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再无佳人」

第 194 章 第一百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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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也会长大。

小时候的阿呆会见到她就扑过来紧紧抱住;长大后的阿呆会字正腔圆地说,“那是我的晚饭。”

玛戈凝眸一看,“你晚饭就吃这种东西呀?”

祸不单行,丽贝卡说,“其实还有我的半份晚饭。”

“嗯,阿呆一直都喜欢吃双份饭。”她打趣道。

“可真不好意思,我一口都没吃上。”阿德莱德听出了玛戈的弦外之音。

玛戈不以为忤,笑着摸摸她的发顶,挨着她的脸,如哪一桩往事都什么不曾发生过的那般亲昵,“那可太糟糕啦,我们的小阿黛要饿肚子了。”

“姐姐。”阿呆抬起脸。

玛戈嗯了声,“哎!”

很快她认识到,人类的本质是记仇。

她们这种生灵秉承的处事原则是一码归一码,上一码事归上一码,下一桩事为下一桩,但人类不一样,人类是把所有事情和所有情感都混合在一起的。

阿呆一根根的掰开她的手指,“你来找我,我很感激,谢谢。”

随后,甩开她的手,低跟小皮鞋剁的地板噔噔响。

“啊,生气了。”玛戈托腮望着阿呆的背影。

阿呆就是只小笨蛋,偶尔会做一些傻到可以把她逗笑的事。

比如现在,阿呆一拐弯,躲在楼梯拐角,却忘记脚步声已将自己出卖。

“不像你说的那般干脆利索呢。”丽贝卡打趣她。

“我们是一种优柔寡断的物种。”玛戈垂眼。

“很糟。”丽贝卡平淡说道,深色瞳仁像湖面般地映出她的身影,但光线使然,看不真切。

“怎么说?”

“这是人类的缺点。”丽贝卡站起身,灰色的大披肩把她整个人都罩住,看起来小小的一只,很可怜,“你们不该有。”

“我本来,也有一点点的人类血统。”玛戈一晒,“不是彻头彻尾的神造生物呢。”她话锋转过,“所以你现在也不太喜欢我了。”

“我喜欢天使。”丽贝卡弯下腰,挨的很近,鼻尖快撞到她的额头,可能是在这种冰天雪地的鬼地方的缘故,没有用香水,只有沐浴露的味道,是薰衣草,一种能让她想到紫色的气味。“我也很想要一只小天使。阿呆都有专属的天使,我却没有,不过……”

“人类是一种很脆弱的东西,像蜗牛一样。”陈冷翡帮玛戈理了理衣领,站直,“也是一种很固执,很肤浅的东西,很在意尊严,或颜面,可以无食物果腹,无衣物蔽体,但……”

玛戈握住她的手腕,想说些什么,没有说,又松开。

她梦呓般的重复了一个字,“但……”却又草草收尾,没有将这句话说完。

其实她也算不上善于维护自己尊严与颜面的人。

或许很小的时候在乎,但长大后她已经不知道要强这两个字应该怎么写,从比武场到演习,甚至到课堂——她偏科,这导致非专业的选修课一塌糊涂。

李半月的敌人曾带着暧昧目光戏谑打趣她为夜莺,她也曾为此愤懑,最后不了了之,再后来,她能满不在乎的瞎唱一曲,哪首唱的烂就唱哪首。

她就只是这样的人。

她想做出些改变,但又没有勇气,总是一再自己说服自己放弃。

放弃维护尊严,放弃骨气,放弃一切。

她好似,永远都是被动的,就像浮萍。

每当她心情最不好的时候阿呆总送上门来。

她拉开门,阿呆从身后抱住她。

“怎么了?”她轻声问。

“为什么不喜欢我。”阿呆闷声说,把脸埋在她背上。

“阿呆。”她柔声说。

但阿呆还是个小孩子。

没到半分钟就开始胡搅蛮缠。

“你去告诉她。”阿呆开始捣蛋,“你现在是我的女朋友,你只喜欢我,你一直都喜欢我多一些。”她像兔子似的跺跺脚,“去,现在。”

这导致她很想让阿呆见识一下什么叫女孩子的脾气。

转念一想,她都没对玛戈大动干戈,如果这么对待阿呆,有欺负人之嫌,尤其和玛戈相比,阿呆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错处,这不公平。

她又硬生生的把脾气忍下来。

“阿呆。”她回身,捧住阿呆的脸,“阿呆什么时候长大。”

“嗯?”阿德莱德被弄的一愣。

就在她愣的这么一瞬,丽贝卡把她推开,掩门走了。

茫然无措时一回眸,她撞上玛戈戏谑的视线。

“呀。”玛戈永远像一轮遥不可及的月亮,和她之间隔着空气和一层宇宙真空,浅色的眼眸望着她,“她像妈妈呢,脾气很大的,得每天呼噜呼噜毛才理你的。”

“那是你。”小女孩的自尊作祟,让她说出孩子气十足的话语。“我可不是你。”

玛戈只是一晒了之。

“阿黛。”玛戈张开手。

“哼。”她别过头。

“好担心你。”玛戈还是保持着这个姿势。

“你讨厌我,又何必惺惺作态?”

“我讨厌你,可我也牵挂你,以爱人的角度我们恩断义绝,以姐妹的角度我负有义务。”玛戈歪着脑袋看看她。“有没有想姐姐?”

最后她仍是不成器。

她就从未成器过。

她还是扑进玛戈怀里,坐在膝上。

“小翅膀。”阿德莱德抬起头,她说了句傻话,最后把自己都逗笑了,“为什么我不是世界中心?为什么事情不会按我预想发展?为什么事情总和我的想法背道而驰?”

她年轻,还有一种固执的孩子气,想顽固地把世界的边边角角塞进她自己捏的模具里。

“没有东西是世界中心。”玛戈将下巴抵在她发心上,被她的幼稚话气笑了。“小孩,银河系都只是一牙蛋糕边边。”

“你放心。”伊莲恩说,故作慷慨大方,“回家我就把她打成蛋糕边。”

“回家就变成俗话说得好,兵不厌诈。”李半月靠着座椅扶手。

“真感谢您慷慨解囊。”伊莲恩面不改色。“小孩子不太听话嘛,让您见笑啦。”

“你的小朋友,”李半月理理衣袖,家里有小动物就是很不方便,不管怎么打理,就没有不粘猫毛的衣服。“祖上一定是穴兔,三窟都不止。”

“我们认识那么多年。”伊莲恩交叠起腿,“她可从未表示过她喜欢混吃等死。我的那位可爱的小女伴,比陌陌有余呢。”

“是她失策,还是黑森也有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李半月冲她笑笑。“真糟糕呀,都是些奇奇怪怪的女人。”

“有了第一个先例,后来者自然,前仆后继,像飞蛾一样。”伊莲恩拿起一杯新调的环游世界,“但又很棘手。”

“和娜思佳不一样呢。”

“和你我她,她们都不一样呢。”

“哦,都一样。”弗莱娅按灭雪茄,她不抽烟,只是在心烦意乱时喜欢点些东西来烧。

雪茄很香,燃烧起来有橙色的光,很温暖。

“反而是娜思佳不一样。”她看向李,“知音难遇,恐怕您都没想到,计划里闭环的那最后一笔是她画的。对您来说,好像倒也算因祸得福。”

“权柄令人心动,对不对?那才是最漂亮的裙子和最耀眼的首饰,自由世界最有权势的女人,这几个单词聚在一起,想一想都痴迷。”李侧过脸,看向她,栗色长发微卷,漂亮的眼眸微眯,像森林里出没的那种俏皮生灵,声音没有刻意压低,很软很柔,“愿者上钩,买定离手,不强求呀。”

“可是无论输赢,庄家通吃。”她也笑了笑。

“您太抬举我了。”李报以嫣然一笑。

“不管赢输多少。”伊莲恩放下酒杯,放杯子时刻意的有些用力,杯子底接触托盘,是很清脆的一声,“女孩们,筹码兑付有一个前提。拉斯维加斯还在,你们不能把酒店砸了。”

“可我不想玩了,我喜欢掀桌子,”李抬眸看着她,烟视媚行的。“是不是很糟糕,真糟糕呢,怎么办呀。”

“不怎么办。”李云斑忽然拿出手机,点开录音,“你爱掀桌子就掀桌子,劈去砍柴我也不管,不过,我想知道,如果我的小孩,有个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

“她……”李半月扫了云斑的手机一眼。

“又不敢说了。”云斑把手机收起来。

“你为什么连一只小金丝雀都管不住呢?”伊莲恩的嘲讽如影随形。

“你好像,也只敢避而不见。”她莞尔,“大狐狸闯祸了怎么办?当然是找个树洞躲起来。”

“连只小鸟都能欺负小狐狸呢。”伊莲恩回敬。

她目送李半月在两个小时之内第七次借故暂离。

黑森用了俄罗斯产的“中和剂”,这导致微妙局势骤变——这可比枪/决/宋府南来的冲击大,毕竟是那种玩意。

娜思佳——达莎抵死不认,反咬一口。

洛克希匆匆回华府坐镇,以观后续。

结果玛戈还抢了洛克希的飞机。

这就导致她们只能蹭李半月的。

原本她想她跑一趟就够了,但弗莱娅以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刻,她应该低调行事,不刺激大家那根绷得太紧早已精神衰弱的可怜神经,非要一起来。

祸不单行,思女心切的老斑斑也爬上了飞机。

更妙的是李云斑仿佛和弗莱娅达成某种微妙共识,一般弗莱娅喜欢冲李半月发难以求家庭内部秩序和睦,但这次她感觉和以前不一样,每逮到李半月离席,弗莱娅和李云斑一起发作她。

“刚说到哪里。”弗莱娅问。

“我真的觉得有必要你们坐下来谈谈。”李云斑这会儿又不牵挂小孩了,俨然一副知心小天使的模样,“我反正一介平民,我也知道我也就那个样子,吃吃喝喝等死,大道理呢我不懂,还不学无术,以色侍人没办法,日子难过,也就只能那么算了。”

这家伙一直都是个挑拨离间的好手。

“你不一样。”李云斑看似真诚实则捣乱,“你又不是平头百姓,选妃三择练都当得起。”

“斑斑倒也不用妄自菲薄。”伊莲恩“和蔼可亲”地看着她,“你还不至于以色侍人。”

“她就一直都是个很自恋的女人呢。”李云斑接着挖坑。

她其实不是什么好人,这点儿她清楚,最喜欢唯恐天下不乱,还争强好胜。

但谁又是个无辜的可怜虫呢?

恐怕这飞机上就找不到一个善良的好人。

“你太抬举我了。其实我要求并不是很高。”弗莱娅换了一种楚楚可怜的语气,浑然天成也是个怨女,“我想有个女朋友。”

“你又不担心阿呆了。”伊莲恩又倒了杯威士忌。

退休的老板不顶用,如果再加上身体不好,虽外面排场不减,里子的拮据是真,鸡尾酒都只供一人一杯,这害的她不得不亲自拿着一双一次性筷子配上冰块做水割。

“玛戈去了,我到也放心了。”弗莱娅说,“我其实……并没有过什么。”她很直白地将话说了,“人类是群居生活的,需要陪伴,不然为什么人类会有很多和动物不同的地方?比如语言,比如另一套奖惩。”

“难怪她喜欢你。”斑斑小姐很喜欢火上浇油,是个俏皮的女人,蛮好玩的,“你比我厉害许多。”她做出天真无辜的姿态,但不愧是伊莲恩的妹妹,对姐姐还是非常了解的,一句话把伊莲恩逼到死路,“我是个粗鄙之人,不懂什么马恩,也不懂什么奴隶制度与压迫,我这种传统没出息的女人,没有皇后之名但得有实,按万恶不赦的封建社会规矩,逢五,初五,十五,二十五,得陪。”

“使君,”伊莲恩喝掉自己威士忌,柔声说,“清朝的规矩是初一十五,你这是哪朝哪代的规矩?”

“我没文化。”数年不见,李云斑不仅长岁数,连脸皮都见长。“想要点爱没有,那就没办法,要点粗俗的,既然没办法爱我,别的东西给一给吧。”

“那档子事。”伊莲恩呛回去,“在于半遮半掩,你这么直白,让人听着有些反胃。”

她很厌恶原来的她,原来的那具病怏怏的身体,除了心理上对心有余而身不随心的痛恨外,她更有一层隐秘的担忧,她怕某一天李半月逝去,一切变得复杂,她也将不再是她,变成连她都不知道的东西,或许杂糅这个时空的李半月的记忆后,她变成她最讨厌的那种人。

但她又很庆幸那具身体状况糟糕。

李半月本来要来个“十里长亭相送”直接送她们到南极,后因身体缘故不得不备降香岛,更棒的是还顺便捎走了斑斑。

她应该开心,或幸灾乐祸,可到了这种时候,却又难免物伤其类。

“不要死。”她在床边坐下。

很快又重复了遍,“不要死掉。”

“嗯?”李半月看看她,多半是不清醒的,眼瞳散着,像是在看她。

“我突然觉得我很可笑。”伊莲恩背过身去,“我执着,我纠结,我最后却是,只是唱了一出独角戏,没有观众,为什么一切都那么可笑。”

她望着维多利亚医院病房的地板,是红木的,有被很仔细的擦过,“我忽然意识到。”

她忽然意识到,跟一个半昏迷的病人说话也很可笑。

“就这样吧。”她轻声说,闭上眼睛,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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