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我出门一趟,有人问就说我进城了。”
“好嘞。”
阿尔伯特最后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衣着,扫了眼在铺位上躺尸的两个青年,走出宿舍门。
3月18日,晴。
他去见那位笔名【路德维希】的笔友,约见地点是闹市,人流量最大的区域之一,商业街的一家饮品店,而他的穿着,是一身黑,长裤加衬衫,套上件款式近似于中山装的外套.....配上黑框平光眼镜,看上去像个政府机构的文员,如果手里再提个皮包,就是在外执勤处理特殊事务的文员——说不定还可以去电影公司赶个片场。
很遗憾,他只有这一套能穿出去的正式点的。
他也觉得这一套更合适。
毕竟他和【路德维希】说不上志同道合,只是理念相近,能够在理论方面聊得起来,对方还没有到【朋友】这个级别,双方讨论的也只是理论。
“取车。”
像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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