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五个姐姐国色天香」

第140章药味有点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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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药味有点儿大

应天取下口罩,额头上尽是汗珠,五嫂赶忙问道:“应医生老头情况怎么样?”

“于叔他很好,手术非常成功,伤口已经处理好了,明天……”

他话未说完,五嫂一股脑的跑进客厅,看到正在收拾器具的夏安琪。

于振武躺在沙发上,右膝盖处扎满了银针。

“唉,五嫂别动。”

看到五嫂要先碰于振武,夏思琪赶忙道:“于叔刚做完手术身体很虚弱,膝盖处还有银针呢,不敢乱动。”

“奥,好的,我知道。”

五嫂一时间心切差点儿忘记了于振武刚做完手术,笑着说道:“姑娘我来帮你吧。”

“五嫂我有名字的。”

夏安琪面带微笑,道:“你可以叫我安琪或者小琪。”

“嗯,好……”

此时,站在门口的应天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来回扭动了一下脖子,疏松一下筋骨。

虽然手术仅仅只有半个小时,但好像过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昼夜。

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应天体会颇深。

“天哥,擦把汗吧!”

看到满脸汗珠的应天,黄建国贴心的递过去一张纸巾。

“谢谢!”

应天一边擦汗一边道:“现在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接下来就看于叔了。”

“不过……于叔这个样子……后天的比武……”

黄建国说道。

本来于振武可以在后天准时到场,就算是坐轮椅也比不去要强得多。

现在彻底完了,在黄建国看来,于振武刚做完手术,最起码需要一个礼拜的时间才能恢复。

那个时候即便于振武站起来了,又有何用,局长的位子早就不保了。

对于黄建国的担心,应天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笑了笑,道:

“后天于叔会准时出现在现场,走,陪我出去转转。”

刚进行了一场全神贯注的手术,直到现在整个人都还处在高度集中的状态。

感觉整个人都晕乎乎的,想要走出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旁边有人,脚下有路,眼前有新鲜事物。

能呼吸到新鲜空气,公园或者花园是不二之选。

因为在这两个地方可以满足所有的要求,心情大好。

还好在英华社区里面有小花园,应天跟黄建国刚走到花园就看到一个雕像。

那个人他认识,正是于振武。

“雕像是怎么回事儿?”

应天问道。

“哦,好像是于叔出名以后,上面得知他住在英华社区,几次好言相劝想让他去住大别墅,但都被于叔一一拒绝。”

“无奈之下,上面出资改造英华社区,有原来的一个一亩三分地到现在的第一景区。”

黄建国解释道。

之前英华社区根本不出名,只是一个小小的居民区,那个时候谁家要是有个男孩儿要结婚,听说房子买在英华社区,结婚是不可能了。

跟现在恰恰相反,听说谁家男孩子房子买在英华社区,宁愿彩礼减半也要赶紧完婚。

这就是名气的力量,它不仅仅可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还可以带动周围,影响周围的人,一起富起来。

“然后英华社区的人们为了感谢于叔就每家每户出资,修缮花园,把于叔的雕像放在花园中央。”

听了黄建国的解释,应天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在没有成功之前每个人都普通人,平凡中的一员,当你成名之后,你会发现所有的缺点无限缩小,所有的优点儿无限放大。

在这一点儿上应天是深有体会,在没有遇见姐姐们之前,他什么也不是,就是一个上班族,拿着死工资。

走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没有人瞟他一眼,周围都是歧视、鄙夷、厌恶的目光。

当他有豪车相伴的时候,发现上个厕所都有美女相伴,四周都是羡慕的眼神。

这就是人性。

没有人在乎你的过去,他们只会嫉妒你开豪车,住别墅。

俩人走在青石板小路上,周围除了鸟叫就是蝉鸣。

还有阵阵扑鼻而来的花香。

一切都那么的安逸,静谧。

黄建国跟应天讲了好多关于云江市几个大家族的实力,在云江市的影响力,还有背后不可见人的一面。

方家是云江市的第一大家族,实力雄厚,大小商场遍及整个云江市。

对于黄建国说的方家,应天已经领教过了,内部矛盾比较大,勾心斗角,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前两天不是还在网上曝出方家老爷子的小儿子仙人跳被赶出家族,永久不得踏入方家半步。

反正应天是不看好,自从上次给方老爷子看完病以后,就再也没有听到关于方家的任何消息。

似乎消失一般,应天因为仓溪庄的事情忙的焦头烂额,哪还有时间顾及那些。

其次是王家,黄建国说到王家的时候,应天并没有任何反应。

王家会有那样的下场并不是他想看到的。

但没办法,几个姐姐就是他的逆鳞,动之必死。

剩下的就是几个实力不相上下的大家族,在方家面前都是弟弟。

但方家再怎么厉害遇到于振武,还是要敬三分,其中方老爷子对于振武的敬,是发在内心的敬佩。

如果非要把做慈善排个序的话,毋庸置疑,于振武当属第一。

至于第二就是大名鼎鼎的方家,其主要原因就是受于振武的感召。

因此云江市被上面评为“雷锋先进市。”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看着夕阳落山,天色暗淡。

应天心情好多了,感到心口没有那么闷,看了看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

“时间差不多了。”

应天说着,俩人朝于振武家走去。

半分钟不到,应天奇迹般的出现在于振武的家门口,可见应天速度惊人。

看到门没有反锁,推门而入,从厨房传来两个熟悉的声音。

应天一听便知道是夏安琪跟五嫂。

朝厨房走去,闻到一股呛鼻的味道,似乎是花椒味夹杂着辣椒味。

一时间整个厨房被烟雾笼罩,只能看到两个来回晃荡的人影。

“受不了了,受不……”

应天说着,跑了出去。

不经意间打了两个喷嚏,然后不紧不慢的把于振武身上的银针拔掉。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果然没有白扎,膝盖周围原本红肿的现象没有了。

加快了血液的流速,有效的缓解了手术后的疼痛感。

这个时候黄建国气喘吁吁的走了进来,应天正在慢慢的揭盖纱布。

“哇偶!”

黄建国惊呼一声。

他看到了什么,那红肿的膝盖此时已经消肿,这还不算什么,更重要的是动过手术的膝盖完全看不出来。

似乎是无缝衔接,表皮与表皮之间紧密相连,看不出半点儿动过刀子的迹象。

“天哥,你这手术做的太完美了,居然看不出动过手术。”

“行了,少拍马屁,把箱子里的药拿来。”

应天说道。

之所以外表皮可以快速的衔接,主要是药好,效果明显。

“哇!天哥,这什么药啊,似乎有股尿骚味。”

黄建国一脸嫌弃的用两个手指头拎着瓶盖道。

“我自己发明的外伤药,可以加快伤口快速愈合,只是味儿有点儿刺鼻外,其他哪都好。”

应天解释道。

“好家伙,天哥。”

黄建国捂着鼻子道:“这哪是有点儿刺鼻,这味儿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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