的儿子。这时的他并未意识到,这一刀,砍出了沈阳黑道上十几年的恩恩怨怨,也砍出了他自己一生的悲欢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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