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二宋寻法」

39、婚姻伤生以送死破产以嫁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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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人口生产、物质生产),与生产关系(生产资料、个体地位、产品分配,法律、宗教、文化、道德、观念)的相互作用、碰撞。人类社会与自然的相互作用。

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母螳螂吃掉公螳螂,人工流产、弃婴,自然选择,光鲜与阴暗,人的不可避免的自然属性、社会的可发展的社会属性、自然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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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

“伤生以送死,破产以嫁子”:伤害生计来厚送死去的长辈,破产来凑足嫁妆嫁女子。

苏辙,为了将女儿风光大嫁,将位于开封城郊的一块良田卖了九千四百贯钱,才将女儿打发出去。即便如苏辙这样的豪门,在嫁女儿后,都忍不住感叹:“破家嫁女!”更别提普通老百姓了。

《红楼梦》:女方嫁妆是男方婚礼花费(包括彩礼等)三倍以上。王熙凤:“我也虑到这里,倒也够了: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体己拿出来。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剩下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两银子,不拘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

贫苦之家,溺杀女婴之风遍及南北。万历时期的《建阳县志》,在其卷一《舆地志·风俗》说:“婚姻以资财为轻重,要责无厌,致使下户甘心溺女,而伤骨肉之情。”

溺杀男婴,因凑不够其彩礼。

也有一定普遍性。男婴多了,娶媳妇就多了。嫁女儿要花费,娶媳妇同样要花费。为此,溺杀男婴,将“多余”男婴杀死就成了一些人的选择。万历时期的《金华府志》,在其卷五《风俗》卷中记载了该府的永康县溺杀男女婴的原因:惧乏妆奁,则溺其女;惧乏聘娶,或溺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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