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魔道祖师开始游历万界」

第175章 番外篇——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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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清歌

我从未想过,我的人生会出现比自己的剑还要重要的人。

那是一次寻常的外出,我领了宗门的任务,前去一处需得赶路半月才能到的深山中,取得那潭中的斛蝎,那东西,虽然很好抓,可环境实在是令人恶寒。

我又喜欢白衣加身,这么一来,倒叫这白衣上添了好些污浊,偶然寻得一处山洞,洞内有处活泉,还是温泉。

这洞中简陋,除开一个好似床榻般平滑的石块,以及一个不大的蒲团,看模样,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模样,毕竟,一点生活气息都没有。

便是褪了衣物,好生清洗了一番身子,正欲解开裤腰带,就听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当下转头,想看看是什么。

就见那人银发皓眸,像是踏着月光缓步走来,淡薄的光晕为那人镀上一层名为“神”的光辉。

修真界从不缺甚得好看的美人,可我觉得,世上找不出第二个如他好看的人了。

为了掩住我心下的跳动,脸上的薄红,我连忙背过身,将放在一旁的衣物拾起,穿在身上,只觉得,这真是个糟糕的初见。

不想让他误会我是个轻薄之人,便是冷冷的出口问他是谁,本来也没指望他会回答,毕竟,是我失礼在先。

却没想,他好似没觉得什么,闲庭若步的走到那石床边,撑着头半躺着,还反问着。

这里,原来是他的洞府,可是,这也太简陋了些,根本配不上如此谪仙般的人儿,我有些嫌弃,却叫他误会了。

无法,我只得矜持的板着脸,道了声歉。想着天色已晚,他该休息了,许是不好意思赶我走,我便自顾自的离开,不想叫他为难。

谁想,他竟要将我留下过夜,如此美人,盛情相邀,我不想拒绝,可有怕他觉得我轻浮,便是抵触着,拔了剑,我留了力道的,也没想伤他。

他触碰剑柄时挨着我肌肤的地方,传来烫人的热意,我瑟缩着收回手,又叫他误会了,我这人嘴笨,好话说不出几句,只得沉默着。

好在他不介意,能力也很是强大,最重要的是,有着一手好厨艺。

生的好看就罢了,这厨艺还不赖。我就着宗门任务多待了两日,最后还是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才离开不过半柱香,我便想他了,从袖中拿出他送的果子。

这东西,对于修仙界而言,很是贵重,当然,最贵重的,是他的一片心意。

回程路上,我想着回去便又接一个这里的任务,好歹能多待些时日。

只是回去后师尊说我退步了,无法,我只得闭关修炼,争取早日出关。

闭关时,我日日都想着那谪仙般的人,那时我不懂,只当,我心心念念的是他的厨艺。

好不容易出关,我紧赶慢赶去了那处山洞,却是人走茶凉,我等了十日,都没等到。

说不清是什么感受,我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闷得慌。

本以为再也没有相见的时候了,却不成想,回去那日正好是宗门收徒之日,我只是去晃悠了一下,就见着那人一声杏色衣物,眉眼如故,唇角上挑,哪怕只是漫不经心的闭着眼,也叫我感到喜悦。

得知他成了峰主,师尊又要闭关,我便请了命,接下来便留在清净峰。又寻着借口,当做全然不知的模样,又惊又喜的和他来了个久别重逢。

想着不显突兀,我便帮着领了清净峰的日需,顺便再将留下来的事说出,得了应允,我也不知为何,心跳快了好些,心情也好了很多。

就是他的弟子,沈清秋这家伙老是针对我,虽然我并不在意,可多少还是有些心塞。

日子便在沈清秋这家伙的针对下快速溜走,我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他的厨艺,直到我的师尊殉道,直到我担起了整个百战峰。

我才知道,我喜欢的是他。

换而言之,是他喜欢我,让我明白,我也是喜欢他的。

只是,我活了二十几年,从未听过男子互相结为道侣的,我想,我不该如此。

师尊曾经说过,我是天生剑骨,为剑而生,亦当为剑而死。

不该有杂念。

可师尊也说过,我可以寻个女子,结为道侣,不至于人生这般孤单。

但是,我想结为道侣的那个人,他是个男子。

世俗不容。

我不敢踏出那一步,即便我明白,他并不在意,可是,我在意。

在意别人会诋毁谪仙般的他,在意世人会折辱仙人之姿的他,在意我会给他带来厄运。

所以,每一次,他那明显的表示,都让我缩紧了身子,不敢探出半分。

我不是看不出他的失落,也不是看不到他的努力。

可我,真的害怕。

他待我,心细如尘。视我为天边明月,小心翼翼的,生怕我恼了他。

我是喜欢他的,又怎么会恼了他呢?

师尊对不起,我现下,剑心不纯,我生了妄念,念着那个谪仙,却又不敢靠近。

心有所感,才闭关的我又进了灵犀洞,这一次,我没有告知他。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一觉醒来,身上全是伤,洞中都是剑痕,心下有些慌,我抱起乘鸾,想要见一个人,想见他,远远的看上一眼也好。

却得知,他下山去了,归期不定。

归期不定?

我惶恐极了,是不是,是不是他不耐烦了,是不是他不想继续了,是不是他放弃了?

我......第一次尝到什么叫做“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宗门弟子,除非必要,不得随意离开宗门,哪怕我是峰主也不行。

我寻了个耗时久,对我而言又不算难的任务,我想去寻他,我想告诉他,我是喜欢他的,我心中是有他的。

他追着我走了那么久,这一次,就换我,来追他。山脚下的地方,人潮密集的地方,人烟稀少的深山,我没寻到。

我就这么一个城池接一个城池的寻找,我找的仔细,却也失望的彻底。

我想,他或许不想再见到我了,毕竟我从未回应他。

好不容易,我得知了白城,我几乎不曾停息,没有休息一刻,总算到了白城。

那守卫身侧装着一箩筐的喜糖,塞给我一大把,还很是热情的说是城中的大喜事。

我想着,他虽喜静,却也爱凑热闹,便跟随人群往那里去。

听说,这婚事乃是两个男子。

我很是诧异,更诧异的是,这里的人,从不排斥,我有些懵,被一旁热心肠的大爷科普了一番,说着什么“心之所向,神之所往”的大道理。

异变突生,我被劫持了,劫持我的人,便是我心中之人,只是那头银发,变作了黑色,即便如此,也难掩他那绝色容颜。

我鼓足了勇气,表明心意。

好在,他还在等着我,没有放弃我。

两情相悦,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他的肩膀不算宽厚,却给了我十足十的安全感。耳畔是路人的祝福,手上戴着阿婆送的花,我趴在他肩上,看着二人互相缠绕的黑发,心里抑制不住的开心。

我喜欢这里。

他们宽宏,包容,让我敢于面对自己的内心。

他说,这本来就是为我准备的,本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就是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感觉那眼泪不是咸的,是甜的,比蜜糖还甜。

原来,他一直都为我们在一起做努力,他怕我接受不了世俗的恶意,便带着镶着花香,带着善意的世俗,请求我的接纳。

我错过了那么多,最后,那些东西又原封不动的回来了,我爱他,比爱乘鸾更甚,比爱自己更甚。

我是他的小夫郎,一辈子的小夫郎。

沈垣

天地可鉴,我好好看个种马文都能把自己看嗝屁,世上怕是找不出比我更倒霉的人了。

那啥说的好,人倒霉了,喝凉水都能塞牙。

这倒霉催的,我重生到了沈清秋身上,沈清秋!那个被削成人棍的师尊身上。

还有个破烂系统,什么鬼的ooc?我错了还不行吗?

我不该看掺水的种马文,不该吐槽这个作者写得跟个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更不该心生怨念。

这下好了,我该把自己给作死了。

不过,等等,这位仁兄,你谁啊?原作里,没这么个人物吧?

沈飒,那个自称该唤他“先生”的人,是个大佬。

大佬和我来自一个世界,大佬罩我啊!

离开沈清秋的身子,我被安置在一个恍若本来就属于自己的躯壳里,兴奋得不行,成了大佬坐下,第四个弟子。

大师兄是苍穹峰掌门人岳清源,二师兄就是那个倒霉催的清净峰峰主沈清秋,三师兄是种马文的男主角,未来后宫无数的洛冰河。

现在就是和他一般高的奶团子,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如果忽略他那狼崽子似的眼神的话。

我有大佬罩着,谁还怕这么个毛都没长齐的奶娃娃?

可惜我忘了,我自己也是个奶娃娃,还是个嘴炮技能满点,生活技能全废的奶娃娃。

不过,或许是有大佬罩着,这洛冰河竟然蛮听话的,我叫他干啥就干啥,妥妥的二十四孝男友啊。

要不是我是男的,我被这么对待,早就心动了。

大佬说我资质和洛冰河差不多,我便老是找洛冰河操练,我们二人平分秋色,只要不落他一筹,我就高兴的能多吃两碗饭。

后来我才明白,不是我操练他,是他操练我。

我每天的日常,就是和大佬联络联络感情,使唤洛冰河,再多吃两碗饭,日子过得惬意的不行,偶尔还得有心一番大佬的感情生活。

反正是闲不下来,好不容易能出山门,却被抓了,我这个嘴炮技能满点的人,当然不服气了,当下就要辩论,接过一身衣服被扒得所剩无几。

松垮的挂在身上,颇有几分欲语还休的感觉,还不如全扒了呢。

夜里凉,又都是恶心的魔气,我这又惊又怕间,总算被大佬救了,好来不及感慨,就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竟然看到了原作的作者,也被系统掣肘着,不过,尚清华也太爱嗑瓜子儿了吧。

还有洛冰河,怎么感觉整个人的气场都变得可怕了起来,不过,我是谁啊,有大佬罩着,我才不管呢。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

我啊,是真的虎。

洛冰河这个心机满满的家伙,现在的忍让,都是为了以后的得寸进尺。

老子堂堂一个直男,被掰弯就算了,对象还是曾经的种马男主,要了老命了。

可惜,血契下了,道侣也结了,我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也罢,虽然我这安逸生活多多少少有些区别,但是,能肆无忌惮的使唤洛冰河,那心情就舒爽的不行,不过,腰也酸爽的不行。

所谓,“不作不死”。

唉,谁叫洛冰河这么有男友力呢。

“喂,水晶酥给我留几个啊~”

洛冰河

顺水而下,我的名字来自此,寒冬腊月,被母亲救起,我一直知道,母亲不是我的亲生母亲,可那又何妨,养恩大过天。

我很听话,努力做个懂事的孩子,却抵不过世人的愚昧,抵不过孩童不掺杂凡世的恶意。

母亲死后,我的日子越发艰难了。我从老乞丐那得知,那仙门又要收徒了,我裹着不算厚实的衣物,努力走着,脚都磨出了泡,身上也满是树枝的刮痕。

历经艰难,我总算到了,下面的孩子和我一样,裹着厚重的衣物,憧憬的看着上面只着单薄衣物的仙人。

心驰神往。

流程很长,我有灵根,能留下。

后来又来了两人,一人穿着大氅,一人眉眼含笑的说着什么,看着他们,我都觉得身上暖了不少。

我从未想过,我那么抢手,可是,我不敢得罪他们。

我咬着唇,看着银发的先生递来的暖玉,仗着自己年纪小,哭诉着,想拜于先生门下。

却得来两人的厌恶。

无形间的威压,让我难受的哭出声,竟得了先生的怜惜,拜入先生门下。

落子无悔,好在,我这一步,走对了。

先生很好,和母亲一样好。先生待我好,日后,我也会待先生好的。

后来,先生又收了个孩子,和我一般大小,我不喜欢她,哪怕他长得白白嫩嫩惹人爱。

我怕先生被他转移注意力,总想着排挤他。

不过他心大,还以为我当真是任他使唤,也是那时,我发现,我竟成了我曾经最厌恶的人。

我该谢谢沈垣,是他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变化,也是他让我扭转了回来。

事实证明,先生不会偏颇任何一个人,错便是错,对便是对,赏罚分明。

抛去成见,沈垣其实是个很可爱的人,如果他不开口说话的话就更好了。从他那软嫩的空中说出的话,都叫他想要堵住,不听。

先生喜欢柳清歌,我也是好久才知道,那时我才发现,我也对从小一同长大的沈垣起了心思。

吃喝同住,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我怕他厌恶,便是明里暗里的试探,好在他并不厌恶,顶多有些惊异罢了。

向先生请教了一番,我便决定采取温水煮青蛙的办法。

却没想到会有异变。

我受魔气影响,强`占了他。

看着他支离破碎的模样,我恨不得打死自己,心里阴郁的一面却在窃喜,这样一来,一切都改光明正大了。

他果然难以接受,只是他向来娇弱,是我养出来的,趁此,我总算得了谅解。

又在他迷糊间结契,日后,他便是我的,独属于我一人。

旁人沾染不得半分。

我宠着的人,就是要上天下海也在所不辞。

尚清华

我自己写的书,怎么就变得亲爹都不认识了?

穿就算了,还穿到炮灰身上,我堂堂一个作者,竟然沦落到如此境地,可悲可叹。

不过变了也好,我就不是叛徒,不会成为炮灰了。

唉,安定峰这玩意儿,多少有些繁琐了些,又得被系统警告,又得注意人设。

人生悲惨,唯有嗑瓜子消愁。

羡慕死我了,为什么同样是穿越,黄瓜兄就能穿到那么具身躯上,我就......

说多了都是泪。

想让黄瓜兄口中的大佬帮忙解决系统这玩意儿,又想解解闷儿,跟着下山,做了个闪闪发光的灯泡,可惜,黄瓜兄太迟钝了。

我还没来得及看亲儿子和黄瓜兄的后续发展,就被掳走了。

那个称作漠北君的家伙。

我想了半天,总算从犄角旮旯处找出记忆,这不就是原本的尚清华背后的boss吗?

话说,这因果都变了,为什么这漠北君还要掳了他啊喂?

我坐在黑漆漆的大殿中,无语凝噎,谁能告诉我,我写的这个漠北君是个有病的家伙。

因为他威逼利诱都不能让我判出苍穹山派,就一副,“男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的模样。

便是二话不说的掳了我,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

接下来的日子,我经历了传说中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狗血剧情。

还稀里糊涂的献出了我保存多年的贞`操。

然后被他搂着,一副餍足的模样,像是在说,“男人,你的味道很好,我很满意,‘王氏’不用破产了。”

然后......然后仙魔便和谐相处了,我被拉出来联姻了。

不是,等等,你是小boss啊,醒醒,大boss还没出场啊喂!

后来我才发现,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大boss出不来了,即便出来,也有大佬出手,根本不用怕。

唉,黄瓜兄,没想到,我也走了你的老路。

不过,日子还不错。

“漠北君!我饿了~”

岳七

从我记事起,就跟着所谓的乞丐老大四处流浪,他们会给那些走失,或是贩卖,或是拐`卖的小孩登上卖身契,从此以后,便将他们掌握在手中。

我就是其中之一,每日需得到指定的区域,拿着破烂残缺的碗,卖惨哭嚎,得来几个铜钱,要得多,当日就能多吃些饭菜,尽管就是水煮白菜搭配几个大圆馒头。

那已经是我吃过最好的食物了,偶尔会有善心的夫人小姐,给几颗糖,或是一块糕点,也得偷偷的吃,被发现了,就会被鞭打,还得饿肚子。

日复一日,我都麻木了,这里又来了一个小孩儿,唤作“沈九”。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过着一样的日子,眼中的光华尽失,可沈九不一样,他眼中的光没有被磋磨的失了色彩,反倒像是沙漠中盛开的鲜花。

愈挫愈勇。

被他吸引,不过是人之常情。

虽然他话很少,也有些不近人情,可我,就是很喜欢。

喜欢和他呆在一处,喜欢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吃着馒头,喜欢看他偶尔流露出向往的目光。

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他总算接受了我,而我们也成了互相取暖的朋友。

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乞讨的时间不多,但我每次都很期待他回来的时候。

因为他总是要不到足够的铜板,晚餐就总算最少的,我就会分他好些,看着他坦然接受我的好意,一鼓一鼓的腮帮,我就觉得满足。

我们被安排在同一间狭小的柴房中,乞丐头子是不会给我们被子的,夜里凉,我们便抱作一团,互相取暖。

口渴了,会接过屋檐落下的雨水。饿了,会互相接济,虽然大多时候都是我藏上一两个,随时拿给饿慌了的沈九。

毕竟,沈九是这么久以来,唯一一个常常被罚的人。

我曾见过他藏钱,想来是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罢。我守口如瓶,连他都不知道。

后来,他结识了先生。

又后来,他为了救我,被秋海棠抓了去,我没有能力救他出来,忽的想起他曾说过的话,便偷跑着上山,寻找先生。

好在,先生很厉害,救出了他,即便如此,我也很无力,我还是太弱小了,连想保护的人都保护不了。

再后来,我也拜入先生门下,因着年纪原因,我成了师兄,他成了师弟。

我本以为他会在意,没想到,他在替我高兴。我想,我要保护他,于是拼命的学。

拜入仙门,成为新任掌门,一切都往好的地方走。

可是我总觉得心慌,我总感觉,我曾经失去过我的小九。

我害怕,便以清净峰伙食好为由,日日去吃饭,隐晦的观察着小九的一举一动,我怕这是一场梦,醒来后,小九就不见了。

我珍惜着和小九相处的每一日,周到的照顾着小九的生活。

我是爱他的。

这份爱,我不打算流露出来,只敢暗暗藏在心底。

可我没想到,小九也爱我。

他说他迟钝,他说从始至终陪着他的都是我,他说我比任何事任何人都重要,他说,他要和我结为道侣,他说,他爱我。

我也爱你啊。

我的小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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