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旦纪」

67. 第五十二章奇怪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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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据理力争的抗争,葛天兆为自己争取到每个月一天的休沐,并且每日的工作按时完全就可以出门散步。

当然,为了防止他逃跑,辛筝送了他一副脚铐。

与常见的给奴隶和罪犯带的非常影响行动的脚枷不同,这副脚铐是特别设计的,很舒适,不会影响行动,也不容易磨破皮,并且精铁打造,很难破坏。

上面还有两个铜铃,走起路来叮当作响,甚为悦耳。

葛天兆对此十二分抗拒。

“只有以色娱人的伶人才会在脚上系铃铛。”

伶人舞姿翩翩,脚上系的金玉铃铛同时作响,别提多赏心悦目且悦耳。但是,脚铃铛本质上脱胎于脚枷,只有奴隶和罪犯才带脚枷,因此再赏心悦目也只用在伶人的脚上,正经人不会戴....冀州中部的少数方国另当别论,个别方国发展出了一种在葛天兆看来很离谱的观念。

红绳铃铛代表爱情,若男子为一名女子戴上脚链,意味着俩人将相爱一生,相伴到老。

是否相爱一生葛天兆不得而知,但相伴到老倒是有可能——只要那名男子没有死于战争——都让人带上了奴隶的脚枷,怎能不与主人共渡一生?

葛天兆看着铃铛甚至以为辛筝是在故意侮辱自己,但看着辛筝的眼神又不像。

辛筝也很无奈。“你若非第二境的武者,只是一个普通的身体被酒色掏空身材走形的贵族,我也不会如此,但你是第二境的武者,个人实力太强。我必须弄些特别的措施防止你逃跑,这铃铛会让你不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发现,只要你逃走,听到铃声的人便会来告诉我。”

葛天兆:“....”

“只要你不出门便可不戴铃铛。”

葛天兆:“我戴。”

天天被关在屋里处理公文,憋死他了。

***

彭祖看着木案上的野菜疙瘩汤和烤兔子,眼泪差点下来。

逆旅的伙计见了,不由问:“客人怎么了?”

“我是欣喜终于吃到正常肉了。”彭祖热泪盈眶。

伙计瞬懂。

虽然逆旅是供商旅歇脚吃饭的地方,但一般人能不进是不进的,就算进了也不会点肉菜。

原因无它,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逆旅端上的炖肉究竟是牲畜的肉,还是前不久进门的商旅的肉,就现实而言,后者的概率不会低于九成。

为了保险,大部分人宁愿啃野菜也不吃肉,当然,世界大了什么人,总有人不在乎吃的什么肉,自然可以随便点肉菜——但这种没防备心的,大概率会成为下一批商旅吃的肉。

彭祖属于中间态,做为纯粹的肉食动物,他路过逆旅都会点肉菜,但每次端上来的肉汤都是两脚羊肉汤,必须与逆旅进行一番热情交流,逆旅才肯给他上牲畜肉汤,或野菜汤——不是所有逆旅都有能力养牲畜。

问他怎么看出来的?

见多了自然炼就一双一眼分辨各种动物肉与两脚羊肉的火眼金睛。

这次他都做好了再次来一番热情交流的准备,未曾想第一道上的肉菜就是烤兔子。

以前也偶尔卖过羊肉只是最近金盆洗手的逆旅伙计:“....”

彭祖抓起烤兔子啃了一口,发现这兔肉居然有味道。

兔肉本身是没滋没味的,但也因为本身没味道,加上辛香料后香料的味道会更容易渗入肉里,吃起来格外鲜美。

天幕便有一期做过这个时代的香料,提到了来自西洲、长洲等地的菜蔬香料对元洲各地饮食结构的改变,其中一项便是兔肉。

辣角从西洲传入元洲后,宁州的饮食结构中兔肉的比例便突飞猛涨,兔肉配上辣角,别提多美味。

天幕说得格外香,香得濁山姮都出于好奇弄了一些望舒带回来的辣角种植,再整了一锅麻辣兔肉,然后一个人干掉了大半,彭祖愣是没抢到几块兔肉——但也不算坏事,一人干掉大半锅兔肉的濁山姮当天晚上跑了七八趟茅房,而他香甜的睡到子夜,没睡到天明是因为濁山姮看他睡得香甜而心生嫉妒把他弄醒了。

濁山姮虽然是王侯,但也是土生土长的宁州人,她的舌头至少能代表半个宁州的口味,辣角与麻辣兔肉毫无悬念在濁山国风靡开来。

濁山国境内的兔子几乎被吃绝种,彭祖离开濁山国时甚至遇到正在尝试养殖兔子的人家,要知道兔子因为其全年都可以发/情,平均一个半月就可以生一窝,一窝三到六只的繁衍速度,不论智慧生物如何捕猎都不见减少——不论贵族还是氓隶,兔肉都是重要的蛋白质来源。

兔肉的辣味没有濁山国那么离谱——彭祖完全无法理解濁山国人不怕辣死只怕辣不死的口味——但还是存在,香料很便宜吗?

彭祖陷入疑惑。“你们放了香料?”

“只是放了点辣角。”伙计解释道。“是和葡萄酒一起从汜阳那边贩运过来的好东西,要不是客人你出手大方,我们也不会拿出来。”

彭祖招呼伙计一起坐下来,邀请对方一起享用兔肉与酸涩的葡萄酒。

“商队居然跑这么远?还卖葡萄酒这么便宜东西,不怕路上出事亏本吗?”

彭祖记得天幕里提到过,赤帝禁酒的政策很有意思,左手打击粮食酒,右手鼓励乳酒与葡萄酒。

这辈子想来不会刻意对着干,而要推广乳酒与葡萄酒,价格不可能贵,但商贾经商做的一般是奢侈品生意。

路途遥远,豺狼虎豹与盗匪遍地,若是做普通商品的贸易,就只能薄利多销,而货物量一旦上去就会对道路有要求,寻常土路根本无法承受大车的碾压,走起来必定缓慢且事多,运输成本必然十倍百倍于商品本身。更别提还有豺狼虎豹和盗匪的问题,不想被抢被叼走加餐,自然要找好手护送,成本同样不低。

就算有人较真,克服了运输成本,或财大气粗不在乎运输成本,也还有一个致命问题:卖给谁?

贵族有自己的封地,平日里的吃穿用度不需要花钱。

要吃的,有封地上的氓隶耕作田地产粮,田猎的猎物供给贵族;要穿的,氓隶每年都要为贵族服少则两三个月,上不封顶的徭役,为贵族纺线织布裁衣缝制皮袍。

占据大部分人口的氓隶阶层?

饭都吃不饱,买个屁的商品。

这种情况下,商贾只要不想破产,就只能做奢侈品买卖,将奢侈品卖给唯一具有消费能力的贵族阶层。

伙计解释道。“你还不知道吧,赤帝几个月前往我们这边扩张,边境如今离我们这边只五十里,如今汜阳到边境都修了路,从汜阳再到我们这里,路程短了一半。盗匪和豺狼虎豹也都没了,商队也不需要雇佣太多人手,葡萄酒和乳酒运过来后可便宜了。”

彭祖捧场的露出原来这样啊,你知道得真多的表情。

在彭祖的捧场反应下,伙计的倾诉欲愈发旺盛,很快将最近半年的消息抖了个干净。

盗趾派出各个游击军队去骚扰联军后方,结果这帮游击军队把骚扰战打成了灭国战,一口气灭了三个中等方国,十来个小国,加起来也有六十多座城的土地。

但军队吧,能打江山,治江山就....反正灭国后这六十多座城的土地乱成了一锅粥,没有任何秩序。

贵族都哪去了?

被当地氓隶干掉了。

军队打过去时,将贵族的土地和缴获的武器分给了氓隶,但分地时贵族还没死,氓隶担心土地会被贵族抢回去,自发的干掉了当地的贵族。

反正就很乱,直到赤帝赶来才消停下来,恢复生产。

彭祖心算了下时间,从赤帝跑过来收拾烂摊子到现在,也就四个月,你这收拾烂摊子的效率是不是太离谱了?

而且在原本的基层组织能力被尽数干掉后,你怎么在这么短时间重新组织起秩序的?

酒喝到一半时有新的客人到来。

“上菜,不要肉,分量越多越好。”

“好勒。”伙计赶紧起身照顾客人。

这家逆旅是典型的乡野逆旅,建筑非常简陋,只有一排供人住宿的茅草屋,吃饭在门前空地上,彭祖抬头便看清了新客的形像。

一共二十一人,皆一副方便在野外活动的短褐打扮,外套皮甲,领头的男子生得格外美貌,彭祖头回见到有人的美貌能与濁山姮、隰叔叫板,甚至毫不逊色。

还很眼熟,似曾相识。

彭祖思考好一会才想起为何,自己曾在天幕上见到一副相似的古人还原脸。

队伍除了乘骑的三匹马,还有两辆四牛和四马拉的板车,板车上挂若干串人头并虎九头、大小牙狼十三头、豹六头、熊四头、豺十六头、成年和半大野猪二十一头、豨五头、丈长大蛇两条....全是掠食猛兽,种类丰富且数量多。

这是将方圆百里的猛兽一锅端了吗?

伙计显然产生了同样的困惑。“君子们不是去剿匪的吗?这些猛兽难道是战利品?”

如果匪窝有这能耐,那还是匪窝吗?

即便那是这附近最强的一支盗匪,那也是盗匪,不是精锐甲士。

君离道:“不是战利品,盗匪很好收拾,我们想着来都来了,便将方圆三十里的豺狼虎豹扫了一遍,省得商旅过来的遇到麻烦。”

彭祖好悬没被葡萄酒呛着。

方圆三十里扫荡出这么多猛兽....彭祖突然觉得每年都有人被老虎叼走的濁山国都蚕邑挺好的,再怎样有住在城里的人被老虎叼走,豺狼虎豹的密度也没到这份上。

彭祖一脸无语时军卒们也在留意他。

在逆旅里歇脚吃饭的商旅很多,但吃肉的不多,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过去不吃肉是因为肉虽然便宜,但食客过不去心理那道坎,现在不吃肉则是逆旅卖的正常肉食都很贵。

彭祖面前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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