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家的小娘子」

第292章千金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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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易也跟着出去了,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马,白的发亮,犹如雪山上的一朵雪花,马蹄上还带了铃铛,走起路来,发出清脆的声音,像是交响曲。

她怜爱的摸着马,“陆大哥,这马不错啊!”

“你很有眼光,这匹马是我养的所有马中最喜欢的一匹马,性格温顺,很听话。”

陆慕容没做过什么重活,从马车上往下搬东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她的面前,不能表现的太没用,一直咬牙坚持着。

“那是,我对马有一番研究,不过不经常骑,偶尔骑着出去放放风,就很好了。”

这让陆慕容惊讶了,连声音都提高了几分贝,“你会骑马?”

“会一点点,不过跟相公比起来,就差得远了。”

惊讶之后,便是平淡,也是,放在她身上,一切觉得理所应当。

田小易喜欢的东西可多了,她感觉白色的马相比较深色的马更亲近人一些,马也不反抗,任由她摸着。

“陆大哥,这是……”

“寒兄跟我借了一本小人书,细问之下才知道,你喜欢看,我就给你搬来了。”

这些小人书放在书架上,只是摆设,他早在小时候就已经看完了,只不过舍不得丢,一直保存到现在,既然她喜欢,书就有了价值。

她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感谢的话,说谢谢太客气了,可想感谢他,又不知从何说起,他什么都注意到了。

她是一个感性的人,会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件事情,而感动到无法言语,“陆大哥,你对我太好了。”

陆慕容搬完最后一箱,揉了揉腰,以后应该带个小二,一个人实在是太吃力了,他本想摸摸她的头,又怕路来路过的人误会些什么,“你和我就别说见外的话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放着也是放着,倒不如有些利用价值。”

这些书保存的很好,一个角都没缺,不管翻开哪页,连一个手指印都没有,陆慕容见不得缺角的书,只要是缺了角的书,被他处理了,他是一个力求完美的人在某些事上。

“陆大哥,不忙的话,就留下来吃饭吧,虽然说没有山珍海味,但有大鱼大肉。”

“也罢,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从马车上搬下来的书,还要搬回屋里,这无疑是对陆慕容的一种挑战,正值午时,家里只有两个女人,没有可以帮忙的人。

像现在搬书这种“重活”,陆慕容是第一次做,从小家境优越,从不愁这些,自然也没锻炼的机会,要是再搬一次,他的腰非断不可,他尴尬一笑,“你先回去吧,太阳有点大,我把书搬回去。”

就一小会儿的时间,他已汗流浃背,田小易仿佛看出了什么,“不急,一会儿田顾和菲菲就回来了,就有帮忙的人了。”

“还有许多零嘴没有吃,你只管吃喝就是了。”

都这么说了,陆慕容就顺着台阶下了,“也罢。”

田顾和白菲菲每天午时会回来,每天在外面吃,是一笔不小的消费,他们秉着能省则省的原则,就回来吃了,另一个原因就是田顾不想让菲菲太辛苦,每天有半天的时间去卖腐乳,就足够了,金钱这辈子都挣不够,人要学会知足。

“放在这里没事吗?”路过的人不少,万一有人顺手拿走,他可要心疼死了。

“厨房正对着门口,我看着呢,况且还有小白。”厨房留有窗口,当初是为了解闷和透风,完全没想到还有这般作用。

陆慕容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小白是一匹好马,但有一个毛病,就是太亲近人,就算有人在它身边偷东西,它也不会叫一声。

那扇子在他手里,原就图个倜傥,夏日炎炎,倒是有了用处,随着扇子的煽动,额前飘逸乌黑的两缕头发,随风飘动。

刘氏正出门,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副画面,俊秀非凡,风迎于袖,纤细白皙的手执一把扇,嘴角轻钩,美目似水,未语先含三分笑,说风流亦可,说轻佻也行。

这般嫡仙的人,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看,刘氏多么恨自己没多生一个女儿,这样就能纳为其中了。

“陆老板,天气炎热,还是快快屋里坐着,喝喝茶就好。”

“伯母有心了。”

听听,声音魅惑般空灵,从头发丝到脚,无一不在吸引着人,当然了,她作为中年女人,只是一种欣赏态度,一点亵渎的意思都没有。

“哪里哪里,你能来这种小地方,是白家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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