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或短暂或漫长,但最终都将消逝于时间长河中,如果能选择,你会选择孤寂永生,还是短暂璀璨? 敬以此文表达我对生命的思考(好吧不装正经了,就是想写个反套路反玛丽苏的文,女主不死之身,男主病娇杀人狂魔,或许有点血腥,请十八岁以下的小伙伴在家长的陪同下也不要阅读,是本人的处女作,灵感来自作者本人的一个噩梦(x_x;))
“好不好么!相公!就一口······”
为了能吃上一口肉,撒娇卖萌无所不用其极,她容易嘛!
她好久都没有沾腥,真的好想吃!
她拉着乐赟的大手摇啊摇的,小嘴撅起,水灵灵的眸子闪着耀眼的光芒,抬头渴望着望着他,娇滴滴的模样让乐赟骨头都酥了一半。
顶不住啊,这呆萌呆萌的模样还是那个自己认识的她吗?
“你额头的伤不可沾色,你就不担心会······留疤!”
乐赟温热的指尖温柔的落在她额角的伤口上,轻柔的抚摸起来。
伤口虽已结痂,可红肿还未消退,甚是碍眼。
女子爱美,怎么可以留疤?
“所以相公是嫌弃我了?”
她轻轻的包住自己伤口上的骨骼分明的大手,水翦的双眸对视上乐赟的眼睛,眉眼弯弯,笑了!他这是关心她吗?
“我本无什颜色,留疤而已,我不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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