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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章 (明天入V)076四头肥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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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俊身上有一个七品顶戴,虽然是捐出来虚衔,却是从朝廷到地方,层层审批盖章了的。

享受官方所有的礼节待遇。

因此这次案件审理,主审官是正六品的松江府通判,旁听的是正五品松江府同知,从五品松江府知州。

甚至于,松江府的最高级官员,从四品的府台大人,也曾过问过一句。

这些正职的官员都是智商够用的,来回商议过,肯定是不能都听讼师金举人的,最后的判决如下。

小红姐(宁霜英)的闺秀拐带案,是不能成立的,毕竟后来大家并没有见过此人,证据不足,疑罪从无。

聂宝珍的闺秀拐带案,也不能成立,毕竟聂宝珍这个人一开始是自己情愿的,这属于私奔了。

因为没有聘书也没有纳妾书,既然两人已经反目成仇,那么就判决立刻一刀两断,各人自行婚配。

另外根据种种证据,可以查明四家汉堡王店铺,确实是属于聂宝珍的私产,判归聂宝珍所有。

叶俊的真实身份只能认定成大掌柜,上任之后有鸠占鹊巢行为,所以也不必发分红和工钱了。

各处房产皆是租赁,限期清退之后,所得钱财归聂宝珍。

有卖身契的家奴,按照身契分派。

追查逃奴金环、银环。

叶俊心术不正、侵占女眷钱财,革去七品顶戴。

七品顶戴的资费系聂宝珍所出,判令叶俊立刻赔偿聂宝珍大洋一千五百元。

(顶戴的花费,官方说法是一千五,邱师爷告诉叶俊是两千,叶俊告诉聂宝珍是三千,最后只能按官方正价一千五计算。)

另有叶俊在仙女镇欠款一案,所欠乡邻共计银元七百二十五元、铜元一百零五枚,证据确凿,判令叶俊立刻归还。

判决立刻就生效了。

摘了叶俊顶戴花翎,押入大牢,等待家属清偿了欠银,才允许放出。

叶俊听了这个判决,立刻急了,眼睛血红,直接喊干爹。

邱师爷此刻也是过来旁听的,好几个桌子,都是主官,他只能躲在后面。

此刻见官司已经全输,叶俊又在那里瞎叫唤。邱师爷立刻抬起手来,用自己的宽大衣服袖子遮挡了面孔,快步退了出去。

正好叶俊今天为了待遇好些,穿得就是七品官员的正装。

几个差役蜂拥而上,将他头上的帽子拿走,又把腰带撤去了。

其实这套装备,鹌鹑蛋大素金的顶戴,镶嵌金玉的腰带,都是他自己花钱买的,不过现在按照官方规定,他已经没有佩戴的资格。

这些东西,上官如果不过问的话,就只能便宜了审案大堂的差役。大家辛苦劳累多日,有家小要养活,就可以每人分一些,香香手。

等差役们将叶俊押到了松江府附设的大牢,交接完毕。

牢房管事又说:“七品鸂鶒是官家吉物,不能被牢气侵蚀。”当场又被牢房的差役剥了去。

这件海晏河清官衣,上面绣得一个补子,也是区分官员级别的,七品鸂鶒市面上挺吃香,就算二手衣服卖出去,也能值得二三十块左右。

这一份就是牢房里差役应该得的福利,不管多大的官员,进过一次牢房的,就算是翻身了,也不会再回来追究这些零碎的。

叶俊对自己挺好的,他官服里面,穿得是素白绸子里衣,专门定做的,贴身舒适。

那几个牢房差役贪心,竟然连内层也剥了去。

最后给他套了一件脏旧囚衣,扔进了大牢。

铁链子哗啦啦地锁上了。

二进宫!

这是俏皮话,意思就是第二次坐牢了。

叶俊比第一次的时候,老实了很多,也恍惚了很多。

他有些难以置信,自己怎么又落到了这种程度那?

原著小说里可是没有这样的剧情呀。

牢房里阴暗潮湿,墙角铺了许多稻草,散发出霉烂的气味来。

头顶一个小窗口,洒进极少的阳光来。

细碎的粉尘,在空中飘散着。

叶俊有些洁癖,不想坐下,他立在当中,抬起头来,迎着阳光,慢慢闭上了眼睛。

四周都是鬼哭狼嚎。

这虽然是一个单独的小隔间儿,周围还通联着几十个类似的隔间,那些犯人,各种闹腾,一刻也不能空闲。

……

话说另一面,聂宝珍恨不得能给叶俊判个斩立决那。最后对这样的结果,自然也不是十分满意。

世伯王老板劝了她一句:“宝珍,知道你是男儿一样的才华志向,可是你毕竟不是男儿,真要继续追究下去,光是贞洁一条,你就吃不消了。”

越是黑暗的官场,越对妇女欺压严重,一个商户女,本来就是被官场看不起的,当成是人人能咬的肥肉。

如果加上失贞的话,那简直就不给活路。

甚至以前就有案例,直接把失贞女人判决给侵犯者,以保全修复她的名节的。

聂宝珍想通了其中的官窍,尽管气得抓狂,也是无可奈何了。

她带着那群雇佣来的保镖和壮汉,如同龙旋风一般,快速接收了叶宅的一切。

包括那顶华丽轿子,并华丽马车,车夫和轿夫都是从附近车马行临时雇佣的,无需计算。

叶太太和叶小妹再次哭天抢地。

叶太太最舍不得的东西,就是那枚婴儿拳头大的黄玉项链。(其实是书房摆件。)

另有她养的四头肥猪,都已经一百多斤了,被赶得满院子横冲直闯,嗷嗷大叫。

叶小妹最舍不得的,就是她那件整条狐狸披肩。

这会叶俊大手笔,买了一批婆子丫头,身契都是在他自己名下的。

按照官方判决,这些人还是归叶家的。

这些人有一个粗鲁的划分,划分标准也是很侮辱女子。

十八岁以下,没有破身的,就称呼做大小丫头。

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之间,好听一点的称呼叫做嫂子。严格来说,也叫婆子。

二十八岁以上,百年后还都可以称呼小宝宝的,竟然就要统称做婆子了。

叶家这批婆子丫头,一共是四个婆子、和六个丫头。

聂宝珍就现场清点了名册卖身契,将这些人折算了叶俊的欠银六百块。

官衙里派来的差役,也签字做了确认。

这样一算,叶俊还欠聂宝珍九百块。

聂宝珍亲自挽起袖子,想要抢了叶小妹的狐狸围巾和叶太太的黄玉摆件。

不过根据官方规定,随身衣服穿戴是要算作家眷所有的。

聂宝珍原地跳了几下,终于不敢得罪官差,就只能暂时放过她们母女。

另外就是叶太太的四头肥猪。

聂宝珍这次是铁了心肠,非要说是自己的。

叶太太自然不同意,也是哭天喊地:“猪是我喂得,猪就是我的命,猪活着我就活着,要是猪死了,我也立马上吊。”

她要和四头肥猪,同生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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