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盛世宠儿」

第73章 被一人拉动的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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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大陆,皇城的中心地带,坐落着雄伟华贵的皇室建筑群。

自皇室战败,已过去了二十五年。皇城的主人更名改姓,但皇室建筑并无太大变化。

远远看去,宝光四射、富丽堂皇,胜似一群金玉雕成的精妙模型,被放大到可以仰视的规模,说是琼楼玉宇也毫不夸大。

每一个细节皆毫无瑕疵,每一块建材皆真材实料,天知道过去千百年间,搭进去了多少人力物力。因此,二十多年前落户此地的审议团总部,也不会暴殄天物地将其拆除重建。

不过,虽然楼还是楼、塔仍是塔,若是问土生土长的当地人:“皇室的楼台殿阁,今夕可有不同?”

一般会得到这样的答案——

“诶呀,这变化可大发啦!皇室建筑群那片儿地啊,以前可是老百姓的禁地。想进个门都要里三层、外三层地通报,一米二不到的小孩儿也要被搜身,动不动还会被盘问。现在开放啦,连预约都不需要,随时随地都能大饱眼福啊!哈哈,当然当然,很多区域不对公众开放,比如总负责人和皇室直系的住宅、审议团办公楼、执法司、裁决处……不过啦,如果选在合适的时候去,碰到那些大人物的机率可是很大的哦!”

若是继续问:“对游客开放的地方,你最推荐哪里?”

答案脱口而出。

“肯定是主殿啊!那是旧皇室的集会与接见外宾之所、瞧瞧那设计、那装潢、那摆设、那气派,无与伦比的贵气呦!和主殿一比,我们老百姓的家啊,简直连地鼠洞都不如……”

“不对外开放的地方,你最好奇哪里?”

此问的答案不再显而易见,需要在十多个选项中挣扎一番。

经过漫长的纠结,超过八成人最后给出的答案是——

“通天之塔。”

下一问当然是:“好地方那么多,为什么选通天之塔?难道你们对总负责人的私生活不感兴趣?对一言九鼎的大法官如何开庭不感兴趣?对关押能力者罪犯的高级监牢不感兴趣?”

“当然感兴趣!可是、可是啊……”

再次权衡一番过后,皇城的居民们给出了不同的理由。

“通天之塔保存着六百多年前的原样,是了解旧皇室的不二之选。”

“通天之塔是旧皇室执行‘神契’的专用场所……虽然我不知道那是啥,不过这名字听起来就特霸气,有没有?”

“通天之塔据说住着一个不老不死的能力者,背负了数不尽的传言。说他如何在生死间行走,有着何等纸醉金迷的过往,还有六百多年来,从不近女色……嘿,你懂的。”

……

正如皇城无淡季,游客络绎不绝,此类对话和采访也没停过。然而最近的几个月,针对最后一个问题,冒出了一系列新的答案。

此说法的出现频率之高,说话者难以掩饰的狂热,同时引来了当地旅游局与警署的关注。

“因为,通天之塔来了新住客——”

“我和你说啊,他是我见过的最最……最最帅的少年了!没有之一!”

“他远远看了我一眼,我简直要、要融化了……”

“我见他一个人坐在塔下的台阶上,似乎在想心事,似乎有些伤心……所以啊,机不可失,赶紧把通天之塔开放,让我们能去安慰他啊!”

“哈?你问万一有危险怎么办?我才不在乎他是不是高等级能力者呢,我只看脸!脸!脸!”

……

据旅游局统计,近四五个月来,皇城的游客量平均增加了百分之五,而且日增的几千人中,绝大多数都是年龄从八到二十八的女性。

警署的所长怕出事,私下里联系了审议团裁决处的长官,想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顺便拐弯抹角地询问此人是谁。

可他得到的回文只写了:“暂居的能力者,适当加小心即可。为维持皇城治安,可采取限流。”

警署于是计划增派警卫人员,早晚在通天之塔附近巡逻。

而另所长尴尬无比的是,主动情愿的十有八九都是女警。平时做办公室的,也自告奋勇地要外出执勤,从来就没这么任劳任怨过……

能造成此等影响的,当然是为了远离如曦和暮天枢,临时搬入塔中的莳闇。

莳闇年幼时,便在通天之塔里住了四五年。当时,父亲下达了“与世隔绝、修身养性”的要求,他几乎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可现在情况不同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难得的离校度假。整日窝在塔中,实在不符合他此时的心境。

一原祭懒得管、也管不了他,于是该吃吃、该睡睡,任他在皇城里闲逛。反正和莳闇父亲有交情的能力者们都在皇城中,出了事自然有人罩着。

不过……一原祭很快就后悔自己这“散养”的决定了。

莳闇“招蜂引蝶”的体质超乎了他的想象。

通天之塔的方圆五百米之内,禁止游客进入。而莳闇仅仅是在围栏的旁边逛了几圈,便惹来一群大姑娘小媳妇。有人把莳闇模模糊糊的远照发到网上,第二天便跑来一群半信半疑,要亲眼见人的本地居民。

粉丝的狂热与无处不在,着实打了莳闇个措手不及。等到他发觉事情不对之时,一张清晰的侧颜照已被公开——

莳闇倒并不怎么介意,反正只是暂居此地,若被她们弄烦了,大可随时背包走人。而且他的脸又没啥见不得人的,被拍就拍了呗,那些人爱转发就转呗。

可一原祭的苦日子开始了,每天处于极度的不愉快之中。

他这人啊,寿命长得一眼望不到边儿,就和万年玄龟似的,好静不爱动。闲来无事就睡,睡饱了也能接着睡,总之就是个“扶不起的枕头精”。

但因此,他的睡眠很浅,像是耳朵贴地的警犬,有点风吹草动就会醒。

那么问题出现了——

乌央乌央围着通天之塔的几千人,带来的岂止是小动静!

吵吵闹闹、叽叽喳喳,隔着五百米加两层窗户,还“嗡嗡嗡”地回荡在他耳畔!

居然还有搬来音响,拿着话筒喊人的,那低音炮差点把一原祭从床上震下去。

莳闇在通天之塔住了小半年,这“四面楚歌”的情形,整整持续了四个多月。

一原祭每天有超过十六个小时糊在床上,硬是熬出了俩黑眼圈,头发也整天炸毛似的乱糟糟……

莳闇见他如此憔悴,有那么一丁点过意不去。眼看半年之期将尽,于是近日来,亲自下厨给一原祭做菜,还劳烦尊驾地端到他的卧室中。

莳闇习惯性地一脚踢开卧室门,瞥见把枕头糊在脸上的一原祭,无奈道:“喂,现在是一点。你就算上辈子是考拉,也得下床吃个饭吧?”

一原祭提鼻子闻了闻,觉得还挺香,这才把脑袋上的枕头拱掉,撩起眼皮,眼眸惺忪地瞅着他。

“哟,你又来给我送饭了……真是良心发现啊。”

莳闇把餐盘往床头柜上一撂,双手抱胸地站在床边。

“我也是多此一举。反正把你丢到真空中,你都能扑腾个一两年。饿你几个月,连半两肉都不会掉。”

一原祭磨磨唧唧地坐起身,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明知如此,你小子还来——这是为何呢?”

“再怎么说我也是客人,稍微做些事情,不是应该的吗?”莳闇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否则啊,谁知道你会不会在我爸面前,说我什么坏话……”

一原祭侧目望着这黑发如漆、肤色冷白,俊得让人控诉上苍不公的少年,赤红的眼眸中荡起一丝玩味的兴致。他的薄唇一勾,漾起风情万千的恣情,五指微微一抬,拍了拍身边的床单。

“你要真想补偿我,干脆来这儿,给我当床伴。”

莳闇也不是没被他勾搭过,半点都不慌。他把袖口略微上卷,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臂,略微活动了一下手腕。接着一抬手,解开黑色衬衣领口的扣子,紧致的锁骨若隐若现。

一原祭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毛。

莳闇唇角轻翘,邪魅的笑容焕着摄人心魄的魅力。他上前两步,往床边一坐,随后竟极其“善解人意”地,把贴身衬衣的纽扣逐一解开,肌肤行云流水地袒露在外……

一原祭瞬间困意全无。

纯黑色的衬衣被完全敞开,成了松松垮垮地半袖外套。莳闇的肤色白皙而光滑,像抛光过的宝玉。肌肉的轮廓又十分清晰,一棱一角都恰到好处,似精雕细刻的雕塑。

这刚柔并济的完美身材,再有修长的丝质衬衣稍加勾勒,无论男女老少,没几个能挡得住诱惑。

尤其是对于“寡居”多年的一原祭而言,其诱惑程度堪称无以复加。他甚至能感觉到热腾腾的血液,疯狂地往身上的某些特殊位置灌着……

但身体再怎么激动,一原祭的头脑仍是清晰的。为了不让莳闇看出端倪,他重新闭上眼睛,满脸兴趣索然。

“小子,你想让我把持不住,还早了几年哟!”

莳闇往他身旁凑了凑,笑道:“那你给我解释解释,你的脸怎么红了?”

一原祭半点磕巴都不打,对答如流:“被枕头压的。”

莳闇不得不佩服他脸皮的厚度,顿了顿,俯身贴近他的耳廓,悄声道:“你让我给你当床伴,怎么,我同意了,你却没兴趣了?”

一原祭很不习惯被“反调戏”,眼睛睁开一道缝,面无表情地道:“郎有情、妾无意。”

莳闇稍稍皱眉,硬是没明白谁是“郎”谁是“妾”。

一原祭生怕自己加速的心跳被听去,侧过身,压着呼吸,闭眼假寐。

莳闇见他又要进入休眠状态,抬手揪住一原祭的袍襟,一边起身,一边粗暴地把他拖到床边。

“我难得做饭,你、给我吃了再睡!”

一原祭生得清瘦,而且细皮嫩肉的,像个只会舞文弄墨的骚人,自然毫无反抗之力。他被拎到床沿,眼看着就要滚下去,只得坐起身。接过莳闇递来的餐盘,他略微犹豫了片刻,实在没有拒绝“饭来张口”的理由,于是捻着筷子,慢悠悠地吃起来。

莳闇这才满意,重新穿好衣服,随口问:“如何?”

“还行。”

“合你口味吗?”

一原祭反问:“你小子好歹和我待过几年了,难道这么快就忘了我的喜好?”

莳闇眼帘微垂,似记起什么心事,声音放缓。

“人的口味是会变的。”

一原祭眼睫微垂,念起自己悠长的岁月,以及那多年未见的旧人,愁绪缓缓攀上心口,为他的话染上清浅的忧伤。

“我不会。”

这话显然是针对莳闇方才的“投怀送抱”说的,侧面表明:管你小子再怎么祸害我的坚心,我心里可没地方放你哟!

莳闇抬起头,望向面北的窗户,万里之外,便是被他视作“家”的北方学院,以及被他默默牵挂的人。

他沉默片刻,轻声回了一句。

“我啊,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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