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的青春」

第四章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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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旭被带到了警署,姓名,赵旭,籍贯,L省市,就这样负责审讯赵旭的警察和赵旭一问一答,你为什么去华暴歌舞厅?他们冤枉我朋友偷钱包,我去协商,协商怎么还杀人了呢?警察追问,我跟他们商量,他们不同意,还打我,然后还拿出枪,我听见枪响害怕了,就拿刀扎他一下,我也没想到会捅到他,警察刚要在继续往下问,突然进来一个人对着负责审讯的警察耳语了一番,警察脸色变了一下接着看向赵旭,好了今天就到这吧,又对旁边的年轻警察说:把人带回去吧,给他弄点吃的。赵旭回到了小屋里,就想着这几天好像在做梦一样,也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了担忧,警察给他拿来一份盒饭,他想了想,反正也出不去,就算死也不能饿死啊,于是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外面两个警察看着他,你看他,还能吃下去呢,这小子可不是一般人,如果这次真能出去,以后肯定也是个祸害,一个高个子警察说,另一个稍微矮一点的也说,话是这么说,可是按照目前来看最多是防卫过当,大概率是监外执行啊。随后两人也不在多说。一夜无事,第二天警局里面上班以后,直接给赵旭签了个拘留,就这样赵旭来到了看守所,手续办好,管教带着赵旭来到了号房,刚一进去,管教象征性的告诉大家,来新人了,不行欺负奥,然后就走了。你蹲下!一个人喊了一句,蹲不下,赵旭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哎呀!小子你还装硬是不是给我打他,赵旭看着几个人围了上来,也不害怕,就这么冷冷的看着,就在这时候坐在柜子旁边的“大甲子”开口了,等一会,怎么进来的啊?这句话是问赵旭,警察抓进来的,赵旭幽默了一把,草,你说废话呢?来这里的谁不是警察抓进来的,旁边一个狗腿子说道。“大甲子”也笑了,问你是犯了啥事?杀人,赵旭简单的说完就看到旁边的狗腿子脖子缩了一下,有点害怕了。咋弄的啊?“大甲子”又问了一句。他拿枪打我,我就扎他了,我也没想杀他,就是当时慌神了,赵旭知道自己一定不能乱说话。呵呵,行,挺厉害啊,以后你就睡我旁边吧,“大甲子”说完也不在继续废话了。赵旭看着“大甲子”说:哥,我第一次进来,如果有些地方不懂规矩,你还得担待点,他也看出来了这个屋里,这个人说的算。好说,“大甲子”挺喜欢眼前的“小孩”,就这样赵旭算是在看守所里立住脚了,也不挨欺负,没事儿的时候也会跟大家讨论一下案情,从他们嘴里知道了自己大概率是要监外执行的也放下心来,至于案底,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半个月后赵旭迎来了他人生的第一次开庭,法官坐在上面,赵旭站在被告的位置,原告律师先发表意见,于半月前,(我就不说具体哪天了)被告将本案被害人王磊因打架斗殴伤害致死,请求法院从严从重处罚,(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下面请被告律师辩护,被告律师站起来开口:我的委托人赵旭因与本案被害人发生冲突,经了解是被害人先拿枪打我的委托人,我的委托人不得已而进行反击所以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律师显然是往轻了说,之后我的委托人积极进行赔偿(立哥找到了对方家属)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破案,又鉴于我的委托人法律常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应该从轻处理。接下来是第三方代理人发表言论,然后法官做出了最终判决。

本院认为,……赵旭杀害王磊一案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采取被告辩护律师意见,依照刑法第*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旭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赔偿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就这样赵旭走出了法院,当然赔偿是立哥出的。

海馨龙宫饭店,立哥给赵旭接风。立哥,话我也不多说,也不会说别的,大恩不言谢,以后你就看弟弟怎么对你就完了。呵呵,立哥笑了,他等的就是这句话,但是嘴上说:你们好好的哥就开心,等你们都好了,哥也就好了。干杯!大家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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