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平庸」

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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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吕明,我踱着步子回家。

这个时候的风,开始有了夜的凉爽。路上的各式车辆少了,行人也稀疏,但提供宵夜的向个小店依然灯火通明,有一个打着粉汤粥招牌的,还显得客人熙攘,不知道他都从哪来。超市、便利店依然敞着门,有两个形象鲜明的便利店是亮着24小灯牌的,那些小超市自然也是不到午夜不罢市。

到此,我在这个城市的生活似乎有了圈子的痕迹。

每个人的生活圈都是由与他发生联系的人构成的,当然,得是那种要可预见的时间里依然延续的联系。

刘飞母子自不必说,我和他们的邻居关系才刚刚开始。

董倩?有刘飞这个连接点,往后还真得习惯和她相处。

吕明?吕明说他在这个城市两年了,他的家乡在几百公里外的乡镇。年少的时候,他也曾经意气风发,但现在,他宁可曾经认识的人都没见过自己卖唱的样子。孤独是人生的底色,但抱团是生活的必需,我成了他唯一愿意抱团的人。因为我没见过他的曾经,也对他的未来没有期许的必要。反过来,他于而言,也一样。

王常?他足够热心,他还欠我一份洪涛那辆普拉多有没有在这附近出现过的调查结果。

洪涛?他的存在似真如幻。下次如能和他面对面,我不能再害怕了,我必须要跟你掰扯明白。

然后,我接下来该去清风广场就去,余下的时间,就继续躺平,当个废柴。

本来,我来这里,就是想当个无人打扰的废柴。找个地方唱歌,无非是让自己不要总待在房间里而已。

当一个还有人气的废柴,这是我来这里之前给自己的期许。

走出电梯,依然先往左看。刘飞的家门已经紧闭,这个时间,刘君肯定得睡了,明天还得早起去上学。

于是,开门,关门,亮灯,脱衣,准备洗澡……

敲门声把我脱了一半的黑色T恤又穿了回去。不用想都知道会是谁。

刘飞披散着头发,带着温柔乡里来的香气,像个家人那般站在我的门外。

“我听到你回来了。”

“哦,你不用陪君君睡觉?”

“多大孩子了,哄他睡着就可以。我还在整理点东西呢。这是洗好的提子,你吃了吧,不然又得放回冰箱。”

她根本不在乎我想说什么,把手里的水果盘子塞给我,转身就走。

我没法出声,也无法立刻确定自己是什么心绪。我就看着她朝她的家门走去,然后返身,冲我一笑,关上门。

其实,这个时间我也没有吃提子的欲望。我先把它们放在茶几上,洗好澡出来,看着它们发楞。最后,还是把它们放回冰箱。

城市孤客的生活就此被打破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和往常一样沉迷于睡梦中时,已经听到有人拍门,对,是拍,不是敲。然后是刘君那元气满满的童声。

“卓清叔叔,卓清叔叔,我要去上学了。”

那声音清脆而充满希望,像个刷子一样,快速地把我的松惺睡意抹去。

高跟鞋的声音急促响起,由远而近,接下来是刘飞压刻意压低声音的劝阻。

“别喊,叔叔睡觉呢。”

然后高跟鞋的声音由近而远,接下来,是她关门的声音,轻轻的。

我自顾笑了,但由此至终眼睛都没睁开。

抬手从床头柜上摸到遥控器,高高举起,感觉拇指的的确在开关键的位置,一按,空调停了,房间里的安静加了一档,鼓吹了一整夜的凉风依然在。我翻个身,继续睡。

不知过了多久,我又睡了,眼睛睁开,脑子清冽,似乎房间里的空气也焕然一新,只是已经没那么凉了。

有点饿,但我没有起床的欲望。

赖床是一个合格的废柴的基本素质。

手机是一个合格的废柴的衍生器官。

只是手机上又有三个未接电话,又是吕明。

干嘛呢,他!

我拔回去,从听到振铃到被接通,我岿然不动,就像这通电话与我无关。

吕明似乎是想先听到我的动静,不到两秒就宣告放弃。他要是再久点,我真的有可能挂断。

“怎么通了没人说话,”他的口气带着刻意的乍呼:“你起了没?还在挺尸?”

没劲。我缓缓地吐着气:“刚醒。”

“打起精神来,跟我去个好地方。”

我有点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才刚认识他——他这明显是老朋友好哥们的先入为主,自做主张。讨厌的时,他那可以穿透一个交响乐团的嗓音一入耳就入脑,让你无法装蒙装糊涂。

“去哪呀?”我气如游丝。

“赶紧爬起来,我现在过来找你。”电话就此挂断。

行,小伙,霸王硬上弓了。

按他所说吗?凭什么!

复电拒绝吗?什么理由?

我发动所有的脑细胞,去整理今天有什么事情可以成为足够拒绝他的理由。

真是无可奈何,我总不能跟他说我只想在家里待着,煮个单身面,或者叫个外卖,然后就窝着看看老电影,写写毛笔字?

要知道,昨晚上在两个椰子和半包烟的见证下,我还在他跟前充当了一回心情疏导员。现在,他阳气满满兴致勃勃,我总不能扔给他一个事实:他这个新朋友其实是个以自己的方式消磨颓废的家伙。

我就这样不情不愿地爬起来,我身上没有哪个细胞愿意开门出去迎接吕明的到来。最终让我打开门的,是刘飞的信息。

“差点忙忘了,你醒了没,我把早餐挂在你门把上了,记得拿。”

我有些错愕,赶紧去开门。

门外当然空空荡荡,而开门的那一刻,能听到金属与门板轻轻碰撞的声音。

是一只蓝色的双层保温饭盒,拎起来还有点份量。

饭盒第一层是两颗煮鸡蛋,第二层是瘦肉青菜粥,它们的气味,不用我描述,你们都能想像得到。

这是一种意外的温存,提振了我慵懒的心绪。

在国人的饮食习惯中,粥是个奇怪的存在。

你一心一意想着飞黄腾达生活芬芳,你所想的肯定不是它,所谓酒色才是财气。

你病树前头万木春,脑满肠肥叹冷暖,最后能润肠入心的还是一碗粥。

一碗粥,配上一个鸡蛋,说它是最具国人家庭气息的早餐,应该不为过。

我在茶几上敲碎鸡蛋的两头,然后让它卧着,手掌按着它碾了一下,鸡蛋皮被碾碎的声音显得无比动听。剥开鸡蛋,白嫩的蛋白明晃晃的,似乎世上的其它任何颜色都不如它动人。

该怎么回复刘飞?客气一下,说声谢谢吗?显得太轻飘,甚至虚伪。

我于是给她发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打开的粥,一张是剥开的鸡蛋。

总得说点什么,然而说谢谢不妥,说拿到了又显得笨拙。我于是又发了一个表情图。

一支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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