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岁无歌」

第十三章 意外的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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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只不过是泪腺比较发达罢了!——朱哲

朱哲抹掉眼角的泪水,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将孩子抱在怀里。他成功了,光明庇佑,孩子没死,一切将重新开始。

他掀开被子,换好一套整洁干净的燕尾服,整整齐齐的站在孩子的面前,深吸一口气后,他半蹲在地上,眼睛与孩子平视,进行第六次自我介绍:“孩子,你好,我叫朱哲,今后将成为这里的管家,负责照顾你的生活起居。孩子,能告诉我你叫什么的名字吗?”

孩子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眼前的人对他来说浑身都是好奇点,他伸手抚摸着朱哲那身硬亮的燕尾服,摆出那张干瘦的脸,费力的提起下颚,兴奋的笑着说:“马是马克牌水果刀刀柄上的马字,九是九个苹果的九字,均是将九个苹果平均分成十八份的均字。”

他试图站起来,比划用刀切开苹果的手势,但双脚才落地,却无力维持平衡,哐当一下倒在朱哲身上,紧接着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声音萎靡的说:“我叫马九均……我肚子饿了!”

朱哲哈哈大笑,将马九均抱回沙发坐好,他系上围裙,走进厨房,说:“小子,你坐好,等会儿,我给你做顿好吃的早餐!”

厨房的灶火点着,厨刀落在垫板上哒哒的响,不一会儿,香气弥漫在整间客厅里,马九均顺着气味爬到餐桌上,桌上摆满了美食,四块三厘米厚包裹着火腿的鸡蛋卷、沉浸着皂角米和桃胶甜蜜的银耳羹、圆圆扁扁沾着六只肉质鲜嫩大虾的培根披萨、盛满瘦肉与青葱清淡的皮蛋粥、表面散发奶酪香气的千层面,最后还有朱哲刚刚端上来的热牛奶,马九均口水都溢到了嘴边,第一次见到如此美味的食物。

朱哲把插在他手上的输液针拆下来,给他系上餐巾,马九均伸手就要吃,却被他给制止了。

马九均疑惑地看着他,朱哲解释说在用餐以前要进行祷告,这是规矩,“跟着我默念:感谢光明给予我食物,感谢光明保佑我生命,我发誓不会糟践食物!”

马九均双手合十,照着默念,后来等到他长大一点,明白祷告不过是警醒自己不要浪费粮食的手段而已,久而久之也变成自己的一个习惯。他大口的吃,盘里的东西很快就见底,连一点残渣都没有留下。四天没有吃东西的孩子,能吃多少的量,朱哲把握的来。

马九均靠着椅子,捂着腹部,憨憨地笑着说:“我可以叫你哲叔吗?”朱哲点点头,哲叔这个称呼听起来还不错。

“哲叔,我想要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

“他们?他们是?”

“姑爷和姑姑!”

朱哲在这里没有见过除了男孩以外的其他人,他摇头表示不知。

“这样吗?他们去哪里了呢?”

朱哲感觉到马九均的语气夹杂着落寞,眼神中带着些许的悲伤,或许在自己到来之前,就是孩子口中所说的姑爷和姑姑在照顾着他!亲人的离别是伤感的,换作是自己也一样会不开心。

他起身抚摸着马九均的卷发,安抚孩子孤独落寞的内心:“他们一定是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小子,未来的时间还很长,路还很远,哲叔相信,在某一天,你们会再见面的。”

过往的开心快乐都是过去式,重要的是当下以及未来如何应对。朱哲无法代替马九均内心缺失的洞口,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会避免提及这两人。

他相信,十年的时限,自己能够成为这个孩子心头无法替代的一部分,总有一天大到能够掩盖他内心的缺口,因为他掌握了一项重要的技能。

这个世界抛给人们无数苦恼的时候,也留下了一味解药,那便是美食。美食可以人们改变糟糕的心情,在心情低落失望、在意志消沉沮丧、在孤身无助的时候,都是一剂良药。

他继续说道:“而那之前,你要好好的吃,好好的睡觉,好好的学习,等到相遇的时机来到,你做好了准备,就能够见到他们了!”

往后很长的时间里,朱管家每天都会给马九均准备三餐,贯穿他做饭的原则,每一次的菜色都不重复,即便重复,也会是在一个月以后才做多一遍。有一点让他觉得不可思议,马九均从不挑食,无论摆在餐桌上的是什么,马九均都会吃的一干二净。

“没有不喜欢吃的吗?”

“做的都很好吃!”

“有没有比较想要吃的?”

“嗯,我中午在甘渊看到了一条很漂亮的大鱼,我跟它招手,它还会朝我摇摇尾巴,我们今晚可以不吃鱼吗?”

“可以,我们今晚就吃素一点的。但你要跟我保证,下次不要太靠近那边,水中藏有十分危险的生物,很危险。还有北边的山区,有传言山中住着一群未经教化的野人,他们可是会吃小孩的!”

马九均双手搁在后背,频频点头,脸上一边挂着好奇、一边写着害怕,有件事他没有告诉朱管家,野人——是不是野人他不确定——实际上他见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就在甘渊里肆无忌惮的游泳。只不过在哲叔到来后,他就再没有见过。

孩子天性多顽皮,三翻四次就会闯祸。朱哲跟马九均相处时间不长,但都摸透了,孩子睡一觉,明天就会把话都抛到脑后的。后来他想过不少的法子,皆在制造外面世界是異兽横行的假象,效果不错,十年来,小子都未曾离开过这片禁地。

朱哲拍拍手,耸耸肩,把走廊侧边的灯关好,带上木门告别了小蓝屋。

在广袤无垠的荒地上,他朝着东面绝缘峡谷的方向快速地奔跑而去,他现在有件事需要去办妥。翻过凹凸不平的土丘,穿过断壁残垣的废墟,夜空下禁地的景给人一种平静、心如止水奇妙的感觉,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

朱哲的脑子还未做出判决,脚步却赶在大脑前停了下来,不过并非是为美景,而是身体本能察觉到危险而做出的反应,此时两个白袍着装的怪人拦住他的去路!左边那人一手拿着支三角旗帜扛在肩膀上,一手摸着下巴上黑色的胡茬,脖颈处纹刻着一匹紫色的骏马,眼睛死死的盯着朱哲看。

朱哲浑身不自在,仿佛有上千把利刃刺入身体中,从皮肤溢出的鲜血一点一滴被这家伙用舌头舔入嘴巴里,还摆出一脸享受的恶心模样。

在这家伙的右手边,站着身高一米六、留锅盖头的青年,他带着白手套,手里拿着张白纸,纸上画着一个穿燕尾服的男人,他抬起头,用被头发完全遮盖的双眼瞟了朱哲一眼,再看一眼画像,他咧嘴笑道:“平头、小眼、燕尾服,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旁边的白袍胡茬应声点点头,舌头在嘴唇边舔一圈,不怀好意地对着朱哲笑。

这个笑,让朱哲毛骨悚然,当下赏月的雅致都让这两家伙破坏殆尽。他提起右脚,摆出防御的姿势。眼下二对一,他处于劣势,对方还掌握着自己的信息,可他连这两人是谁都不知道。他皱起眉目,小心提防着说:“你们是谁?”

白袍锅盖头从腰间掏出一柄白色的手枪,枪口直指燕尾服,一旁的白袍胡茬嘟着嘴巴,跟儿童耍不到玩具时倔脾气一样,紧接着枪口飞出的子弹回答了朱哲的问题:“是敌人!”

朱哲双脚发力,预判子弹的行径,普通的枪可没有杀他的本事,侧身轻巧地躲开后,他附下身,形如一只敏捷的猎豹,只不过这次不当狩猎者,而是逃命的猎物。他转身,面朝北边,撒腿要跑,却没想到眼前的夜空与山丘一个翻转,自己就躺到了地上。

背部被重物压着,他回头一看,不知何时,白袍胡茬的大屁股就坐在自己身上。白袍胡茬用手上的三角旗帜的杆头,敲打着燕尾服满是肌肉的双腿,口气略带不悦地说:“逃跑不好,我们不是坏人!”

朱哲没有想到这个胡茬男个头虽大,移动速度却快的惊人,他说:“你们到底想干吗?”

白袍锅盖头收起手枪,走到燕尾服面前蹲下,他说:“有人要见你。”

“有人要见我?”朱哲再看一眼两人的白袍衣服,顿时联想到十年前要他来这片禁地的男人。

白袍胡茬一脚踩着燕尾服的腹部,拿着三角旗帜,在地上画一个圆,将三人圈在圆内,随后他把旗帜插在地上,突然眼前的青草、断墙、土丘、星空、明月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光滑平整的水泥地板、悬挂在铁栏杆上的彩色霓虹灯以及一栋有数百层的高楼大厦。

朱哲环顾周边,他并不惊讶,因为这地方他来过,而上一次是在十年前。

白袍胡茬拔起插在地上的另外一把三角旗帜,他手上拿着两把旗帜,扭过头看着燕尾服,没好气地说:“快起来!若是让老板等久,我要你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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