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邻家小姐姐方婷,也知道小海递给她的这两千块钱,其实就是小海这几个月经营《婷海便利店》,所发的工资。
原本,这家《婷海便利店》本就是,小海一个人没日没夜,辛辛苦苦摆外摊所挣到的钱,开办起来的。
但是,因为小海今年,只不过才十四、五岁,还未满18岁的原因,暂没法营业执照,才不得不利用邻家小姐姐方婷的名字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而且《婷海便利店》这家小店,严格说起来的话,本就应当只属于小海一个人。
因为,无论是《婷海便利店》的装修,还是为《婷海便利店》寻找货源,都是小海一人承担。
姐姐方婷只不过是担当《婷海便利店》收银员而已。
从头到尾,除了先期小海从姐姐方婷那你借的几百块钱以外,开店所用的全部投资资金,其实都是来源于,小海前期摆摊所得。
姐姐方婷并都没有,为《婷海便利店》投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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