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梦魇」

第119章 第119章 身似飘蓬(风静深/楚江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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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二十四年七月二十,西南番邦的沿海,西欧邦联的西北角,扶疏城。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这天扶疏城天气很好,中午时阳光强烈,我忽然想去城北海边看看。

这时我已经过了十八岁生日,算是十九岁了,离我最后一次见天曦已经过去了两年半。

两个月前,我刚刚离开天中城,独自到了希冀已久的番邦扶疏城。这时我还不知道,这是我倒数第二次离开天中。

我这时虽看起来像飘飞的蓬草一样,漂来泊去的不知下一刻又会去哪,但这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居无定所。

反而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我都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可能是因为在新的地方,没有什么琐事掣肘,这里所有的事物也都暂时还与我无关,我虽身处其中,却也能置身事外地欣赏眼前的风物。

在城北北海独自待了一下午,不觉已到傍晚。我见时间不早了,就开始返回城内,要回租住在老城区中心的居所。

路上我又想起两年前的冬天,那时我们和进犯天中的东原人打成平手,勉强守住了天中城。

但我知道,若不是天曦与东原小王子稽羽丰和了亲,那场仗也不知会打到什么时日,我可能也早已经死在天中城了。

东原人退去时,正要到那年的春节。那年春节过后,我奉命送天曦去了东原和亲,完成了她和稽羽丰的成亲礼,履行了双方的盟约。

战后那段时间,天中城残存的羽林卫有了足够时间修整和补充,所以在我从东原回到天中后,朝廷开始有了余力,派兵解救了被北圳狼兵围困了多半年的静远城。

我们被围困在静远的家人足够幸运,都存活了下来。

静远城解围后,我和天晨在天中城完了婚,成了个真正的大人了。我结婚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都比我高兴。

黄金年代似乎永远在身后,历史和时代的车轮一直在往前滚动,拉着那些愿意的,拖着那些不愿意的。

无论怎样回顾之前的人生,我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走到此时此刻。所有事情都像是合逻辑的,所有人都像是正常的,事情却还是没有挽回地缓缓滑向溃败,最终分崩离析,没有赢家,我也不是个幸存者。

能怪谁呢?谁也不怪,怪只能怪自己。人一旦习惯了自己总是有求而不得的人生,久而久之,就对自己真正需要什么都渐渐糊涂起来。我当然也不是个特例,我甚至习惯这个习惯的太早了。

然而不管怎样,既然成亲了,算是完成了人生中一件大事,我觉得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仗已经打完了,剩下的日子全是享受。好好过日子罢,怎么过不是过呢?若是以后再没什么波折,能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也就可以了。

人这一辈子,要错过的东西太多了,谁还没点不甘和遗憾?能做的大事就那么几件,谁又能做到全都想做的,得到所有想要的?就算做到了、得到了,又是不是你灵魂深处真正想要的?

东原人围困天中城那半年,我经受了战争、饥饿和瘟疫这三大灾难,能从中存活下来,能从天中城的尸山血海里爬了出来,就该庆幸了。

灾祸数起,士人凋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我这时还能活着,活到还有人愿意跟我成亲,还能再要求什么呢?多好又能算好呢?命顺命歹的,不都是过这一生么?

但做完那些该做的事,我也想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了。

我早就准备了番语考核,所以在经过一番倒腾后,我终于成功地被番邦扶疏城的扶疏工院接收,成了一个交换生,将在扶疏城的扶疏工院做一年的插班生。

我不知道是命运还是意志让我来这的,我只是想来这,就来这了,就这么简单。

时间就像筛子,筛得每个人流离失所,筛得少数人出类拔萃。我不知道他们所谓的出类拔萃到底是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时自己很幸运,能够幸运的到了扶疏城,一睹这憧憬已久的花香之地,幸运的完成自己的心愿之一。

在这待满一年后,我就会回去天中。回去后就会在太学完成所有学业,然后继续做我的驸马都尉和执金吾卫指挥使。

这时来这已经两个月,我才知道扶疏城因为紧靠着番邦的北海,所以夏秋时雨水不断。中午出门时还是晴空万里,到了傍晚,却是一场突然的冷雨。

我离租住的屋子还有挺长一段距离,只好钻进路旁的一片树林中暂时躲雨。进来后,才发现这树林的另一边是一大块绿草坪,草坪周围是一圈人行道,一圈下来大概有一里长。

穿过这丛树林,就看到树下就有一张长椅,我立马坐到木椅上想歇一会。

刚喘匀了口气,远望四周,见烟雨朦朦的,雨水把草色浸润的绿油。一阵轻风吹过,草坪下被浇湿的泥土的腥气扑面而来。

这让我不由深吸一口气,心神清新起来。

忽然就发现有个人正在这大雨里跑步,正经过另一侧的人行道往北,不一会就拐了弯,再拐弯,眼看着就要到我眼前了。

我看他穿着紧身的深蓝短袖衫,下身是浅蓝短裤,还打着绑腿。

他喘着粗气掠过我,好像正把所有的能量,都用在了对体力消耗的忍耐,和维持呼吸的平稳上了,根本就无意看我一眼。

我发现他和我一样,都是黑眼睛黄皮肤的东方人,只是岁月这把刀在他额头和脸上刻下了纹路。他应该比我岁数大,我这时能确认的关于他的所有,也只能是这一点了。

我刚来这不久,在一群群蓝眼睛的白人中,见到这样一个一样黄皮肤、黑眼睛的人,多少有点宽慰和激动,即使他可能不是我们中土人,即使他是个西夷人、东原人,或者南荒人。

雨下的越来越大,他却毫不为意,顾自跑着。

他显然没有全速跑,只是慢跑。他的上身直挺,双臂后摆的幅度远远大于前摆,这是为了避免双手在胸前交叉而无端消耗体力。

应该是个老手,不然不会长时间保持住这样的跑姿,我心中忖度。

他还在跑,一圈又一圈。我无事可做,就给他数起了圈,一,二。。。十。。。二十。。。三十?

数到三十时,我有点吃惊。已经大约三十里了?我立即知道,这人身体素质不一般,一般人根本就不可能一次跑这么远。

他忽然停下了,低头慢走,我看他喘的粗气越来越重,最后又长长舒了口气。

不行了吧?我猜想着。该停了,他体力就算够,心肺也应该维持不住呼吸了。

他走了有将近一圈的距离,忽然又起步,又跑了起来,又是一圈一圈再一圈。

阵雨就要过去,雨点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稀疏时,我已经数到了四十。

他终于停了下来,摇摇晃晃的,呼吸却好像更加平稳,虽然急促。既然还能维持平稳呼吸,那肯定就是体力耗尽了,也就是到了我们常说的体力极限。

他慢慢走到我邻近右侧的另一把长椅边,做了一会拉伸,呼吸也不再急促。

他最终坐在了那把长椅上,看着这块草坪出神,忽然悠悠开口:

“谁的母亲死了?请告诉我如何悲伤。

谁的爱人走了?请告诉我如何遗忘。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彷徨。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彷徨……”

他说的是我们中土话,原来他真是中土人!我心里高兴,立即远远问他:“这是一首诗吗?”

他循着我的声音左转头,见我不是他认识的人,好像有点局促,只道:“要是知道你能听懂,就不念这个了。”

雨停了,风却更大,咸湿的海潮味被北风吹飘过来。

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只是觉得和他亲近,就站起来走过去,介绍自己道:“静远,风静深。”

他一怔,但还是尽力站了起来,还了一礼道:“衡沅,楚江沅。”

他都跑了这么久了,至少有一个时辰了吧?我赶忙劝他坐下,同时坐到他左侧。

他却无所谓道:“没事,我年轻时常踢蹴鞠的,多少有点底子。这两年开始经常跑步,已经习惯了”

我立马又说:“我也爱踢蹴鞠。那你知道这扶疏城蹴鞠队什么时候有比赛吗?我早就想看一场他们的比赛了。”

他笑道:“你也爱蹴鞠?过几天就有,到时我带你去。”

我和他并排坐在这一张椅子上,高兴道:“那太好了!”

不过瞬间我就又挠挠脑门,不好意思道:“哦,哦,不好意思。我来这两个月了,第一次在这遇到我们中土人,就激动糊涂了。我看你年纪应该比我大,就叫你楚大哥罢?”

“那有什么的!”他无所谓道:“那你多大了?”

我回答:“十九岁了。你呢?”www.九九^九)xs(.co^m

他笑了:“才十九啊?我都三十了,那你真该叫我声大哥。”

我放下心来,又问出另一个疑问:“楚大哥,我怎么看不到大片的郁金香?我找了好多地方,怎么都找不到。来这若是没见到大片郁金香,不是白来了么?”

他又笑道:“来了两个月了,怎么不问问其他人?”

我不好意思道:“不是很重要的事,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麻烦别人,所以都是自己在找。”

他又仔细看我两眼,还是笑着:“郁金香要到花田去,要去城外。而且花期也过了,郁金香开在四五月份。你要是想看,到时我也带你去。”

“楚大哥,多亏遇见你,要不这些我都还不知道呢!”

“这算什么,若是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我。”

我们互相交换了各自地址,继续说话。

我问他:“你来这扶疏城做什么?”

“在这读书呢,在扶疏工院。”

“读得什么?”

“读得博士。”

“哇,那你可真厉害,一般人读不到这个程度,还是在这番邦的博士。”

他不为意道:“有甚么厉害的。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不过披在身上的另一层皮罢了。撕下这层皮,大家不都是一样血淋淋的?你年纪还小,以后就知道了。”

我大概能听懂他的话,但没细究,所以也没再接话。他还不知道,这时我虽年轻,却也有过一些经历了,早就知道人都有各自的不足为外人道之处。

但他这话,让我立即觉得,他没有我见过的很多读书人的狂妄和自大,这让我更觉和他投缘。

他见我没再说话,就又问我:“静深你呢?你来这做什么?”

“我也在扶疏工院啊,不过我是插班的交换生,在这只待一年就回去天中了。”

“天中?那你是哪个学堂的?”

“太学的。”

“太学?你也是太学的?”

“嗯。”

“太学现在怎样了?我只去过太学一次,后来虽然经常去天中,但再也没去过了。”

“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大变化。”

“嗯。”他点点头,若有所思,没再说什么。

我又问他:“楚大哥,你经常跑步?你这一次距离跑得太长了,我给你数了,得有四十里了,受得了吗?”

“早就习惯了。今天也因为状态好,所以第一次跑了这么远,之前最远也就三十里。”他又想了想,又说:“能让我体会到我存在的东西,并不太多了,跑步是其中一个。其他的,比如文字、音符,也能让我从中体会到我的存在。哦,曾经还有酒精,不过酒精让我体会到的是虚幻的存在,并不是真实的我。”

听他说完这些,我不由脱口:“楚大哥,你真是个有趣的人。”

他终于笑得有声了:“哦?是吗?我很荣幸你觉得我有趣,最近也刚有个以前的同窗来信,也说我有趣。那我就致力于做个有趣的人罢!”

我刚想再说话,忽然又一声“轰隆”在天空炸响。

我条件反射一样立即从椅子上跳起来,找到两步远外的低洼处,不顾其中积起的雨水,卧倒在其中。

但我马上又反应过来,这一声‘轰隆’不过是惊雷,并不是投石机砸下来的巨石的呼啸声。

我立即站了起来,看楚大哥目瞪口呆正看我这滑稽样,只好解释道:“两年前,在天中城外被东原人的投石机砸怕了,那大石头呼啸着砸过来,和打雷声一样。所以后来我时不时就会被这样的炸雷吓到。”

“你年纪轻轻的,还打过仗?打的哪一场?三年前的丧尸围城?还是两年前东原来犯?”

“都打过。”

他显然很好奇,又问我:“打仗是什么感觉?”

我说:“我只是觉得,千万别轻易再动刀兵。经过战争的人,都多多少少有点后遗症。我那时甚至想着,与其那样提心吊胆的费尽心机要在战阵上活下去,还不如早点被对方砍死,也就心静了,一了百了了。”

“静深,你更是个有趣的人。”楚大哥若有所思着说。

忽然他又惊问我道:“静深!你的眼睛,怎么还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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